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小微金融機構的發展概況
1、村鎮銀行
按照銀監會 2007 年發布的《 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村鎮銀行是由境內外金融機構、 境內非金融機構企業法人、境內自然人出資,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吸收公眾存款、發放貸款和辦理其它監管允許的銀行業務,主要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金融服務的金融機構。 2007年全國首家村鎮銀行在四川成立,它的成立具有里程碑的意義,為“ 三農”提供了新的融資渠道,為我國農村金融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從 2007 年 3 月初首批 3 家村鎮銀行開業到 2013 年 2 月末, 全國已成立 1400 多家村鎮銀行。 而黑龍江省內就已經成立了 21 家村鎮銀行。 如下圖 1.
2、農村資金互助社
農村資金互助社是一種特殊的合作金融組織,是在國家指導下由鄉( 鎮)、行政村農民和農村小企業自愿入股參加而成立的,為社員提供存款、貸款、結算等業務的非營利性的互助合作組織,以服務社員為宗旨,謀取社員的共同利益。 不同于其他金融組織,它是真正意義上的農民自發組織、自發入股、自擔經營風險的合作性質農村金融組織。
2009 年首家全部由農民自愿入股組建的農村合作金融機構-----樺南縣樺南鎮鴻源農村資金互助社正式成立,這標志著黑龍江省農民專業合作社由生產經營服務層次向更高的投資融資層次邁出了重要一步,農民從此擁有了自己的銀行。 截止到 2013 年 2 月份,黑龍江已有 6 家農村資金互助社。 如下表 2.
3、貸款公司
貸款公司是指經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批準,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在農村地區設立的專門為縣域農民、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提供貸款服務的非銀行業金融機構。 貸款公司是由境內商業銀行或農村合作銀行全額出資的有限責任公司。
二、小微金融機構的 SWOT 分析
1、小微金融機構的優勢
微型金融機構與傳統商業性金融機構相比,在為低收入群體提供服務的過程中,盈利能力和風險控制能力都更勝一籌。 表現在:第一,微型金融的組織優勢比傳統商業金融機構更利于開展微型金融服務。 本土化特征明顯的微型金融機構,能夠更加準確地掌握貸款人資信狀況,并利用社會資本,形成有效的篩選、監督、激勵機制,在對農村低收入群體信貸風險鑒別和防控上有著傳統商業金融機構無法比擬的優勢。 第二,微型金融機構采取了貼近農村市場實際業務的流程,同傳統的金融交易相比,微型金融交易過程更為快捷、效率更高,能夠更好地滿足微型經濟主體的季節性和臨時性的融資需求。 第三,微型金融機構的設立有助于打破農村信用社的經營壟斷,改善農村的金融服務供給。
2、小微金融機構的劣勢
( 1) 村鎮銀行的主發起人制度的缺陷
我國村鎮銀行制度缺陷主要在于村鎮銀行的主發起人資格受到限制。 按照銀監會規定,村鎮銀行實行發起設立,且至少應有 1 家以上境內外銀行業金融機構作為主發起人。 同時,規定還要求村鎮銀行的最大股東或唯一股東必須是銀行業金融機構。 這一主發起人制度限制了村鎮銀行投資者的來源,沒有為其他經濟主體提供自由選擇的機會,這也使得村鎮銀行在主發起人選擇上面臨大銀行系和小銀行系的尷尬。 另外,這一規定限制了民營資本的進入。
民營資本不能成為發起人,也就意味著沒有絕對話語權;同時規定要求民營資本持有股份不超過 10%,使得民營資本對村鎮銀行未來的利潤及設立不感興趣。 通過以上分析可以看出,主發起人制度從根本上限制了村鎮銀行的股本擴張與長足發展。
( 2) 農村資金互助社內部管理機制不規范 ,存在風險隱患
大多數農村資金互助社內部民主管理、利益分配和監督約束等機制不健全。 黑龍江省農村資金互助社中的理事會、 監事會和社員大多數是由村委會的書記和主任兼任,工作人員少, 機構內部人員身兼數職的現象比較普遍,根本沒有做到重要職責和崗位的嚴格分離,更沒有嚴格執行重要崗位輪換制度,使崗位之間失去相互制約的作用,導致內部控制監督不足,容易引發內部人控制風險。 此外,互助社的資金有限,其基礎設施一般較差,沒有配備完善的防衛工具,如防彈玻璃、報警設施、保險柜等,安全隱患較大。
3、小微金融機構的機遇
( 1) 良好的經濟環境。 從黑龍江省的經濟發展情況來看,“ 十一五”期間,黑龍江省的經濟實力明顯增強。 2010年全省地區生產總值達到 10235 億元,與 2005 年相比( 下同),年均增長 11.9%;人均地區生產總值達到 3900 美元。地方財政收入達到 1073.3 億元,年均增長 22.3%,其中財政一般預算收入達到 712 億元,年均增長 17.5%. 全省固定資產投資達到 6812.6 億元,年均增長 31.5%. 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達到 4001 億元,年均增長 17.7%. 另外,黑龍江省在“ 十二五”期間的發展目標中提出,大力支持“ 三農”發展,積極發展農村供應鏈金融。
( 2) 良好的國家政策。 國家不僅成立小微金融機構用于支持新農村建設,還出臺了很多相關的政策對其進行優惠。 例如,在存款準備金方面,中國銀監會在 2008 年出臺了《 關于村鎮銀行、貸款公司、農村資金互助社、小額貸款公司有關政策的通知》, 文章規定了村鎮銀行的存款準備金率的實行情況,那就是應依照當地農村信用合作社的標準實行。 除此之外,國家還在財政政策、稅收政策方面出臺了相關的優惠措施,并且針對小微金融機構的風險出臺了相關的防范措施。
4、小微金融機構的威脅
( 1) 農村信用社和其他金融機構的威脅。 農村信用社經過 50 多年的耕耘和歷練,積累了很多客戶資源,其完備的配套設施和成熟的經營理念,必然對新興的小微金融機構發展造成很大的困擾,盡管其業務重心偏向城鎮,但其“ 農村” 性還是讓很多農戶認為它是最值得信任的金融機構。 其他金融機同樣也威脅小微金融機構的發展,像郵政儲蓄、農發行、小額貸款公司等。
( 2) 民間借貸的威脅。 黑龍江省農村金融領域中存在廣泛的民間金融活動,包括扶貧社、基金會甚至高利貸等民間金融組織在黑龍江省農村領域中大量存在。 且隨著農民收入水平的提高,對資金的需求越來越大,又無法從正規農村金融機構獲得足夠的貸款,民間金融活動越來越活躍。 當農戶需要借貸資金時,大部分農戶選擇民間借貸的方式,即從親戚、朋友或者鄰居那里借錢,借不到錢的則選擇“ 高利貸”,僅有一小部分農民選擇從農村信用社或銀行貸款。
三、通過 SWOT 分析提出的小微金融機構的路徑選擇
1、村鎮銀行的路徑選擇
( 1) 構建政策性村鎮銀行。 村鎮銀行是服務新農村建設的新型金融機構,建立于農村貧困地區,以支持弱勢區域、弱勢群體和弱勢產業為任,因此應當以國家信用為背景,在部分難以找到主發起人的欠發達地區,提高市場準入門檻,規定縣市村鎮銀行注冊資金必須達到 5000 萬元以上,并且改金融機構發起為地方財政出資組建,從而設立政策性村鎮銀行。 在安全性、營利性與流動性三性要求上,政策性村鎮銀行應更強調安全性和流動性,盈利上主要注重保本經營和可持續發展, 不以利潤最大化為其首要目標,這樣可從制度供給上解決供給主體缺失的問題。
( 2) 適當放寬村鎮銀行的準入限制。 對于股東入股成立的村鎮銀行可堅持完全商業化的運作,但隨著村鎮銀行的進一步發展,村鎮銀行管理暫行規定顯然束縛了村鎮銀行的發展,應該在深入發展的過程中,適度放寬其準入機制,引入民間優質資本和國外資金等各種形式的資本來增加村鎮銀行的資本金,吸收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創新產品服務,將其與傳統的農村金融機構區別開來。 另外,還可采取讓農民參股的形式,將農民自身利益與銀行利益維系在一起,這樣就可在一定程度上緩解貸款資金回籠難和吸儲難等問題。
2、健全農村資金互助社的管理體系
農村資金互助社的風險管理要將適宜的控制機制與農村特有的熟人社會性質相結合。 筆者認為,利用農村熟人社會的性質和社員之間多次博弈的關系能夠在一定程度上實現風險控制,在此基礎上,實行適宜的靈活的風險管理制度,更有利于農資社的推廣和長期發展。 與此同時,堅持民主、平等的合作原則是農村資金互助社持續健康發展的基礎。
3、積極發展各種類型的農村微型金融組織
一是鼓勵金融機構參股微型金融機構,這是實現大型商業金融間接參與微型金融服務的有效方式。 二是選擇條件成熟的擔保公司轉型為小額貸款公司,因為條件成熟的擔保公司具備了人員素質、審核效率( 包括資金籌集效率和人員審核效率)和企業信息三大優勢,有利于轉型成立的小額貸款公司的發展。 三是在農民專業合作社基礎上開展組建農村資金互助社的試點工作。 支持合作社采取共同持股基金或持股會等形式,保護投資入股農村合作金融機構的合作社成員的權利。 鼓勵發展具有擔保功能的合作社,運用聯保、擔?;鸷惋L險保證金等聯合增信方式,為其成員申請聯合信用貸款提供擔保。 鼓勵合作社圍繞農業產業化經營和延伸產業鏈,借助擔保公司、龍頭企業等相關農村市場主體的作用,擴大擔保范圍和融資渠道,提高成員的融資效率。 在合作社基礎上組建農村資金互助社,真正辦成社員自愿入股、民主管理、以服務社員為宗旨的合作性金融組織。
【 參考文獻】
[1] 劉姣華:普惠金融背景下的村鎮銀行發展研究---基于孝感市村鎮銀行的實證分析[J].農業經濟,2014(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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