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二十一世紀以來,隨著我國依法治國進程的加快,我國各級政府依法行政的狀況得到大為改觀,在各項法律條例以及部門規章制度的約束與制約下,政府工作人員必須依法處理經濟、社會事務,規范行政行為,提高行政效能,防止權力濫用。然而,由于我國國土面積較大以及區域經濟發展的不平衡,法律法規對不同地方政府的約束及監督力度大小各異,以至于存在著部分地方政府為了促進地方經濟發展,在進行市政建設過程中缺少制度規定的論證、規劃、設計、監督實施等環節,或是在進行這些環節時重人情輕制度,走形式走過場,進而導致諸如建設資金被個人中飽私囊、項目規劃建設不合理等問題。本文通過對目前河南各地市政基礎建設中財政資金的使用、政府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與監控等情況進行深入分析,深挖原因,并提出相應的對策,從而進一步保證我省各項建設工作合法、合理、有效、高效的開展。
1.關于市政建設
市政建設是市政活動的重要內容之一,是政府根據市政規劃和部署而進行的各種公共性設施和事業的建設,如市容市貌的建設、橋梁道路的鋪設等,目的在于不斷改進和改善市民的生產生活環境,促進城市的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發展。按照社會系統分類法,可將城市基礎設施分為六大系統,即能源供應系統、水源供水排水系統、郵電通訊系統、交通運輸系統、防災防衛安全系統以及環保環衛處理系統。城市建設包括社會公用事業建設、城市住宅建設、園林綠化建設、市政工程建設、環境維持功能建設。沒有完善、及時、科學、合理的城市建設,就不會有良好的經濟、政治、文化、教育等社會各領域的發展。在本文中,市政建設主要是指道路、排污、綠地及廣場等建設。
2.河南省政府市政建設行為的現狀及存在問題
鑒于市政建設在城市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在改善城市面貌、改進城市人居環境、顯示政府政績等方面有著立竿見影的效果以及社會效應,使得各地政府在進行市政建設的過程中敢投入、大投入、快投入、高標準要求,追求場面、時間、效率,而對其建設項目的投資額度以及所起到的綜合社會效益、長遠效益就考慮得不是那么周全了,脫離了當地的經濟發展現狀以及財政負荷能力,在市政建設工程實施過程中便出現了諸如重復性建設、只求速度不求質量、貪污腐敗等問題。
2.1 重復建設現象嚴重
2012 年 9 月,中國青年報社會調查中心通過民意中國網和搜狐網進行了一項調查,結果顯示,在6950名被調查者當中有91.3%的受訪者直言自己所在城市建設浪費現象較多,81.0%的人認為城市建設浪費的主要表現為大搞形象工程,86.7%的人認為公共財政最應該投在教育、醫療、社保等民生領域。在河南,由于近年來社會經濟發展較快,市政建設成為了各級政府主要的日常工作。但是,我們在一些城市特別是縣市級地區,會看到一些“奇怪”的現象,如一處河堤在短短兩三年內反復修葺、裝飾十多次;一段道路今年鋪了水泥換青磚,明年青磚再換石板,后年石板再換花磚,如此之類的重復建設造成了巨大的財力、物力、人力的浪費。舉例說明,位于豫鄂交界的南陽市河南新野縣與湖北省毗鄰,全縣約有82萬人,城區居民人口約為20萬,年財政收入僅有3.8 億元,是個傳統農區的財政窮縣。而自 2010 年以來,這個縣隨意更改規劃,重復建設、毀掉的項目多達5個,項目總造價超億元,不斷出現的“短命”工程不僅造成了巨大的資源浪費還嚴重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導致民眾怨聲載道,“惠民工程”被當地政府做成了不切實際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和“腐敗工程”。
2.2 低質量建設現象突出
在重復性建設的同時,盲目追求效率、政績,而忽視了項目建設的一般規律,造成了眾多的“豆腐渣工程”,不僅沒有給社會帶來發展、給百姓帶來便利,反而增添了堵塞、危險等不良影響。近年來,低質量建設現象在河南尤為突出。2012年9月份,百年名校焦作市沁陽一中新校區在建的圖書大廈工地發生坍塌事故,造成11名工人死亡,經調查,坍塌原因主要是緣于施工方沒有按照規定采用正規的建筑材料,而是低劣的三無產品,一個培育祖國花朵的“育人工程”竟然成了令人不可思議的“豆腐渣工程”,若是事故發生在圖書館投入使用之后,那后果將不堪設想。2013年6月,投資近七億元的許昌市魏武大道在竣工通車不到3年的時間內,已變的“傷痕累累”,其中一段不到1000米的道路竟然有83條裂縫,大大小小的“補丁”更是隨處可見。經調查,該工程在建設時涉嫌偷工減料,是個名副其實的“豆腐渣”工程。市政工程的質量系千家萬戶的切身利益與生命安全,但由于一些地方政府的監管部門瀆職失職,使得千千萬萬百姓的生命、權益沒有了保障,納稅人的錢被一些不法分子中飽私囊,這樣的現象值得讓人反思。
3.河南省政府市政建設行為存在問題的原因分析
3.1 相關法律法規與規章制度不完善
很多市政建設是屬于社會公益性項目,沒有經濟上的回報,是一種典型的政府行政行為。而按照《行政法》的相關規定,政府在進行市政建設時既要依法行政又要合法行政。然而,我省針對市政建設方面的現行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卻多有不完善的現象,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第一,現行的相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對政府部門在市政建設中的職責及分工不明確,這就導致了一個政府項目工程可能有幾個部門在重疊管理,有的相關責任單位卻沒有參與其中。第二,相關監督機制不健全。一個政府項目工程會涉及到很多政府部門機構,如建設局、財政局、發改委、規劃局、環保局等等,它們在建設過程中所起到的作用和角色各不相同,有的部門掌握著建設經費的支出,有的部門則負責建設規劃,那么該有哪一個政府部門機構對其進行監督,以使其規范化、良性化運轉,卻沒有做出相應的明確規定。第三,對失責人員的處罰不明確或過輕。目前,無論是《公務員法》還是《政府采購法》,無論是《行政處罰法》還是《行政許可法》,均存在著對市政建設過程中失責人員處罰不明確或過輕的問題,這在一定程度上助長了政府市政建設行為失范現象。
3.2 對政府市政建設行為的監督弱化、虛化
雖然我國是實行人民集中制的社會主義國家,但一些行政部門權力過大或過于集中已是不爭的事實,而權利過于集中或過大就會導致黨員領導干部腐敗、工作“四風”問題嚴重等問題。所以,對其權利的使用進行到位的監督顯然是必要的。目前,河南對市政建設過程中相關責任單位權利使用的監督有多種方式,如政府內部監督、人大監督、新聞媒體監督、社會監督等。但是,這些監督往往因為監督主體屬性的緣故,要么監督權利過小要么過大,要么監督只是流于表面,監督力度不夠。人大監督方面,目前河南人大機關對政府市政建設行為監督的主要方式有審查、監督預算執行,質詢和詢問,視察。但是,由于體制原因,致使人大的監督并不能切實、有效的起到作用。政府內部監督方面,主要由行政監察、事后審計監督和財政監督構成?!缎姓O察法》中規定:監察機關對本級政府各部門及其國家公務員、本級政府及本級政府各部門任命的其他人員、下一級政府及其領導人員實施監察,由此而知,本地的檢察機關并不能對本級政府部門起到真正的監督。事后審計監督更是作用有限,就算是最后出了問題也只是簡單或輕微的內部處理。財政監督則在政府財政部門“靈活機動”的措施面前變的虛無縹緲。
3.3 政府經濟效益、成本觀念的淡漠
在我國,市政建設可以列入政府公務行為。由于政府公務行為存在公益性、服務性與利他性的特點,市政建設行為本身并不能為其帶去多少經濟效益,他們僅僅是用納稅人的錢去給納稅人辦事的政府人員。所以,市政建設本身并沒有和他們有多大的關系,官員行事時無成本壓力,這就會導致他們在建設行為中產生輕視心理。此外,市政建設所帶給責任主體唯一的“好處”便是政績。所以,為了在有限的任期之內做出“拿得出手”的政績,有的地方政府會為了趕時間而不計成本的進行市政建設,致使公共產品超量供應,社會福利費用過高,甚至還會導致市政建設過度浪費??梢哉f,這種在政府市政建設行為中,因為一些地方官員以及公務人員由于缺乏經濟意識、成本觀念以及為民務實意識,致使建設項目數量重復化、質量低劣化的現象已經嚴重影響了政府陽光形象工程的建設。
4.對河南省政府市政建設行為進行有效法律控制的對策
4.1 逐步規范政府行為,切實實現有法可依
完善、系統、科學、有效的法律對于權利的使用具有積極的規范作用。首先,要在相關法律法規以及規章制度中增加對政府及公務人員法律責任的規定。不僅是我省,就目前全國而言,現有法律法規存在一些共性問題,如要么對相關法律責任規定的太少要么太多;要么法律規定的太籠統不夠細化,要么規定的過細而操作起來困難。所以,要在現行法律法規中增加法律責任的相關規定,并增強其可操作性。其次,要制定規范政府官員行為的法律,以此來降低政府公務人員的貪污以及受賄等違法行為,促使公務員更加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從而減少或避免政府在市政建設行為中重復建設、低質量建設等現象的發生。
再次,通過加強立法而保障人大、監察機關、審計、財政部門的監督行為,保障其處理權力,增強其權威性,進一步明確這些機關的主體地位,使它們能夠獨立地開展監督工作。最后,通過加強立法保障新聞輿論的監督權利,規范新聞輿論主體的社會地位、權利以及義務,逐漸改變輿論監督取得實際效果難的現狀。
4.2 加強政府部門的協調,提高行政效率
行政效率是行政法的基本原則之一,是保證政府市政建設行為往良性化方向前進的前提。正如前面所說,政府市政建設行為是有多個政府行政部門參與實施的,但是,他們之間可能由于職能職責的多元化、責任邊界的重疊化或模糊化,致使政府行政部門之間的溝通協調不是很到位,而造成了財政資金浪費、行政效率低下等問題。所以,政府應組建或在原有行政部門的基礎上改進或增加相應職責,專門負責本級政府各部門間的協調工作,使政府不同部門在進行市政建設的活動中,能夠做到互相通氣、互相協調、互相協助。而不是你干你的,我干我的,有了利益大家一起掙,出了問題時大家一塊往后撤,這樣一來,行政效率也就顯著提高了。
4.3 進一步改進監督工作
要使政府在市政建設中的行為得到有效的控制,確保其權力正確、合法行使,就必須進一步改進監督工作。首先,要進一步加強人大對財政資金的控制能力。加快完善人大審議和責任追究制度,加強人大監督的力度。各級人大要對同級政府財政預算進行嚴格、系統的審核,切實改變政府決策“先斬后奏”,人大事后認可的程序性形式主義。其次,要不斷健全制度,增強行政監察的主動性。要減少和防止上述問題的發生,就必須逐步建立、健全對市政建設工程招投標管理制度,減少重復建設和低質量建設。建立抽查和全面檢查制度,從建設之初到竣工之末都要進行檢查,進而保障工程建設的質量。與審計聯合,及時發現市政建設中財政資金使用存在的問題,進而提出正確的監察建議。
開展實行行政效能監察,積極研究界定政府、政府各部門的行政決策權,進一步明確行政監察的地位,增加行政監察對違法、違紀行為的處理權力。再次,要不斷強化審計監督,財政監督要嚴把預算關。最后,要積極營造良好環境,充分發揮新聞輿論的監督作用。
5.結語
進行市政建設是促進地方經濟快速發展的前提,是利國利民的好事,但是,我們也應該注重對市政建設的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進行全面的考量。在進行市政建設的過程中加強監督控制,充分有效利用資金,減少和避免高成本、重復建設、低劣化建設現象的發生。而要實現這一目標,就要從制度建設抓起,從法律法規的建設做起,制定符合我省實際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切實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讓我們的市政建設行為越來越規范化、科學化,為推動中原經濟區建設做出積極的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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