營業稅改增值稅于 2012 年 1 月 1 日首先在上海市開始試點。其目的主要是建立健全現代服務業合理設置稅制要素,實現試點行業總體稅負不增或略有下降,基本解決重復納稅問題。本文就營業稅改增值稅對建筑施工企業的利弊做以下探討。
建筑施工企業是專門從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設備安裝工程、裝修工程及通信和線路管道等的新建、改擴建和拆除等有關活動。建筑施工企業在現行的稅收體制下,主要繳納稅種是營業稅。營業稅是對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就其所取得的營業額征收的一種稅。而增值稅是對銷售貨物或者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以及進口貨物的單位和個人就其實現的增值額征收的一個稅種; 前者是對貨物征收的,后者是對增值額征收的; 上述無論增值稅還是營業稅都無法形成一個完整的稅制鏈條,從而導致不同行業銷項稅與進項稅的鏈條中斷,無法相抵扣; 導致重復征稅現象。本次稅改就是要使增值稅覆蓋各行業,避免重復征稅,減輕納稅人稅負。
這次稅制改革,建筑施工企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的稅率為兩個檔,小規模納稅人稅率為 3%,一般納稅人稅率為11% .施工企業進項稅扣除額可達經營收入的 6. 6% 左右,各專業稅負可與營業稅稅制下的稅負基本持平,是這次稅改的本意。假如扣除額小于上述比率,稅負可能會有所增加;假如扣除額大于上述比率,稅負就可有所減輕。因此,建筑施工行業稅負的增與減,關鍵取決于能否取得增值稅發票,進項稅扣除額的大小。在現有稅制大環境中,受其他行業稅種的制約,并沒有形成一整套銷項稅、進項稅鏈條,并不是每項支出都能取得增值稅發票。一些不能提供增值稅發票的供應商,為了在市場中生存,采取低價出售商品,不提供增值稅發票,造成可抵扣進項的項目不能抵扣,出現了企業實際稅負沒有減負的問題,所以,“營改增”主要影響表現在以下方面。
1 “營改增”對工程造價的影響。
營業稅屬于價內稅,增值稅屬于價外稅,其稅負轉嫁由購貨者承擔。完全改變了原來建筑產品的價格的構成?!盃I改增”后,建設單位的招標概預算編制也將隨之產生變化,相應的施工圖預算編制和設計概算也應考慮 “營改增”的因素,所以,營業稅改增值稅會影響國家招投標體系、國家基本建設投資規模、預算報價、房地產價格及房地產市場發展等諸多變化,對建筑業造價將產生巨大的影響。
2 “營改增”對建筑行業材料的影響。
建筑材料是建筑企業工程成本的主要組成部分,大約占工程總造價的 60% ~ 70%.建筑材料在稅改之前,供貨單位是否是一般納稅人,材料能否取得增值稅發票,材料的增值稅部分都列入了施工成本中; 而稅改后,建筑企業購買材料就要考慮能否取得增值稅發票,一些大宗材料比如鋼材、木材、水泥等比較容易取得增值稅發票,一些地材如砂、土等材料較難取得增值稅發票,很難作為進項稅抵扣。假如都能取得增值稅發票可抵扣,將會大大減輕企業的稅負,一個營業額 1 億元的項目,按營業稅計算,應納稅額最少應為330 萬元。如果改為增值稅,其銷項稅減去進項稅,按本次稅改的稅率 11%計算,其銷項稅額應為 1100 萬元,假定該企業購買的材料為 5000 萬元 ( 該材料發票為一般納稅人增值稅發票) .以進項稅 17% 計算,進項稅額有 850 萬元,通過計算可以看出,該企業現在繳納的稅金應為 250 萬元,改增值稅后比原先的營業稅減少 50 萬元。
3 “營改增”對建筑行業經營管理方案選擇的影響。
由于增值稅采用的是購進抵扣稅法,進項稅額抵扣問題成為焦點、熱點。企業各部門應提高認識,增強采購貨物索要增值稅發票理念,提高企業守法納稅的意識。
3. 1 建筑企業固定資產購買與租賃進行分析比較。
根據企業的資金狀況及抵扣進行分析,選擇購買固定資產與周轉材料,還選擇租賃固定資產及周轉材料,需要制訂方案、考察、分析、對比、計算。綜合考慮使用期限、生產能力、折舊額、修理費及租賃費的抵扣額、修理保養費、租金后,通過對比,再決定是購買還是租賃。
3. 2 對材料供應商的篩選。
建筑施工企業因為材料消耗量大,所以一般有一定的固定供應鏈,在稅改后要做一個篩選,分析這些供應商在試點后是否為一般納稅人,盡可能地從一般納稅人和即將試點行業的企業采購材料,或選擇具有開票資格并可以在一定的期限內開出增值稅發票的材料商。獲得進項稅額的抵扣取得額外的競爭優勢。對于地材的采購要選擇能開出發票的單位或個人,或稅務代開發票的單位購買,也可選擇購買小規模納稅人的商品,雖抵扣較小,但價格便宜。這樣既能規范本單位的財務經營管理水平,又能使供應商足額繳納稅款,確保稅收足額入庫,規避稅款流失。
3. 3 人工占建筑企業比率較高。
建筑施工企業是一個勞動密集型的傳統企業,人工成本所占成本總額的比重較其他行業要多,按本次稅改的規定,人工成本不得作為進項稅抵扣。在實際業務中,大多數分包商多為小規模納稅人,分包方是否有開具專用發票的資格,在簽訂分包合同時就應當考慮,在合同中應當對增值稅方面做詳細的規定,合理轉嫁稅負,這就需經營部門簽訂合同時考慮到。選擇具有相應資質的單位獲取增值稅發票,合理規避稅款,減輕企業的稅負。
3. 4 會計核算的改進。
“營改增”對納稅核算的影響: 首先,要將含稅價格換算為不含稅價格; 其次,要重新計算建造合同成本; 再次,要改變稅金的核算方法。為適應 “營改增”的變化,建筑企業會計核算必須進行改變,建造合同收入、建造合同成本都必須在稅率改變的基礎上進行重新計算。對于施工企業,以前繳納的營業稅是分次繳納,即工程結算開具完稅發票時按固定的比率繳納稅金,而稅改后,施工企業的材料機械等每筆發票都有可能牽扯增值稅,要準確地核算會計信息,最大限度地享受稅改帶來的紅利。由于取得進項稅額的多少,直接影響抵扣額的多少,最終決定企業增加或減少納稅的多少。因此 “營改增”后對建筑企業稅負影響是不同的。積極應對、消化稅制改革帶來的影響。否則,必將增加稅負。要對建筑企業現有的信息技術和會計系統做出合理的風險評估和改進,提高會計核算水平及計算信息化水平。
3. 5 提高建筑企業的策劃管理意識。
“營改增”要求建筑企業轉變稅務思維,它不僅是財務管理,而是企業策劃和管理意識的轉變。如果企業管理層沒有對相關規定深入學習,不能正確籌劃管理,會造成企業經濟利益的流出。如果企業運輸費用較大,從節稅角度考慮,可成立運輸子公司。建筑企業要對應稅項目策劃,熟悉用好稅收優惠政策,選擇節能、環保有關的產品或勞務能享受新增值稅下的優惠政策等。
“營改增”是我國稅負史上的重大改革,是一項有利企業發展的稅收政策??茖W合理實現納稅籌劃,有效規避納稅風險,完善增值稅與所得稅相配套稅制改革,優化了稅制結構,減輕了企業的稅收負擔。面對 “營改增”工作的迅速推進,建筑施工企業必須積極主動采取相應對策并及時調整,不斷提高企業籌劃稅制意識,才能真正達到稅負改革的目的。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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