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以來,由于工程建設項目一般存在周期長、投資大、技術復雜、控制環節多和管理專業性強等特點,就目前我們開展的工程項目審計往往只是對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后的工程結算進行審計,可這種事后的結算審計是無法對工程項目進行全過程監控的,在整個建設期內任何一個環節的失誤都可能導致投資失控。因此,在當前的環境下,工程項目實行全程跟蹤審計已成為迫在眉睫的選擇。下面就如何加強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談幾點看法:
一、完善項目審計監管體制,明確審計的主體地位,確保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的有效實施
工程建設領域一直存在著腐敗現象,防而不止,堵而不絕。造成這種狀況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缺乏有效的監督體制以及內控機制不完善,未能形成工程投資、管理、監督等之間權責明確、相互制衡的決策、管理和監督體制,造成了建設項目監管的“越位”和“缺位”,產生了“誰都管,誰也管不好、管不了”的現象。例如:審計本來作為重要的監督部門,但卻只是在工程竣工后才開始進行,這時“木已成舟”,審計所發現的問題大多已難以改變和挽回。
因此,用制度來規范行為,形成一套以審計機關統一集中行使監督職能為主的監督體制,以監督合力提高監督質量為目標,明確審計機關的跟蹤主體地位,改變長期存在的建設項目投資、管理、監督“三位一體”體制,實現投資主體、管理主體與監督主體的徹底分離,使各部門之間通力合作,相互支持,這些都是實現跟蹤審計的堅實后盾。只有明確了審計在項目監督上的主體地位,審計才能從投資決策開始就參與到對工程項目的監督之中,并有效的實施跟蹤審計,及時的發現工程問題;才能本著“有所為,有所不為”,收攏拳頭,對建設項目進行審計,及時的制止不正之風;才能發揮審計功能作用,以促進建設、施工、監理、設計單位認真履行各自職責,相互配合,正確運用權力,實施科學決策和管理,為建設項目筑起一道堅實的“防護墻”.
二、合理定位審計角色,把握審計相對獨立性原則,將工程項目跟蹤審計與社會效益作有機的結合
審計的職能是“監督”而不是“管理”,跟蹤要把重點放在監督建設程序的合法性、合規性上,一些應由其他部門行使的管理職能,審計部門切不可越俎代庖,大包大攬。審計機關不是從事建設管理、施工、監理方面的具體工作,而是履行對上述工作的監督職能,實現促進這些工作規范、有效運行的目標。所謂“既當運動員,又當裁判員”,就難以保持審計的客觀性和公正性,同時給審計人員帶來巨大的審計風險。因此,在跟蹤審計工作中,我們要把握好監督者的角色定位,努力做到“到位不越位,參與不干預”,按照社會效益先于經濟效益的要求,依法獨立開展監督,綜合評價社會效益,突出經濟效益和社會效益的有機結合,及時反映那些盲目建設的“形象工程”、“政績工程”,以促進優化科學決策,改善資源管理。
三、創新審計方法,建立工程建設項目審計全方位監督模式,將監督關口向前期決策階段、設計階段和招投標階段延伸
跟蹤審計是對建設項目從籌建時起至竣工階段為止所發生的技術經濟活動全過程進行的審計與監督,它不但強調施工階段的造價控制,也注重對前期決策、設計、招投標階段的跟蹤審計。因此建設工程跟蹤審計應盡快從決策階段開始,從源頭抓起,強化事前監督,在項目前期準備階段,嚴把立項關、設計關、招投標關和合同簽訂關,從源頭上監督建設行為,建立起真實性、合法性、效益性審計“三同步”的全方位監督模式。一是注重對項目決策、立項程序的監督,防止違反決策程序、擅自立項行為的發生,把好決策關口,向決策要效益。二是注重對項目法人責任制、資本金制、招投標制、合同制、工程監理制等落實情況的檢查,確保項目策劃、資金籌措、建設實施、生產經營、償還債務和資產保值增值過程中責、權、利的統一,把好管理關口,向管理要效益。三是注重研究制訂重點建設項目審計計劃、程序、方式方法、處理處罰等方面的具體規定,統一標準和口徑,以嚴格的程序、有力的手段,加強審計業務管理,規范執法行為,提升審計質量和水平,把好監督關口,向監督要效益。
四、加強審計隊伍建設,整合審計資源,提高跟蹤審計效果
由于國家建設項目不僅數量多、投入大、時間長,而且涉及的環節多、專業性強。就目前審計機關內部從事投資審計的人員有限,由于任務的需要和人員的限制,有的投資審計人員一個人要同時承擔好幾個跟蹤審計項目的主審任務,審計人員的數量難以達到對建設項目全過程進行控制的目的,審計人員疲于應付,跟蹤審計流于形式;再加上一些審計人員施工經驗不夠豐富,知識范圍不夠寬,在建設項目的設計階段、施工階段很難提出有影響力的意見,這些因素都嚴重影響了跟蹤審計的效果。因此要采取有效的措施,確保審計人員的數量與質量。一是審計部門要加大審計資源的投入力度,加大工程技術人員的數量與比重,達到充實審計技術力量,提升審計機關建設項目跟蹤審計能力的目的。二是審計人員要堅持專業理論及技能的學習和充實,不斷提高自身的業務知識水平和專業技能,要努力拓展自己的知識面,提升實踐經驗,努力成為復合型、實用型人才。同時,審計機關要重視人才的培養,可以通過“走出去、請進來”等多種方式,發掘人才,培養人才,樹立“人才強審”的理念。三是審計機關可根據工作需要,通過聘請具有良好信譽的社會中介機構、聘請外部專家的方式來參與跟蹤審計。同時,審計機關要加強對委托中介機構的監管,加強對專家工作質量的約束,以實現審計風險的全方位控制。
工程建設項目跟蹤審計開創了工程審計的新局面,不僅增加了預防環節,形成了完整的監督體系,還有效的解決了傳統事后審計存在的諸多弊端,如審計風險大、審計效用低等問題,大大拓展了審計的功能。因此,我們要以科學發展觀為指導,加強對跟蹤審計的實踐和研究,使它不斷完善和提高,從而更好地為經濟建設服務,為社會的改革發展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