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境監理“三查兩調一收費”的工作職責決定監理工作要直接面對企業經營者,直接面對人民群眾,處理問題妥當與否,社會反應非常敏感,環境監理工作稍有不慎,就會給環保部門帶來不良影響;相反,我們做到依法行政,違法必究,就會維護環保法律的尊嚴,造福于人類。
環境監理工作職權很廣,如果無計劃、盲目地去抓,很難收到好的效果。為此,監理站確定了有計劃的重點突破,以點帶面的工作思路,每年側重抓好幾件有影響力的工作。
幾年來,我們先后重點開展了排污費征收、環境信訪等工作,收到了良好的成效,基本形成了微觀環境管理與宏觀環境管理相給合,環境執法與內部法律監督相結合,檢查、處罰與監督、服務相結合的環境管理框架。
1 加大環境執法力度,樹立環境監理部門的威信和形象
由于部分人環境保護意識淡薄,在經濟利益的驅使下,違反環保法規行為時有發生,并且屢禁不止。究其原因,除一些客觀原因外,關鍵問題是執法不嚴,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環保部門的威信和形象,而樹立威信和形象最直接最有效的辦法就是要加大執法力度。
1.1 充分行使環境監理職權,全面開展環境監理工作在實際工作中,要克服重收費輕管理、以偏概全的傾向。
首先,從監理站內部管理抓起,組織監理員學習有關規定,及時從正面引導,闡明各項工作相輔相成、互相促進的必要性,提高認識,統一思想。其次,加大對外宣傳力度,向廣大群眾介紹環境監理工作性質、職能等,嚴格執行政務公開制度。近年來,監理站緊緊圍繞環境監理“三查兩調一收費”工作,全面開展環境監理業務,增加對污染源和污染防治設施的檢查頻次,加大對環境違法行為的處罰力度,進一步加強了排污申報登記工作,環境信訪工作基本走上了規范化、法制化的軌道。通過采取以管促收、以管增收等措施,開創了環境監理工作新局面。
1.2 依法行政,嚴格執法本著違法必究的原則,對環境違法行為決不姑息,發現一起查處一起,特別是對群眾反映強烈、污染嚴重的事件從重處罰,確保行政處罰萬無一失。在環境執法工作中,我們強調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嚴格依照法律程序辦事,規范法律文書,做到每案主體合法、事實清楚、證據確鑿、適用法律準確。
為了規范環境執法行為,增加工作透明度,我們組織制作了環保行政處罰登記、審批表,現場檢測記錄、監理員工作單執法文書等,在實際運用中,對環境執法工作起到了有效的輔助作用。如實行監理員工作單制度,即監理員到排污單位工作時,被監理單位負責人要填寫監理工作單,說明具體情況。通過工作單及時反饋排污單位的意見、建議和繳費情況,增加了工作透明度,為領導正確決策提供了依據。
在排污收費工作中,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排污費緩、減、免審批制度,認真填報,逐級審批,有效地控制了緩、減、免審批中存在的隨意性問題,使排污單位對排污收費緩、減、免有了正確的認識,維護了法律的嚴肅性。
1.3 加強同工商、法院等相關部門的溝通與配合,保證環境執法工作順利進行我國現在執行的是環保部門統一監督管理與有關部門分別監督管理相結合的環境保護管理體制。面對這種狀況,要采取兩種做法,一是積極主動地同相關部門協調、溝通,向他們宣傳環保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爭取得到他們的支持;二是通過行政訴訟案件和一些具體事例,促使相關部門履行法定職責。近年來,通過我們的努力,工商部門已認識到環保第一審批權的重要性,嚴把企業、個體工商戶營業執照發放關。建設項目環保審批率得到了提高,從源頭上控制了新污染源的發生。并會同公安、文化部門聯合執法,使我市的生活噪聲問題也得到了基本控制。理順、協調同法院的工作關系,使環保行政處罰決定得到執行。目前,我國的環保法律體系已經形成,各方面的環保法律法規比較健全,但還存在原則性、義務性規定強,實用性、操作性差的問題。雖然隨著情況的變化,社會的發展,一些環保法律、法規得到修改和完善,但存在的問題還沒有得到根本解決,存在行政處罰種類實用性差、缺乏強制手段、環保行政處罰的執行得不到很好的保障等問題。在當事人不履行行政處罰決定時,我們就顯得束手無策,唯一的辦法是申請法院強制執行。因此,處罰決定執行得好壞,完全取決于法院的執行力度,環保部門必須同法院保持密切聯系。
2 重視環境信訪工作,為黨和政府負責,為群眾排憂解難
隨著公眾環境意識的增強,我市環境信訪案件總體上呈逐年遞增趨勢,具體表現為“三多”: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關注的環境信訪案件多,媒體揭露的污染問題多,群眾反映的難點、熱點問題多。我們本著為人民服務、為政府負責,認真對待信訪工作。
2.1 加強領導,健全機構。我局成立了信訪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長任組長,指定一名副局長主抓環境信訪工作。領導小組定期研究、解決重點難點問題,部署、指導信訪工作,確保環境信訪工作順利開展。
2.2 領導重視,依法行政。我局堅持定期召開環境信訪工作會議,聽取匯報,及時掌握信訪動態,排查不安定因素。無論是初訪還是重復訪案件,局領導都積極參與、指導工作。對急辦、難辦案件,局長、分管局長都親自主持處理;對重大環境信訪案件,局領導親臨現場組織部署工作,使這些案件得到了及時、正確的處理。
2.3 密切配合,齊抓共管。環境信訪工作雖然由信訪部門負責具體工作,但是,許多問題不是單一部門所能解決的,因為環境信訪工作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全局各科室及相關職能部門相互配合,才能使環境信訪問題真正落到實處。對此,要首先加強內部管理,處理環境信訪以環境信訪科為主,其他科室為輔。各管片監理員要對本轄區內出現的環境污染問題負責,實行街面巡查,變被動為主動,發現問題隨時處理。對重點污染源、重點信訪案件局內科室進行包干管理,負責檢查,督促污染治理落實情況,直至徹底解決污染問題為止。在全局實施信訪首問責制度,上至局長下至工作人員,無論哪個科、站接到來信、來訪,都要認真對待,積極協調,及時處理。
3 增強監理員素質,建設一支高水平的環境監理隊伍
我局始終注重監理員的素質培養,常抓不懈。我們加強了監理員的理論學習和業務培訓工作,組織他們認真學習國家環保方針、政策,學習環保法律和具體業務知識,增強監理員分析問題、解決問題和駕馭事態發展的能力,提高了環境監理隊伍的整體執法水平,為環境執法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4 加強法律法規的制定
建議有關部門應完善或根據環境保護工作的進展改進相關的環境保護法規,加緊制定環境監理法規,在法律形式上明確在建設項目開展環境監理的要求,增強環境監理工作的法制權威。
5 加強標準和技術規范建設
制定全國統一的環境監理工作技術規范,開展標準化建設,使環境監理在跨省區、跨行業的發展上有相對統一的依據。
6 提升環境公共管理和環境公共服務的效能
環境監理也是公共管理,盡可能利用經濟杠桿,去調動污染制造者治理污染的積極性,吸引和鼓勵更多的人參與到環境保護、生態修復和治理中來。具體而言,一是政府通過經濟政策、生態補償等制度設計,推進環境保護、資源節約和生態文明建設。二是通過創設新型市場,調動社會力量,把更多的資源配置到環境保護和生態文明建設中來。三是堅持社會互動,依靠社會力量。環境保護關系全體公眾,需要公眾的支持。環保要從部門走向社會,從政府走向民間,形成共建共享的社會行動體系。因此,這就要求我們加強環境保護宣傳教育工作,進一步拓展公眾參與渠道。四是要加強環境信息公開,增加社會互信。信息公開是轉變行政職能、推進環境公共管理轉型的基本要求和重要推動力,事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我們必須高度重視,抓住重點,要把握信息公開的基本要求、公開的重點、公開的方式方法,同時穩步推進企業的環境信息公開。五是要堅持嚴格執法和社會監督相結合,完善環境監管機制。嚴格執法,切實規范環境執法行為,事關環境質量、環境安全、社會穩定、社會公平、市場公平以及整個社會的生態文明水平。加強環境執法機構建設,推動社會參與監管。六是要建立嚴格的問責制,強化執法剛性。七是要加強環境公共政策,優化管理支撐。加強環境公共政策是推進環境公共管理的有效杠桿,現代社會的發展越來越依賴政府公共政策的引導和調節。要健全完善環境公共政策體系,用好環境公共政策,加強環境公共政策制定實施的指導和監督。
7 建立和完善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
當前,從環境保護制度保障方面來看,環境的管理能力,尤其是基層的環境管理能力難以適應經濟建設發展的需要。
基層的環境監測能力不足,環境執法力量不足等仍是急需解決的問題。為此,必須建立和完善最嚴格的環境保護制度,要強化環保硬約束監督管理。加強環保準入管理,嚴格控制區域主要污染物排放總量,完善區域限批措施。開展環境質量、重點污染源排放情況動態監測,對污染物排放超標企業實施限產、停產等措施。對產能嚴重過剩企業強化執法監督檢查,曝光環境違法企業名單。加大處罰力度,責令限期整改,污染排放嚴重超標的企業要停產整頓,對經整改整頓仍不符合污染物排放標準的企業,予以關停。在原有環境保護制度的基礎上,在污染產生、轉移或擴散、治理等全過程中嚴把保護關,在大力強化環境保護監督管理的同時,建立健全生態環境保護責任追究和環境損害賠償等制度,從而實現污染持續下降,生態環境持續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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