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當前暴力恐怖犯罪面臨的嚴峻復雜形勢
2014年3月1日21時20分左右在中國昆明市昆明火車站發生了一起駭人聽聞的恐怖襲擊案件,這是一起由新疆分裂勢力組織策劃的無差別砍殺事件,造成了29死143傷的嚴重后果,經查該案是以阿不都熱依木—庫爾班為首的暴力恐怖團伙所為,該團伙共8人\\(6男2女\\),在恐怖活動現場被公安機關擊斃4人,擊傷抓獲1人\\(女\\),其余3名在2014年3月3日全部落網。昆明恐怖襲擊案件是繼2013年10月28日天安門“金水橋”事件后又一起分裂分子在新疆外策劃實施的暴力恐怖襲擊犯罪。很顯然暴力恐怖犯罪逐漸呈外溢和蔓延的趨勢。我國暴力恐怖活動從區域性、局部性向全國擴散。筆者將近年來我國各地頻發的暴力恐怖犯罪做了一個初步的匯總\\(見表1\\),可以看出,當前我國暴力恐怖犯罪面臨著嚴峻而復雜的形勢?!?】
二、暴力恐怖犯罪的主要方式、特征
20世紀70年代后,伊朗伊斯蘭革命的發展引發了世界范圍內的伊斯蘭復興運動,使得伊斯蘭教逐步超越原教旨的“宗教興則民族興”的理念向極端宗教民族主義前進,在部分有強烈反政府情緒教徒的引導下,國家、民族讓位于宗教信仰,原教旨的異化發展導致宗教分裂主義的泛化。當前在某些穆斯林國家盛行的伊斯蘭極端主義可以說是宗教型分裂主義產生的直接誘因,他們的直接目的是脫離異教徒的國家,最終目標是建立統一的哈里發國家,新疆分裂主義、車臣分裂主義以及中東、北非的恐怖主義其實大多是伊斯蘭極端主義外衣庇護之下的恐怖活動,其中對中國影響最大的莫過于“東突厥斯坦伊斯蘭勢力”\\(簡稱“東伊運”\\)。
2014年4月30日烏魯木齊火車南站是一起由“東伊運”勢力在境外組織策劃,由境 內 同 伙 具體分工實施的暴力恐怖襲擊案,“東伊運”是東突恐怖分子中最具有危害性的組織之一,其于本·拉登的基地組織有某種共生關系,同時在人員培訓和暴恐犯罪方面也得到了“塔利班”武裝訓練基地的大力支持,訓練結束后派遣這些人潛入中國建立暴恐團伙,進行爆炸、投毒、暗殺等一系列暴力恐怖活動,制造社會混亂,破壞國家、民族的和諧穩定。那么,我們有必要對其暴力恐怖犯罪的主要方式作一探討,以便于更加清醒地認識其危害。
\\(一\\)暴力恐怖犯罪的主要方式西歐20家新聞單位\\(包括通訊社、電視臺、媒體等\\)從公眾視角對那些政治暴力行為\\(被冠之以恐怖活動\\)進行過一次實證調查,結果如表2?!?】
從這份調查報告的結果來看,公眾主要是以暴力犯罪的方式來界定何者是恐怖活動,何者為普通刑事案件,這也是公眾心理恐懼感的真實反映,從近來年\\(2011年-2014年\\)我國多發的暴力恐怖活動來看,暴力恐怖犯罪的主要方式有:
1.爆炸
不管是自制爆炸裝置還是人體炸彈,恐怖分子的主要目的是造成兩種意義的恐怖,即顯性的與隱形的,顯性的恐懼感是通過人體活動感知而直接表現出來的,隱形的恐懼感是借助于爆炸造成危害的持續性及連鎖災難對人類心靈創傷而傳達出的,正如“9.11”事件對美國的影響一樣,爆炸對人類心理的創傷遠比其本身造成的物質損害大;無獨有偶,1997年2月25日恐怖分子在烏魯木齊市連續制造了5起公共汽車的爆炸案之后,烏市公共汽車的運營連續半年都未恢復正常,人們寧愿選擇步行或是以自行車代步也不愿乘坐公共汽車。
2.暗殺\\(assassinate\\)
恐怖分子為了破壞民族團結,達到分裂國家的目的,通常對基層黨政干部、愛國宗教人士和無辜群眾進行暗殺行動,90年代是新疆“東突”分裂組織發展最迅速、活動最猖獗的時期,制造了大量的暗殺行動,據不完全統計,從1990年4月至2000年3月整十年時間,恐怖分子在新疆各地制造了27起暗殺等其他恐怖活動,如1993年8月24日,兩名“東突”分子將喀什地區葉城縣政協常委、大清真寺主持阿不力孜大毛拉刺成重傷;1996年3月22日,恐怖分子槍殺阿克蘇地區新和縣伊協副主席、清真寺副主持阿克木司地·克阿吉,同年4月29日凌晨,十余名全副武裝的恐怖分子闖入庫車縣阿拉哈格鄉庫納斯村,向全國政協委員、自治區人大代表卡吾力.
托卡家投擲2枚炸彈,致托卡及其妻子重傷,并將托卡弟弟、弟媳、兒子、兒媳殺死,該村村干部加如甫買買提明也被刺成重傷。這十年間,恐怖分子制造了太多的暗殺和其他暴力犯罪,極大地影響了各族人民的民族情感和正常生活,其行為罪不可赦。
3.制造暴亂
制造暴亂通常是有預謀、有組織、有目標的恐怖襲擊案件,恐怖分子通常以打、砸、搶、燒等行為制造混亂,新疆2009年7月5日發生的“7.5”事件是繼西藏“3.14”事件之后發生在中國的又一起嚴重暴力恐怖犯罪案件,導致197人死亡,數千人受傷的嚴重后果,“7.5”事件是一起典型的境外指揮,境內行動的打砸搶燒事件。
4.投毒
恐怖分子為了達到預期目標及造成損害后果的最大化,在行為方式和手段上也是無所不用其極,以各種兇險和惡毒下流的手段來完成他們所謂的“圣戰”,包括對不特定人和牲畜的投毒事件,最具代表性的是1998年1月30日至2月18日發生在新疆喀什市的23起由“東突解放組織”制造的系列投毒案。投毒案給維吾爾族在內的廣大無辜群眾造成了嚴重的損失,包括財產和人員傷亡,數以千計的牲畜中毒或死亡,4人中毒其中1人死亡。
5.縱火
恐怖分子制造的縱火案件中有單一縱火案及與其他犯罪暴力恐怖行為共同實施的,由于恐怖分子的目標并非簡單地實施物理性質的焚燒,因而通常其縱火行為造成的影響和損失是巨大的。
1998年5月23日,“東突解放組織”成員分別在烏魯木齊市大西門,河灘路布料批發市場、紅山木材市場、商貿城、華都商廈、烏魯木齊旅社等人口密集和較為繁華場所放置了40枚化學自然縱火裝置,制造了15起縱火案,雖然發現及時未造成重大危害,但恐怖分子的野心昭然若揭,其恐怖行為的目標也是一清二楚。
6.砍殺
除上述幾類方式之外,恐怖分子在進行暴力恐怖襲擊時,往往還會采用隨意砍殺的行為來制造暴力襲擊的血腥場面,升級恐怖氣氛。近年來發生的恐怖襲擊案多伴有砍殺無辜群眾的行為發生,如最近的2014年6月15日發生在新疆和田市的砍殺行為,最嚴重的2014年3月1日云南昆明市昆明火車站的砍殺,造成了29人死亡,143人受傷的殘忍后果。
\\(二\\)暴力恐怖犯罪的特征
以上幾類暴力恐怖犯罪的方式是近年來我國恐怖犯罪集中采用的方式,針對上述的探討,可以看出當前我國暴力恐怖犯罪的主要特征。
1.勢頭擴展明顯
2013年在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召開前夕,北京天安門發生金水橋撞車事件,2014年“兩會”來臨的節點,恐怖分子再造事端,令人發指。這并非個案,而是恐怖分子有預謀、有組織的犯罪,恐怖活動由疆內向疆外其他省市蔓延的勢頭明顯,并旨在造成最大規模的影響,以取得相應的政治宣傳效果。
2.手段趨于多樣
為了制造更為廣泛的影響和追求更多的恐怖效應,恐怖分子在先前慣用的暗殺、制造混亂、投毒、縱火、砍殺等方式的基礎上,不斷升級恐怖犯罪的技術,并將殘忍性和制造更為“壯觀”的血腥場面也列為其犯罪的主要目標。
2008年以來,“東伊運”恐怖組織開始使用自殺式襲擊的暴力手段,政府機關、公安武警、公共交通工具、人員密集的公共場所都成了襲擊的重要目標,暴力的殘忍性和對抗性進一步升級。
3.“三股勢力”滲透
蘇聯解體之后留下的“思想文化真空”成為伊斯蘭勢力在中亞復興的歷史空當,被一些別有用心的人利用之后散布宗教異端邪說,導致簡單宗教問題轉化為嚴重的社會政治問題,同時,以此為契機建構了較多的宗教化的政治性團體作為其活動的載體和機構,逐漸演變為國際社會公認的暴力恐怖勢力、民族分裂勢力和宗教極端勢力,統稱“三股勢力”,在中國,特別是20世紀90年代以來,境外“三股勢力”對中國新疆的滲透和破壞日益嚴重,為了達到分裂國家的目的制造了一系列的暴力恐怖襲擊案件。
4.初級組織形態
團伙化的暴力恐怖分子缺乏嚴密的組織紀律和行動綱領,其行為較為分散化。目前,一些暴力恐怖分子組織基本上處于各自為戰的狀態,經??恐圃鞊尳?、盜竊等犯罪活動積累經費,暴力恐怖犯罪組織的不成熟性及缺乏穩定的經濟來源,使其保持在恐怖主義犯罪組織的初級發展階段。
5.殘忍程度升級
恐怖分子為了使恐怖襲擊的后果最大化,制造了一起起恐怖程度逐漸提高的襲擊事件,并伴隨重大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2014年3月16日,新華軍網依據恐怖活動的蔓延趨勢對近年來全球十大恐怖襲擊案做了一個匯總。2014年3月1日發生在中國昆明的嚴重暴力恐怖犯罪與2013年4月15日美國波士頓爆炸案、2011年1月24日莫斯科多莫杰多機場的自殺式爆炸、2001年9月11日美國紐約華盛頓的“9·11事件”等暴力恐怖襲擊案一并被列入,可見我國暴力恐怖襲擊已經趨于國際化并且其暴力層級也逐年提高。
三、暴力恐怖犯罪的情報信息研判
近期發生的暴力恐怖事件,從社會發展視角來看,其實是社會轉型痛苦和復雜歷史弊端的呈現,社會問題當用社會建設方式消解,開放和寬容的發展路徑不可因此動搖,新疆恐怖襲擊是“三股勢力”共同作用的結果,是廣大人民群眾與分裂分子之間的矛盾,公安機關和社會各界應保持清醒的頭腦,不要將此行為隨意上升為民族問題抑或民族矛盾??傮w來看,全國各族人民,包括廣大維吾爾族大眾均是熱愛和平,擁護祖國統一,渴望安定發展環境的,因此,在對暴力恐怖分子的情報信息收集和研判上更應注重綜合性和從大局出發的原則。
\\(一\\)各地協調配合,相互聯動反恐
由于境內外“三股勢力”不斷策劃實施恐怖活動,我國反恐形勢的嚴峻程度已不可言喻,恐怖犯罪暴力化有增無減并附加槍、爆、恐合流,暴恐犯罪由疆內流向疆外,這不僅要求一地公安機關部門、各警種以反恐專業部門為核心進行多部門的協調合作、諸警聯動,更要求全國各地對于反恐信息的收集和研判互通有無、共享信息。反恐工作絕不再局限于新疆,全國各地尤其是防范措施較弱和防范意識薄弱的地區更應加強反恐能力,提高反恐的自覺性,暴力恐怖犯罪往往會選擇防范意識薄弱環節作為突破口進行暴力恐怖襲擊。
\\(二\\)加強情報收集,用高科技反恐
情報信息的收集是反恐的關鍵環節,只有掌握了大量價值比較高的情報信息才能保證反恐工作的主動性和積極性,才能有效預防和打擊犯罪,才有可能將恐怖襲擊扼殺在萌芽狀態,才有可能防止更大規模的危害后果?,F代恐怖犯罪在信息傳播和人員召集過程中越來越注重高科技在犯罪過程中的應用,因此,作為反恐主力的公安機關,也應加強隊伍的科技化建設和反恐模式的世界化,通過各種渠道和手段深挖有價值的情報信息,構筑情報信息網絡,對于暴力分子的體貌特征,個性特征,DNA庫,聲像特征等,都作為有價值的情報來看待和處理。
2004年5月俄羅斯聯邦安全局提出了建立恐怖分子聲像資料數據庫的設想,并在隨后得以實施。個人的聲音同指紋等身體信息類似是獨一無二的,即使發生變化,通過現有的技術也可以鑒別出來。
\\(三\\)重視輿情監控,收集可靠情報
一些犯罪分子心存僥幸,經常游走于網絡世界,自以為是法外之地,可以為所欲為,暢所欲言,這恰恰給公安機關與安全機關網絡監管部門提供了諸多便利,通過網監科的網絡監控系統,可以獲取某些其他實體部門所不能獲取的情報信息,為我國反恐活動提供情報源。一些封閉性、地域性、圈子性特征明顯的論壇與網站,往往是輿情高發地,值得公安機關及其他網絡監管部門的關注和利用。高科技的發展不僅為犯罪組織實施犯罪提供了某些便利,更為重要的是,網絡世界的開放性同時也為公安機關反擊犯罪開拓了廣闊的信息平臺,公安機關內部網絡人才可以充分利用網絡輿情監控,協助其他部門打擊暴力恐怖犯罪。
\\(四\\)開展社區警務,編織社會情報網
社區警務是警察與社區相互合作,通過預防和打擊各種違法犯罪活動,維護社區治安和秩序,保障社區安全穩定的警務行為,是一種警務方法和措施,更是一種警務戰略與理念。社區警務模式的內容受很多因素的影響,其中最主要的、與當前反恐環境相關的內容包括:公眾支持是社區警務成效的關鍵;警察能夠實施、發揮更廣泛的社區功能,而不僅僅是他們在傳統上被期待發揮的功能;隨著技術、地理、社會等因素的發展變化,社區的傳統概念也在發生著改變;公眾對警務公開度及責任制要求的提高;社區組織的發展與國家行政職能向基層民眾組織的轉移。社區警務的開展旨在形成全社區的警務化發展,隨著各類組織團體的深入而廣泛的發展,民間自治力量日益龐大,警務化演進過程中,社區協調作用日漸凸顯,反恐也好,防暴也罷,都應該充分發揮基層的自治力量的作用,民間力量無止境,全面體現在社區警務情報信息的獲取過程中,警察自顧自地利用公權力進行維持社會秩序和收集情報的歷史在社區警務模式中已成為支流。
四、暴力恐怖犯罪的處置與應對
暴力恐怖犯罪的嚴峻形勢為公安機關的處置和應對提出了兩方面的要求,第一,正視當下,在我國暴力恐怖犯罪日益嚴峻的社會事實之下,適當的處置與應對法則是有效打擊犯罪的最佳武器;第二,展望未來,在應對暴力恐怖犯罪過程中,主動預防勝于被動打擊,從長遠來看,懷柔政策的利益遠遠大于剛性政策,因而防范措施的有效實施是處置和應對暴力恐怖犯罪的主導和關鍵。鑒于此,在處置和應對暴力恐怖犯罪過程中我們應堅持以下幾點:
\\(一\\)促進民族文化交流與整合
在探究和思考暴力恐怖分子犯罪的處置與應對上,有必要對恐怖分子產生的根本原因作一追溯,為從源頭上消除民族分裂主義提供借鑒。近年來我國多發的暴力恐怖犯罪大多是由境外“三股勢力”影響下形成的新疆分裂主義分子主導造成的,從歷史發展的脈絡上查找問題的根源,可以看出新疆分裂主義的產生絕非偶然,而是文化差異與隔離導致的民族對立催生的,政治與經濟僅是外在的顯性化的原因。
19世紀末“近代維吾爾文化啟蒙運動”使得維吾爾族向“雙泛”主義\\(泛伊斯蘭主義與泛突厥主義\\)所倡導的文化框架靠攏,并從中找到民族文化發展的方向和文化自信的樹立,當然,這種文化發展已經偏離了主流文化領域向極端出發。維吾爾族突厥化和伊斯蘭化之后,外來的文化與思潮對新疆的影響大于中原文化的影響,而且新疆分裂主義正是向外部汲取了思想的“營養”。民族文化價值觀的導向對整個民族的發展起主導作用,從現在維吾爾族的發展現狀來看,整個民族缺乏一名或者一個能引領民族文化走出極端的意識形態領域的領袖,在這種情況下,“認知失調”①就會導致宗教極端主義者有機可乘并大肆宣揚宗教極端思想,各種地下講經點散布民間。
1996—1998年,喀什地區取締的地下講經點有210處,受到培育的青年有2600余人。經過十余年的發展,地下講經點有增無減,如英吉縣2011年僅第一季度公安機關查處的地下講經點就有30余處,涉案人員200多人。文化偏執性發展給整個國家和民族帶來了巨大的痛楚,政府的治理和應對也應該以治本為主、兼顧治標的方針。因而,針對文化理念發展脫軌行為,應加大各民族的文化交流與整合,將中原文化更大范圍地引入新疆,走出一條文化的“絲綢之路”,同時,應防范和制止外部極端、分裂思想對維吾爾族文化的繼續侵蝕和滲透,從根本上遏制分裂思想和宗教極端思想的腐蝕。
\\(二\\)發展的硬道理堅持不變
之前我們業已討論過,近期發生的暴力恐怖襲擊事件,多半是社會轉型和復雜歷史積弊所呈現的結果,是社會發展的癥結所在,社會問題最關鍵的是用社會建設方式來消除,開放和寬容的發展戰略不可因此動搖。如果將近期的偶然事件歸結于強力維穩體制實施力度不夠或壓制性的手段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結果,并由此引導之后的治疆思路,那么由此引發的后果將是不堪設想的。發展是硬道理,對于初級階段的中國,在應對國內分裂勢力或國際分裂勢力的過程中,是堅守不變的真理之所在。大多數西方國家特別是澳大利亞、英國和美國,反恐警務策略是一種進行壓制和刻以罪名兩種方式的混合物,這種策略針對在被覺察到的恐怖分子的威脅來源\\(恐怖分子主要來自穆斯林占主導地位的移民社區\\),是一種強迫社會廣大民眾付出代價的途徑;社會對無理性的穆斯林極端分子的隨意性暴力行為是脆弱的,為了限制這些團體的行為能力的目的,需要壓縮既有的民主空間。然而,“9·11”事件無情地打破了西方的“壓制與刻以罪名”結合處置與應對暴力恐怖分子的“優質方法”,以暴制暴以失敗告終,這給中國在治理暴力恐怖犯罪的過程中采用何種方式敲了一個警鐘,同時也從側面給出了相當有價值的處置經驗,治標又治本的處置手段只有發展,當然,對于一些頑固不化的暴力恐怖分子的孤立和打擊也是很有必要的。
\\(三\\)樹立全局性的反恐目標
發生在我國的暴力恐怖襲擊的組織者除了新疆分裂勢力之外,還有藏獨分子、“世維會”等海外“疆獨”分子,尤其是熱比婭為首的“世維會”,在三次代表大會召開之后,其在海外疆獨分子中的影響力逐漸提高,對海外維吾爾族文化的整合、政治動員、人員培訓方面都起到了領導的作用,按照現在的趨勢發展,其有可能成為我國反分裂活動的新挑戰。因此,為防患于未然,公安機關除被動應對之外,更應該將預防各方面的恐怖襲擊放到首位,對直接存在的和潛在的恐怖力量都作為可能的目標來應對和處置,為后續工作夯實基礎,做好預防。
\\(四\\)樹立反恐的世界眼光
威脅平衡理論①\\(balance of threat theory\\)是目前國際社會應對恐怖主義的比較流行的理論。該理論的發展意味著單個國家在保證自己國家被恐怖分子威脅最小化的情況下,可以選擇規避恐怖主義風險并驅逐恐怖分子。這樣,反恐只是各個國家的反恐,自己國家的安全可能是對其他國家的危害,而非在國際社會中建立一種反恐共識和文化,強調維護本國安全與維護其他國家和國際社會的安全是一體的。這種反恐模式在當下恐怖主義威脅的情況下,是不可取的,在反恐警務的發展中,建立起應對暴力恐怖犯罪的全球統一戰線是今后反恐的大勢所趨??植乐髁x活動已經成為世界共同的敵人,我國公安機關在應對和處置暴力恐怖犯罪過程中,應充分借鑒和吸收西方國家在反恐活動中的有益經驗,積極配合國際刑警組織及其他國家對于暴力恐怖分子的緝拿和抓捕。
\\(五\\)提升警察“軟、硬實力”
昆明市昆明火車站2014年3月1日發生暴力恐怖襲擊之后3日,公安部在全國范圍部署實施為期3個月的“全國公安機關依法使用武器警械專項訓練活動”,由于我國過于嚴格的槍支管理規定,對于廣大民警來說,槍支的佩戴反而是一種負擔,有些地區的民警甚至抱有能不配就不配的想法。然而,日益嚴峻的反恐形勢不得不促使社會各界包括警察自身重新思考槍支對于警察職業的作用,即使發生過警察濫用槍支等一系列不合乎法律規定的情況出現,但不能只見樹木不見森林地忽略武器警械在維護社會治安中的作用。
目前,我國已經形成了一系列規范公務用槍的法律法規,如《人民警察法》、《槍支管理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條例》、《公安機關公務用槍管理使用規定》、《人民警察現場制止違法犯罪行為操作規程》等??梢娢覈鴮焓褂脴屩У姆ㄖ埔幏兑延幸欢ǖ幕A,依法使用武器警械是法律賦予公安機關的職權,也是公安民警有效履行職責、克敵制勝的基本功,因此必須加強對民警使用武器警械的常規化訓練,提升槍支使用的“硬實力”,同時更需要提升警察的“軟實力”,即對現場的判斷能力和對武器使用程度的合理把握,必須明確警察使用武器警械的終極目的是控制局面,保護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六\\)加強反恐立法,奠定法理基礎
為了有效應對恐怖主義的威脅,美國不僅參加和簽署了一系列國際反恐協定,而且在國內積極立法,目前,美國已制定了《國家安全法》、《全國緊急狀態法》、《反恐怖國際活動法》,“9·11”事件之后,美國通過了《愛國者法案》\\(The USA Patriot ACT\\)和《航空及交通安全法案》\\(The Aviation and TransportationSecurity ACT\\),《防止生物恐怖襲擊法》,《公共衛生安全與預防及應對生物恐怖法案》等法律。俄羅斯國家杜馬為反恐怖主義活動,通過了《俄羅斯聯邦反恐怖主義法》,同時制定了新的《國家安全構想》,并對《反恐法》和《緊急狀態法》的相關內容進行修改和細化。就我國所面臨的恐怖威脅而言,特別是在恐怖威脅已由局部性向全局蔓延的態勢下,反暴力恐怖犯罪是今后國家安全工作的重點,盡快制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恐怖法》對于指導反恐工作,建設法治國家而言是非常有必要的。
\\(七\\)提高民眾反恐意識,構建全民反恐
面對恐怖威脅風險的日益增高,恐怖手段的逐步升級,暴力程度破壞性的增強,反恐的嚴峻形勢給全國公安機關提出了難題,單純依靠公安機關的力量打擊暴力恐怖犯罪,發掘情報信息,阻斷暴力恐怖犯罪并非易事,要從根本上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必須充分依靠廣大群眾,提高群眾應對恐怖風險的能力,積極組織公眾反恐力量,增強廣大人民群眾反恐的意識和辨識恐怖分子的能力\\(從恐怖分子的體貌特征、特殊標識、攜帶物品等方面加強宣傳、教育\\),動員一切社會力量反對暴力恐怖犯罪。
新疆自2014年5月23日開展嚴厲打擊暴力恐怖犯罪專項活動以來,全疆各族群眾堅決支持嚴打活動,積極檢舉揭發暴力恐怖犯罪活動和可疑人員,協助警方抓捕暴恐分子,打掉多個犯罪團伙,形成了反恐人民戰爭的“汪洋大?!?。同期,5月底北京社會面反恐防暴工作全面升級,85萬平安志愿者主動走上街頭開展巡邏,10萬人收集涉恐涉暴信息;31條公交線路每車配備乘務安全員,并對群眾舉報的涉暴涉恐重要線索實施獎勵措施等。最大限度地調動群眾反恐反暴積極性,是公安機關應對和處置暴力恐怖犯罪的制勝法寶,也是一條汲取不竭的力量源泉。
參考文獻:
[1]李捷,楊恕.分裂主義及其國際化研究[M].時事出版社,2013.
[2]王大偉.外國警察科學[M].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出版社,2012.
[3][4]楊立敏,蒲麗霞,劉晶.關于新疆暴力恐怖犯罪問題的思考[J].新疆師范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2012,\\(06\\).
[5]趙桂芬,畢惜茜,翟金鵬,毛欣娟.新疆暴力恐怖犯罪組織形成的社會心理原因及對策[J].中國人民公安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1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