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 引言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是審計項目中的重要一部分,它是提高審計效率的有效方法,在實際工作中發揮了它的優勢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但是由于目前的審計工作還有一些局限性,審計工作不夠系統化,審計人員專業素質的缺乏,以及由于工程項目的原因審計工作無法正常合理的展開。通過對工程項目審計跟蹤廉潔與風險的分析。提出問題解決問題,對工程項目審計工作順利進行提供建議。
1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綜述
1.1 工程項目跟蹤審計的含義
所謂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是指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和相關政策,審計機構和審計人員運用一定的審計技術和審計手段,對工程項目的整個過程\\(從項目投資建標到完工交付驗收\\)的效益、合法性進行跟蹤、監督、審查、分析和評估。目的是為了保證施工過程中財務狀況真實合理、維護合法的利益、獲得投資效益、完善整個工程項目。
1.2 審計的過程
整個工程項目施工審計分為四個部分,分別是施工前、施工過程中、施工后的審計以及財務狀況的審計。
1.3 施工前的審計
首先,為了確保工程順利、合理、合法的開展,施工前要進行相關審計,其中包括施工項目展開程序是否合理合法,財政預算是否真實有效。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因為一般大型的施工項目耗時長,所以必須有項目年度或季度的開展計劃以及整個項目的施工進程計劃
\\(2\\)施工設計方案的根據和論證,相關部門的審批狀況、總預算的相關情況
\\(3\\)是否有土地規劃局的土地審批手續
\\(4\\)財政資金的來源和資金分配情況
\\(5\\)招標投標的相關程序和文件、標底
\\(6\\)施工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7\\)施工中水和電的消耗情況以及施工地的相關情況
1.4 施工過程中的審計
\\(1\\)施工單位內部制度的規范性以及執行的情況
\\(2\\)施工進度、材料的到位和資金的分配情況
\\(3\\)機械設備的維護、使用等情況
\\(4\\)施工過程中出現問題的解決情況
1.5 施工后的情況
施工后的審計主要是對施工過程的一個總的審計。主要有以下幾種情況:
\\(1\\)工程結算編制的情況
\\(2\\)施工中工人的工資情況、材料費用、機械費用
\\(3\\)招標過程中標底和預算的執行情況
\\(4\\)與工程交工驗收的其它情況
1.6 財務審計
\\(1\\)工程竣工和設計方案的投資情況
\\(2\\)交工驗收時發生的財務狀況
\\(3\\)土地投資、設備和人力技術投資情況
\\(4\\)竣工完成后決算報表的真實有效性
2 工程項目審計工作中存在的問題
2.1 相關的制度不健全
工程項目審計中,相關的制度并不健全,雖然國有企業在工程投資中開展工程項目跟蹤審計有一段時間,在實際工作中有了一套自己的經驗和方法,但是每個施工項目都不同,各個單位都有自己的一些情況,而且這些經驗沒有理論支撐,缺乏合理性。所以在工程項目中審計人員跟蹤審計太隨意,相關審計程序遺漏或審計過程不規范。因此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體制,促使審計工作規范化、合理化、制度化。
2.2 相關人員沒有落實自己的工作
相關人員沒有落實自己的工作,職責和權力不清楚。因為建設施工單位內部職能和權力沒有合理分配,所以各個方面的權力、責任關系不清晰。造成各個部門管理不到位或亂用權力的情況。在這種情況下作為第三方的審計機構在審計工作中就很難掌握相關情況,比如在涉及到材料供應并要求進一步核價的時候,由于施工單位對要審計的內容不明確,沒有按照要求通知審計人員審計,使得在以后的審計工作中不能夠順利進行。
2.3 暗度陳倉,假招標
工程招標是工程建設中的重要一部分,是指建設單位對準備建設的工程項目通過合理合法的程序來吸引承包商競爭,并擇優選擇承包單位。目的是為了提高公司的投資效益,確保工程質量,降低工程成本、規范工程招標的程序。招標要遵循合理合法公正的原則。但是在招標過程中總會出現一些情況,隱瞞工程實際情況,弄虛作假、故意泄露標底或者賄賂招標單位打擊對手,有的甚至在家中接待宴請投標商,以各種方式影響工作人員的工作,騙取情報并泄露給他人。
3 做好工程項目審計工作的措施
3.1 完善監管體制
首先要做到審計行為有法可循,根據《審計機關國家工程建設項目審計準則》,再結合施工單位的實際情況,適時跟蹤施工項目的工作流程,并完善相關制度,合理的進行審計。針對相關部門監督不力的情況,應該采取權力集中,統一實施監督管理,所以要加強監管力度,提高監管質量。針對審計部門權力,職責不分的情況,應該明確各個部門的責任,比如有些部門負責收集施工單位要審計的相關資料,一些部門進行分析整理,而對于剩下的部門來說,做好施工單位施工中監管工作,發現問題,及時向審計部門以及施工單位反應,提出整改意見,并監督整改過程。此外在審計部門內部做到權力的分算,改變長期以來施工項目投資,監督管理三和一體的局面。實現三者分離,分工審計。要做好審計機關與施工單位以及其他審計部門的關系,各部門之間要相互合作,確保審計機關能夠及時得到相關信息,最后,交工驗收時未經審計部門審批的項目,不得辦理竣工手續。
對傳統的建設項目審計模式要進行改革與優化,首先要注重對項目投標、設計程序與決策的監督,杜絕違反招標法則和決策過程的行為的發生。再次,要注重對人事和資金的監督審計,對項目的法人代表以及他的責任與權限,在招標中、訂立合同、材料采購這些過程中發生的資金變動進行審計,尤其是出現資金周轉不靈的情況,要嚴查到底,排除非正常因素導致資金短缺。最后要注重審計方法,統一審計標準,加強審計能力,提高審計效率。
3.2 培養審計人員的素質
審計工作是一項復雜又嚴格的工作,在審計過程中要提高審計人員的業務素質,審計部門對審計人員進行培訓,了解哪些工作需要審計,如何進行審計,以及怎樣有效的和被審計單位進行溝通以便更好的進行審計工作。此外應該培養審計人員的職業道德和職業操守,審計工作需要一個人的公德心和良好的行為素質,在審計工作中要依法執行,不能收受賄賂,不能違法操作。
3.3 加大審計工作的宣傳力度
加大審計工作的宣傳力度,審計工作的宣傳不僅僅在審計部門進行宣傳,更應該對那些被審計的施工單位和業主進行宣傳,普及審計工作,使他們了解到審計工作的流程,審計的方法,審計的必要性。同時為了加大宣傳力度,可以定期組織施工單位有關負責人或相關人員進行審計知識講解。在以后的審計工作中配合審計人員的工作。
4 結束語
反腐倡廉是一個經久不衰的話題,尤其是在工程建設項目中,做好工程項目跟蹤審計工作,不僅僅有利于施工項目的順利進行更能夠促進經濟健康穩定的發展,審計部門要運用全面的法制的思想,規范審計過程做好審計工作。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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