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特權現象是指中國古代的統治者,為了穩固統治、淳化社會風尚與勸民孝悌之目的,對老年社會群體予以特殊照顧,使其享有其他年齡段成年社會群體不能或很難享有的某些特定社會權利的現象。這一現象在各個歷史時期的國家養老即社會養老制度中都有體現。在西周與西漢的國家養老制度中,也有賦予老年社會群體特殊權利的五項制度,即賜物制度、減免賦役制度、授杖制度、恤刑制度和老人參政制度。綜觀西周與西漢的老人特權現象,雖然二者都以尊養老人為核心內容,也都在一定程度上起到了穩固統治、淳化社會風尚與勸民孝悌的功效,但是二者之間也存在著諸多實質性的差異。
一、因俗與治弊: 背景差異分析
西周國家養老制度的產生,是西周統治者遵循本族原始氏族時期的養老風俗與夏商時期“尊老尚齒”禮俗,即因俗而治的結果。西漢國家養老制度的產生,雖有因循先秦養老禮俗的成份,但更是西漢統治者為改變春秋戰國以來所存在的禮崩樂壞局面與秦代及漢初社會存在的養老問題而采取的舉措,是西漢統治者移風易俗的結果。
\\(一\\)西周的因俗而治 有關研究表明,西周國家養老制度的產生,一是基于周民族原始氏族時期的養老習俗,二是對夏商時期尊老尚齒禮俗的繼承?!抖Y記·王制》云:“周人貴親而尚齒”,貴親即重視血緣關系?!啊H’的影響是周代養老制度的特點,‘貴親’說明了原始時期的養老習俗仍然殘存?!?/p>
因此,西周的國家養老制度,即《史記·周本紀》所云:“遵后稷、公劉之業,則古公、公季之法,篤仁、敬老、慈少”,保留周人原始氏族時期全體氏族成員共同尊養同族老人習俗的結果。正如李巖所說“:夏商時期起,從家庭到社會普遍存在著尊老尚齒的風俗與禮俗,而這種風俗與禮俗又對國家統治的穩定有著極為密切的關系。這種傳統經夏商二代的發展,到西周時期逐漸完備,為統治需要,統治者便采取因俗而治的措施,在全國推行尊老尚齒的制度?!?/p>
換言之,西周的國家養老制度,也是對夏商時期尊老尚齒禮俗的繼承。一言以蔽之,西周國家養老制度亦即西周老人特權現象的產生,是西周統治者因俗而治的結果。
\\(二\\)西漢的移風易俗 如果說西周賦予老人特權是因循了本族原始氏族時期的養老舊俗與夏商時期的尊老尚齒禮俗,那么西漢賦予老人特權實行國家養老,則是為了解決春秋戰國以來日漸凸現并在西漢時成為嚴重社會問題的養老問題。換言之,西漢國家養老制度的確立和推行,是統治者欲藉此移風易俗的結果。
眾所周知,從春秋后期到戰國時期,是中國歷史上一個變革與動蕩的時期,“劇烈的社會變革與動蕩不安的局勢沖擊了儒家的‘父慈子孝’倫理觀念,甚至出現了‘子弒其父’的情況。在這樣的局勢下,加上連年的戰爭和統治者無度的賦稅征斂,許多年邁體弱的老人無人贍養”,養老問題日漸凸現。一方面,從春秋后期到戰國時期,是社會大動蕩與大變革時期。在這一時期,各國都進行了旨在打擊宗法勢力以加強君權的社會變革,其中秦國的商鞅變法最為著名。商鞅變法時,“令民父子兄弟內息者為禁”,“民有二男以上不分異者,倍其賦”。\\(卷 68,《 商君列傳》\\)社會分異的合法化與社會生產發展的推動,使“個體小家庭脫離了血親宗族、家族,成為獨立的社會存在?!?/p>
這樣,“原來宗族內部的養老機制、井田制下的鄉里互助友愛作用大大減弱”,出現了“秦人家富子壯則出分,家貧子壯則出贅。借父耰鋤,慮有德色;母取箕帚,立而誶語。抱哺其子,與公并倨;婦姑不相悅,則反唇而相稽”\\(卷 48,《賈誼傳》\\)的有違傳統儒家“父慈子孝”倫理觀念的社會現象,養老問題開始凸現。另一方面,從春秋后期到戰國時期,也是一個戰爭頻發時期。在這一時期,各國為了爭奪土地和人口不斷發動戰爭。大量的兵力征用,將青壯年征調到了戰爭第一線,使老人老無所養;在兵源缺乏時,更將一些老人直接征到前線作戰。管仲就曾為了兵源所需,將老人年齡界定為七十歲以上。戰爭或使老人羈身于軍旅生涯,或使老人“成為生產勞動的主力之一,承擔對國家的各項義務?!?/p>
這樣,在戰爭對老人生活的雙重影響之下,養老問題日漸凸現。
秦統一全國后,并未改變日漸凸的現養老問題況,而且由于秦以法家思想為治國思想,“過份依靠刑法懲治,排斥教化,使得人們親情淡漠”,更使養老問題日趨嚴重。不過,由于秦代國祚短暫,養老問題并未成為當時嚴重的社會問題。但不可否認的是,西漢“整個國家的物質需要如糧食布帛以及兵役徭役都需從個體家庭出”,個體家庭不堪重負,難以獨立擔當起贍養老人的責任。如此一來,春秋后期及戰國時期日漸凸現,并在秦代更趨嚴重的養老問題,最終發展成為西漢社會最為嚴重的社會問題。西漢的國家養老制度,正是在這一背景之下出臺的。換句話說,西漢統治者創立國家養老制度,賦予老人特權,正是為了解決嚴重的養老問題,是為了治弊更俗或移風易俗。
二、德行導引之師與被救助社會群體: 身份差異分析
就養老體系而言,西周養老制度以宗族養老為主、國家養老為輔。西漢養老制度與之相類似,無論是在西周還是在西漢,國家養老都只是一種輔助性的養老方式。但是,如果作深層次的分析,我們則會發現,對宗族養老的方向性導引,是西周國家養老最基本的功能;對家庭養老的政策性扶助,則是西漢國家養老最為基本的功能。因此,從主流價值導向來看,西周老人多以德行導引之師的特權身份出現,西漢老人則多以被救助社會群體的特權身份出現。
\\(一\\)西周老人的德行導引之師特權身份 西周在政治上實行宗法制,在這一制度下,宗法血緣家族是當時社會最基本的組織形態?!霸谧诜ㄑ壖易鍢嫵烧麄€社會最基本組織形態的時代,家族中的長者自然會由于其富有社會經驗和政治智慧而受到高度的尊敬與重視?!兑葜軙ご罂铩贰宋┲乩?,重老惟寶’,就是這樣一種現實在人們觀念上的反映?!?/p>
與這一觀念相適應,西周時期的尊養本族老人成為每個血緣宗族成員義不容辭的責任。由于宗族養老具有穩定宗族內各旁系分支成員與加強宗族團結的作用,而宗族的團結穩定又有利于國家的穩定,因此如何引導宗族養老,使之真正發揮穩定國家統治之功效,也就成為西周統治者必須解決的重大課題。西周的國家養老,雖然只是宗族養老的輔助形式,但它對于宗族養老所具有的正是方向導引功能。這一方向導引功能,主要是通過天子學中養老的途徑而實現的。
學中養老是西周最高級別的國家養老形式,“學中之老分為‘國老’和‘庶老’兩種,……‘國老’是指有德有爵之老‘,庶老’是庶人及死政者之父祖?!薄皣稀奔礊樘熳訉W中所養之老,即西周的太學。天子學中養老對于宗族養老的方向導引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 其一,西周天子將“國老”安排在學校養老,目的有二,一是“供學生們咨詢,或教育學生”。教育貴族子弟,對貴族子弟進行德行導引是“國老”最基本的職責。二是向“國老”乞善言?!抖Y記·內則》:“凡養老,五帝憲,三王有乞言”。乞言“通常與養老并行。養老禮畢后,請求老者對在場的人進行一些君臣父子長幼之道的教化”。由此可見,被天子養在學中的老者,既要擔當教育學生的常職,也要在天子視學養老之禮中扮演天子乞言的對象。無論是擔當教育學生之常職,還是扮演乞善言的對象,都是以德行導引之師的身份出現的。其二,《禮記·樂記》“:食三老五更于大學,天子袒而割牲,執醬而饋,執爵而酳,冕而總干,所以教諸侯之悌也?!碧熳釉谔珜W宴請三老五更,貴為天子,卻要袒著上身為老者分割牲體,拿著醬碟向老人獻食,端著酒杯向老人勸飲,戴著禮冠持著盾牌以歌舞娛樂老者。
天子如此親力親為地尊老敬老,正是為了教育觀看視學養老之禮的諸侯,使他們明了尊老敬老重在身體力行。天子視學養老禮畢,會“下令與會的王等諸侯及鄉遂大夫各返其國,率行養老之禮,以示仁德之心”,將天子尊老養老的理念在宗族養老中推廣開來。
由西周國家養老,尤其是天子學中養老對宗族養老的方向導引可以發現,在西周的國家養老制度中,老人是以德行導引之師的身份出現的。
\\(二\\)西漢老人的被救助社會群體特權身份 如前所述,西漢的個體家庭承擔著滿足整個國家物質需求的沉重義務,因而無力獨立擔負贍養老人之重責?!皣以跊]有完善的機制下,只能通過不時地賞賜實物、減免賦役等,來幫助奉養老人?!闭驗槿绱?,西漢的國家養老對家庭養老具有扶助或救助的功能,西漢老人主要是以被救助社會群體的特權身份出現的。
在西漢,政府對老人進行實物助養?!罢膶嵨镏B一般是分兩方面: 一是賞賜高年老人,二是對孝子賢孫進行賞賜?!薄稘h書·文帝紀》記載: 文帝前元元年 \\(公元前 179 年\\),“有司請令縣道,年八十以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其九十以上,又賜帛人二匹,絮三斤”,就是對高年老人進行實物賞賜?!稘h書·武帝紀》記載: 武帝元狩元年\\(公元前 122 年\\),“賜縣三老、孝者帛,人五匹;鄉三老、弟者、力田帛,人三匹。年九十以上及鰥寡孤獨者帛,人二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睂Ω吣昀先?、鰥寡孤獨老人和孝悌者進行實物賞賜。
西漢政府也通過減免賦役,對老人進行助養。
其一,減免老人的賦役?!稘h儀注》記載“:民年十五以上至五十六出賦錢,人百二十為一算”,年滿 56歲的老人免征每年 120 錢的算賦?!堵闪睢じ德伞酚涊d“:大夫以上年五十八,不更六十二,簪裊六十三,上造六十四,公士六十五,公卒以下六十六,皆為免老;不更五十八,簪裊五十九,上造六十,公士六十一,公卒、士五\\(伍\\)六十二,皆為睆老?!泵饫?,指因年老而免服徭役;睆老,指因年老而服一半的徭役。減免老人的賦役,是政府體恤老人,減輕家庭養老壓力的一大舉措。其二,老人家屬可享受復除待遇?!稘h書·賈山傳》記載:文帝“禮高年,九十者一子不事,八十者二算不事?!鳖亷煿抛⒃弧?一子不事,蠲其賦役;二算不事,免二口之算賦也?!薄稘h書·武帝紀》“:年八十復二算,九十復甲卒?!蹦隄M 80歲的老人,免除家中兩人的算賦;年滿 90 歲的老人,免除其家人的兵役。采取這一舉措的目的,一是為了減輕養老家庭子女的經濟負擔;二是為了讓子女專心供養老人。其三,供養無子女老人的人可享受復除待遇。武威出土的王杖新簡二、三就有“復人有養謹者扶持”的規定。
實物助養與減免賦役助養的舉措表明: 對家庭養老的扶助或救助,是西漢國家養老最基本的功能。被救助社會群體,是西漢國家養老制度中所賦予老人的主要特權身份。
三、禮制規約與政令開道:保障機制之差異分析
對于老人特權的保障,西周以禮制規約,西漢則以政令開道。
\\(一\\)西周的禮制規約 西周時期,老人特權是靠禮制來規約的。禮制規約最為顯著的特點,就是以教化引導的方式,在全社會倡行尊老養老之風。西周禮制規約的具體舉措有二: 一是禮儀引導,二是禮法制約。綜觀西周旨在保障老人特權的禮儀,無論是天子視學之禮,還是鄉飲酒禮以及其他禮儀“,都是以尊老尚齒為主”,而且鄉飲酒禮是當時最為盛行的“一種全國性的敬老大典”?!秲x禮·鄉飲酒禮》和《禮記·鄉飲酒義》詳細闡述了這種禮節。
鄉飲酒禮是以十年為一年齡段,以遞增的年齡享用不同的饌食,即《鹽鐵論·未通》所謂的“鄉飲酒之禮,耆老異饌,所以優耆耄而明養老也”。由此可見,尊老尚齒是鄉飲酒禮的主要內容,其直接目的就是“正齒位,序人倫,敬老?!?。正是通過鄉飲酒禮等諸多以尊老尚齒為主要內容的禮儀引導,尊老才成為西周時期的一種社會風尚,西周老人德行導引之師的特權身份也因此在道德層面上得到有效的保障。
與禮儀引導并行的是禮法制約。禮法制約的特點是以制度的形式,運用懲惡揚善的方式,在全社會推行尊老養老。西周時期,“一方面,尊老尚齒是國家提拔人才的重要依據,另一方面,舉賢的重任由老者擔任”,既表明了國家對老者的尊重,也表明了國家對尊老行為的褒獎。究其目的,就是要運用制度的形式與揚善的方式,鼓勵全社會民眾尊老敬老。同時,在西周時期,不遵循尊老尚齒禮節規定者要受到處罰,《周禮·地官·大司徒》用以糾萬民的鄉八刑中,第一就是不孝之刑,第四為不弟之刑。究其目的,就是要運用制度的形式與懲惡的方式,在全社會戒絕不尊老尚齒行為的發生。
綜上所述,西周老人特權的保障,是由禮儀引導與禮法制約共同來完成的。需要指出的是,禮儀引導與禮法制約在西周并行但不并重,禮儀引導居于主導地位,禮制制約只是一種必要的補充。
\\(二\\)西漢的政令開道 西漢對于老人特權的保障,主要依靠的是具有治弊性質的行政措施和法令。如果僅從惠及全社會老人的視角來看,西漢用于保護老人特權的治弊性行政措施與法令,大致可以分為常規性制度和臨時性措施兩類。
賜粥制度和授杖制度,是西漢惠及社會上所有年滿 90 歲以上老者的兩項常規性制度。賜粥制度也叫受鬻法。漢文帝前元元年\\(公元前 179 年\\)三月詔云“:老者非帛不煖,非肉不飽,今歲首,不時使人存問長老,又無布帛之賜,將何以佐天下子孫養其親?今聞吏廩當受鬻者或以陳粟,豈稱養老之意哉!
具為令?!边@表明,在漢文帝時,受鬻法已經成為一項正式制度。漢武帝建元元年\\(公元前 140 年\\)又詔云“:民年九十以上,已有受鬻法?!睆倪@兩道詔令可以看出,受鬻法或賜粥制度,是面向社會上所有年滿 90 歲以上老者的救濟制度。根據當時的相關資料記載,漢文帝時,“要求長吏檢查,然后由縣丞或縣尉親自送到老人家中,其執行情況,由郡守遣都吏嚴格監督,違者要受到懲罰?!?/p>
這至少能向我們昭示一個史實: 在西漢,這項制度的執行是非常嚴格的。賜杖制度同樣是面向社會上所有年滿 90 歲以上老者的常規性制度。在西漢的賜杖制度中,對于王杖主資格的要求非常嚴格。僅就獲得王杖主資格的年齡標準來看,這項制度雖未惠及所有 70 歲以上的老人,但值得注意的是,“漢代九十歲以上的老人全部受杖或享有王杖主的權益?!?/p>
根據《王杖詔書令》的規定,王杖主享有三大特權:一是享有“比六百石”的政治優待,二是享有免稅經商等經濟特權,三是享有寬刑權利。同時,為保障王杖主的人身權利,對于毆辱王杖主的人,均以大逆不道的罪名處死。西漢旨在保護全社會老人特權的臨時性措施,主要是指對年滿 80 歲以上老人的賜物助養措施。西漢對年滿 80 歲以上老人的賜物助養措施,涵蓋了兩個方面的內容: 一是對 80 歲以上老人的實物賞賜,二是對孝悌者的實物賞賜。就這些措施的出臺背景而言,都是由偶發性因素所導致的,因而只具有臨時性。具體來講,促使西漢政府出臺賜物助養措施的偶發性因素有五: 其一,皇帝舉行封禪泰山等大型活動。元封元年\\(公元前 110 年\\),武帝封禪泰山,下詔沿途所經地區,“加年七十以上孤寡帛,人二匹?!逼涠?,天災人禍。漢元帝時,因關東連遭災害,“賜三老、孝者帛,人五匹;弟者、力田二匹?!?/p>
其三,皇帝登基或改元而大赦天下。公元前 122年,漢武帝改元元狩,大赦天下,詔曰:賜“年九十以上鰥寡孤獨帛,人兩匹,絮三斤;八十以上米,人三石?!逼渌?,天降祥瑞。漢宣帝元康二年\\(公元前164 年\\) 二月,“鳳凰甘露降集,賜天下吏爵二級,民一級,女子百戶牛酒,鰥寡孤獨高年帛?!逼湮?,冊立皇后、太子。漢文帝前元元年\\(公元前 179 年\\)三月,因立皇后,“年八十以上,賜米人月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年九十以上,又賜帛人兩匹,絮三斤?!?/p>
由此可見,西漢政府制訂了用于保護社會上所有年滿 90 歲以上老人特權的常規性制度與保護社會上所有年滿 80 歲以上老人特權的臨時性措施,換句話說,西漢對于老人特權的保障,主要依靠的是政令手段。
四、結語
綜上所述,在西周,老人主要被賦予德行導引之師的特權身份;在西漢,老人被賦予的卻是被救助社會群體的特權身份。透過西周與西漢的老人特權現象,我們可以從中發現這兩個朝代國家養老制度的共同缺陷: 其一,兩個朝代國家養老的惠及面都很狹窄。在西周的國家養老制度中,學中養老的對象是貴族耆老與平民耆老,非學中養老的對象基本停留在貴族層面,西周的國家養老制度呈現出貴族化傾向。僅就表象而言,西漢國家養老的對象包括了社會上所有的老人,但如果作深層次的分析,則會發現一個不容置疑的史實: 西漢惠及社會上所有老人的常規性制度,只是針對年滿 90 歲以上的老人而設,惠及社會上所有老人的臨時性措施,只是針對年滿 80 歲以上的老人而設,而且由于當時人們的壽命普遍較短,因而能享受到國家養老待遇的屬于平民階層的老人少之又少。正因為如此,西漢的國家養老制度,帶有明顯的貴族化和等級制特征。其二,兩個朝代的老人特權保障機制都不健全。
由于西周時期基本上不存在養老問題,因而對于老人特權的保障偏重于教化引導;由于西漢存在嚴重的養老問題,因而對于老人特權的保障更多倚重政令的強力推行。以現代制度理念的視角來看,一種完善的養老制度,既要有很廣的社會覆蓋面;也應有健全的保障機制。有鑒于此,為解決我國面臨的日益嚴重的人口老齡化問題,一要努力消除城鄉差距。在完善城鎮養老制度的同時,更要致力于農村養老制度的建立健全,以期完全實現制度層面上的老有所養。二要軟約束機制與硬約束機制并重。對于老年人權益的保障,既應注重道德層面的引導,也應注重制度層面的建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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