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其依據的理論有社會化大生產使家庭功能的弱化、市場經濟加速了人口流動。隨著福利思想、馬斯洛需求等理論的普及,社會養老保險制度擴展到居民群體。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運行,受制度制定、制度執行、外部環境三個方面因素的影響,完善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需要從資金的籌集和支付水平完善其思路,通過廣泛納總、規范管理、改進服務強化其實施力度,通過處理好相關關系并與其他制度的銜接來加快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一體化的進程。
一、研究背景及研究方法
(一)背景。隨著中國經濟的快速發展,人口老齡化問題日益凸顯,對養老保障的需求愈加強烈。為解決城鎮居民中不具有繳費能力的下崗人員、自由職業者以及身體殘疾人員的養老問題,國家在2011年開始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試點工作,致力于實現養老保險的全覆蓋,并在2012取得顯著成效。從該制度的適用對象我們可以看出該制度的實施將使在原有養老保險體系之外的那部分居民的養老問題得到有效保障。目前我國養老保險制度正處于從現收現付制度向部分積累制度的轉型時期,城鎮居養老保險基金的籌措、投資、管理及運營等方面都面臨著不同的風險,現行的管理模式也存很多問題。另外,管理與投資運營效率過低,特別是基金的管理部門缺乏專業性的人才,再加上通貨膨脹的影響,使得養老保險基金嚴重縮水?;谝陨媳尘?,認清養老保險基金在繳費、管理、投資及運營等各個方面可能面臨的風險,防范基金風險,確保我國養老保險事業健康長久發展,成為養老保險改革面臨的一項重要課題。
(二)方法。為了解甘肅省天水市麥積區城鎮居民的生活狀況以及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實施現狀,筆者選擇對天水市麥積區城鎮居民進行問卷調查法,個案訪談法,相關官員、工作人員訪談法,資料文獻查找法這四種調查方法。
二、天水市麥積區城鎮居民養老現狀分析
(一)繳費情況。居民養老保險基金由個人繳費、集體補助和其他資助、政府補貼構成。
1.個人繳費。甘肅省現行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繳費標準為:每年100元、200元、300元、400元、500元、600元、700元、800元、9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12個檔次。投保人可自主選擇投保檔次,多繳多得。
2.集體補助。一些條件較好的村(社區)集體應當對投保人給予一定的補助,補助的標準由村民(居民)委員會民主決定。同時還要鼓勵條件較好的社區將集體補助納入到社會公益事業資金籌集的范圍,并且鼓勵其他社會經濟組織、公益慈善組織、個人為投保人提供資助、補助。資助額不能超過最高的繳費檔次。
3.政府補貼。甘肅省財政部按照每年的實際投保人數,對投保人繳費給予一定的補貼。例如,對選擇100~400檔次繳費的投保人,每人每年最多補貼30元;對選擇500以上檔次繳費的投保人,每人每年最多補貼60元。同時鼓勵條件較好的市州、縣區政府要建立多繳多補的鼓勵機制,對那些選擇較高檔次繳費的投保人員要給予適當補貼,具體的補貼辦法由市州、縣區政府決定,并報給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工作領導小組做備案工作。在筆者調查的50個樣本中共有29人參加了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占調查樣本的58%.而且大部分參保人群選擇了較低的繳費檔次。
(二)參保人數。自開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以來,天水市麥積區扎實認真地開展宣傳、培訓、摸底、管理、服務、監管等有效措施,全縣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已基本實現全面覆蓋,截至目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全縣已有29.3萬人參保,參保人數占本地區應參保人數的98.2%,截至2014年12月底,繳費人數是221,123人,領取人數有58,694人(數據來源,對當地政府工作人員的訪談)。筆者所調查的51個樣本中已經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偏多,共35人,占樣本的69%.對于所調查的16個未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個人中有11人以后打算參保,占未參保人群總數的69%.另外,在未參保個人中5人保持觀望態度,5人表示以后不打算參保。由上述數據顯示,大部分人還是選擇或有意愿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
(三)保障水平。已知居民養老保險養老金待遇由基礎養老金與個人賬戶養老金兩部分組成,支付終身。
1.基礎養老金。2014年1月1日起基本養老金標準上漲為每月65元,隨著經濟的發展,基礎養老金還將適時提高。
2.個人賬戶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的月計發標準為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包括個人繳納、財政補助、集體補助、銀行利息)除以139(與現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系數相同)。個人賬戶養老金的多少是根據參保居民選擇繳費檔次和實際的繳費年限測算,多繳多得,長繳多得。
近年來,我國物價快速上漲,中低收入家庭普遍感到"錢不禁花".就目前的物價水平,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待遇水平,肯定無法達到從此"養老不犯愁".很多居民認為現行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難以保障其基本生活,根本談不上"老有所養".
(四)制度執行。高效的執行力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運行的核心。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建立、發展和完善與政府部門息息相關,制度的執行效果又需要居民的積極參與。因此,養老保險制度中政府行為與居民行為,是重要的影響因素。在政府方面,宣傳力度還有待提高。在普通居民養老保險問卷調查樣本中有40%城鎮居民是通過當地政府宣傳來了解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在已領取居民養老保險問卷調查樣本中有64%城鎮居民是通過當地政府宣傳來了解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另外,在調查訪談中存在很多城鎮居民對養老保險制度雖然知道,但是了解甚少的現象。由于經濟發展,物價水平上漲,養老基金面臨很大的貶值風險,因此,政府方面需要建立科學高效的管理、運作平臺才能保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工作的深入開展和有序管理。在居民方面,隨著近年來經濟的快速發展,交通越來越便利,天水市外出務工人員也在逐年增加。由于這類人群工作不穩定,對養老保險認識不足,參保意識不夠強,在臨時性的工作崗位上并未參加養老保險。又因為這類群體長期在外,導致無法向其宣傳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各項政策,致使征繳保費難度較大,成為制度推進的"真空地帶".
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存在的問題
(一)政府宣傳力度不夠。問卷調查顯示,通過當地政府宣傳來了解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比例占45%.與此同時,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在調查訪談中發現存在很多城鎮居民對養老保險制度雖然知曉存在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但是對養老金基金具體如何運行,相關的保障政策有哪些等等問題,居民普遍表示了解甚少。由此說明,政府對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宣傳方面還有許多要改進提高的地方。
(二)制度缺乏有效激勵機制,居民繳費水平低。由于城鎮居民養老保險釆取自愿參保的方式,所以通過制度激勵來引導居民參保就顯得尤為重要。但是根據調查顯示,城鎮居民養老保險激勵政策力度普遍較低,沒有充分起到鼓勵居民參加養老保險的作用。
(三)地方政府補貼較少,并未達到相應的激勵作用。經過調查發現,居民認為現有的這些微薄的補貼會因物價上漲、利率調整等影響而削弱了保障力度[1],所以補貼并不能達到激勵居民選擇此高繳費標準的目的。因此,大多數居民還是選擇了較低的繳費標準,如問卷調查顯示,選擇100至500元繳費標準的占48%.
(四)養老金的保障能力較弱。調查顯示,60%的正在領取養老金的居民每月基本生活費為300至600元之間,只有22%的居民基本生活費在101至300元之間。在物價不斷上漲的情況下,參保人每月領取的養老金滿足不了每月的基本生活所需。
(五)險種之間的銜接不配套。目前,農村社會養老保險和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已經合并實施,看似解決了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銜接問題。但是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與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制度之間的銜接還存在很大的問題。
四、完善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對策
(一)加強對養老基金的監管,提高養老金的待遇水平。
通過問卷調查數據分析,我們可以看出居民未參加城鎮居民養老保險的主要原因是養老金待遇較低,地方以及國家的補助偏低,并且隨著近年來物價水平的不斷上漲他們認為該制度并不能起到基本的生活保障作用。因此,國家和地方政府應該依據當地的實際收入和消費水平制定更加科學的繳費方案。同時,對于一些貧困地區,中央政府應該加大補貼力度,適當地提高養老金的待遇水平,積極引導貧困居民參保,這就要求政府要加強對養老金的監管,確保養老金的保值。
對此地方政府可以尋找專業的投資管理機構或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并將投資資金委托商業銀行進行托管[3],由其負責養老金的運營工作。還可以拓寬基金的投資模式,如購買國庫券,投資可靠的保底性理財來實現基金的保增值,減少國家財政負擔。
(二)加大政策的宣傳力度,激勵參保意識。從調查中我們還可以看到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是城鎮居民對這一制度的了解仍很局限,很多城鎮居民雖然知曉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的存在或者是本身已經參保,但他們對養老金基金具體如何運行,相關的保障政策有哪些等問題,居民普遍表示了解甚少。由此可以看出政府仍需加大宣傳力度。同時可以借助現代媒體進行大力宣傳,如電視,網絡和報刊。
(三)做好與其他險種之間的銜接工作。養老保險制度是多元化的,多元化的制度人們并非不能接受,但是不能做好不同制度的銜接工作才是引起人們不滿的原因。近年來,中國自身經濟的高速發展,城市與鄉村人口之間的流動性也更加頻繁,因此做好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農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工作成為重中之重。甘肅省將兩者結合為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另外是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與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的銜接,具體來說是城鎮居保轉為職工險時,可以將"城居保"人員的個人賬戶里本金與利息金額按照當地靈活就業人員的身份,以最低繳費標準折算成繳費年限,再按照城鎮職工養老保險制度繼續繳費,到符合職工保險規定的條件以后就可以享受與職工險相同的待遇;或者,當職工保險轉為城鎮居保時,可以將城鎮職工保險的個人繳費以及利息部分一同并入城鎮居保的個人賬戶,并按照相應的城鎮居民繳費標準折算成繳費年限,再按照城鎮居保的繳費標準繼續繳費,待符合規定條件以后就可以享受相應的城鎮居保待遇了[4].
參考文獻:
[1]郭嘉儒。城鎮居民養老保險制度中存在的問題及其完善[J].理論學習,2014,7:57~59.
[2]王偉俊。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實施存在的問題及對策---以安化縣為例[J].湖南行政學院學報,2015,2:16~19.
[3]楊慶慶。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問題研究---以H市試點為例[D].湖南師范大學,2012,5:57~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