審計是審計人員依照國家法規、審計原則和會計準則,對被審對象的經營活動、經濟效益、遵守財經法紀狀況的真實性、合法性和有效性進行審查考量的經濟監督活動。審計報告是審計人員根據審計任務完成情況和審計的結果,向授權者或委托者提交的書面報告。市場經濟就是法制經濟,隨著市場經濟改革向縱深推進,素有“經濟衛士”之稱的審計工作日漸重要,審計報告的作用也越來越大。
一份審計報告質量的高低,既取決于審計人員專業素質、業務能力的強弱,還取決于審計人員寫作功力的高下。常有這樣的情形:審計人員通過大量繁雜的審計活動發現了被審對象所存在的問題,所進行的審計活動可說卓有成效,但由于寫作功力欠佳,對審計報告的特點、寫法掌握不好,致使寫出來的審計報告質量不高,有的甚至不能清楚表述審計過程,無法準確反映審計活動的成果,這既影響到審計功效的發揮,也損害了審計機關的聲譽,實在令人遺憾。
有感于此,筆者不揣淺陋,對審計報告寫作的技法探究一番。
一、熟悉審計工作程序,理清寫作思路
審計報告是審計之后的報告,審計在先,報告在后,審計活動與寫作活動二者密不可分,構成了審計報告寫作的兩大環節。因此,審計報告的寫作不只是個結構寫法的問題,還要熟悉審計工作的基本流程:
其一,整理原始記錄。審計工作非常復雜,千頭萬緒,工作底稿記錄的是審計過程中所獲得的原始材料。審計材料龐雜零亂,如果不加整理分析,就無法從中發現問題,無法獲得審計結果,無法寫作審計報告。怎樣對審計原始記錄進行整理?一般情況下是對審計材料按一定尺度進行分類;或按時間先后對審計材料進行階段性的劃分;或按材料來源進行分類;或按問題性質進行分類。經過分門別類的梳理,龐雜零亂的審計材料方可變得井然有序,同時也為審計報告的寫作打下堅實的基礎。
其二,鑒別審計材料。首先,鑒別審計材料的真偽。未經核對,就將失實失真的審計材料寫進審計報告危害極大。一是會損害被審單位的聲譽。材料失實,把合法經營說成違法經營,把遵紀守法說成違法亂紀,這會給被審單位聲譽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二是會損害審計機關聲譽。以失實的審計材料寫出的審計報告質量低劣,造成惡劣影響,這既影響審計人員的形象,更會損害審計機關的聲譽。因此,寫進審計報告的材料,特別是數據性的材料必須反復查證、核實,不可有絲毫的差錯。其次,要鑒別審計材料的主次輕重。審計工作獲取的審計材料十分繁雜,不可能也沒有必要全寫進審計報告中,將審計報告變成堆砌材料的大雜燴。這就需要對獲取的審計材料進行鑒別,鑒別哪些是能夠支撐審計結論的主要材料,哪些是只起輔助作用的次要材料,哪些是與審計結論關系不大應該舍棄的材料。無論鑒別審計材料的真偽,還是鑒別審計材料的輕重,其目的都是為了增強審計結論的可靠性和說服力。
其三,理清寫作思路。審計報告需要如實反映整個審計活動的過程,需要準確反映審計發現的問題,作出審計的結論,需要使用大量的證據材料來闡明審計問題,證明審計結論,需要提出審計的意見和建議,因此,審計報告較之一般的應用文體在內容、結構上更為復雜,更要注意寫作上條理清晰,層次分明。關鍵是要做到“意在筆先”,動筆寫作前先理清寫作思路,對繁雜的審計材料進行分類整理,對審計問題逐一表述。如果不理清思路就動筆,“腳踩西瓜皮,滑到哪算哪”,審計報告勢必亂麻一團,讓人如墜云霧,不得要領。因此,動筆之前能否理清寫作思路,就成為確保審計報告質量十分關鍵的一環。
理清寫作思路需要斟酌考慮這樣一些問題:背景性材料應如何表述,審計發現的問題應怎樣展開,審計結論應怎樣概括,審計的意見建議應如何提出;怎樣才能突出審計的主要問題,用哪些審計材料、證據能夠更有力地支撐審計結論,增強審計報告的說服力。此外還要考慮,整篇審計報告如何開頭,如何收尾,主體應該分為幾個部分,每個部分寫什么,分幾個層次來寫,每個層次如何做到觀點與材料的統一。這些問題想清楚后,擬出詳細的寫作提綱,把寫作思路用文字框架固定下來。理清了寫作思路,擬出了寫作提綱,寫作時方能做到成竹在胸,寫起來才能順順當當。
其四,草擬報告初稿。通過審計活動,搜集到各種原始材料、憑據,再對審計材料進行整理、鑒別和分析,發現審計的問題,作出審計結論,理清寫作思路,擬好寫作提綱,然后便可草擬審計報告的初稿了。此階段,關鍵是按一定的結構框架組織安排好材料,確定寫作的基調,斟酌推敲恰當的表述方式、語氣和措辭。
二、掌握政策法規,精通審計業務
審計的政策性很強,要求審計人員有較高的政策水平。審計報告的寫作需要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被審對象有沒有違法違紀問題,不能單憑審計人員主觀判定,而要在掌握充分事實證據的前提下,以政策法規為準繩對被審對象的行為事實進行考量判斷。如果政策法規掌握不準,或理解適用上出現偏差,則不能做出正確的審計結論。
審計不僅政策性強,其專業性也很強。如果不精通審計、會計業務,在審計活動和審計報告寫作中更是寸步難行。從審計的特性看,審計具有較強的針對性,審計者與被審對象客觀上存在一定的矛盾,特別是當被審對象存在違法違紀問題的情況下,這種矛盾甚至具有對抗的性質。這種對抗性通常表現為被審對象為了自身利益,會采用做假賬等各種手段,施放各種煙幕,極力掩蓋違法違紀的真相,逃避審計問題?!澳Ц咭怀?,道高一丈”,審計活動越深透,審計報告寫作才會越有深度和力度。這就要求審計人員精通審計、會計的業務,練就一雙過硬的“火眼金睛”,在與審計對象的博弈中掌握主動權。
三、客觀公正,段首句明確觀點
審計人員進行審計活動是獨立進行的,他們處于客觀公正的地位,不受被審對象的影響、左右。審計結論就如同法官判案,立場必須公正,評價必須客觀。怎樣做到公正客觀?關鍵是遵循“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的原則,切忌先入為主,輕信盲從。審計當然是以發現問題、揭露問題為主,但也不能戴著有色鏡進行審計,雞蛋里找骨頭,沒有問題也非挑出問題來不可。要注意消除審計的偏見和成見,既要看到問題,也要看到值得肯定之處,即使是審計出來的問題,也要區分是明知故犯,有意造成,還是粗枝大葉,無意過失。
審計結束,審計者需要對被審對象進行總結性的評價,作出審計的結論。審計的結論、評價的觀點必須鮮明:被審對象有沒有問題,有什么樣的問題,是違法還是違規,程度有多嚴重,是什么原因造成的,是主觀有意還是無意過失,審計報告中必須明確表述,不可模棱兩可,含糊其辭。
為了做到觀點鮮明,表述審計問題時最好先用首括句(每層開頭的第一個概括性句子)進行概括,然后再用證據材料具體展開,加以證實。以審計“銷售成本和利潤計算的問題”為例,段首使用首括句的寫法通常有四種情形:
一是指出了審計涉及哪個方面的問題,如“關于銷售成本和利潤計算的問題”;二是指出了審計問題的特征,如“擴大銷售成本,壓低利潤”;三是指出了造成審計問題的根源,如“內部控制不嚴,擴大銷售成本”;四是揭示了審計問題的實質,如“有意擴大銷售成本,壓低利潤,偷漏所得稅”。第一種寫法雖一目了然,但只是指出審計所涉及的問題,卻未指出問題的性質,也看不出審計者對問題所持的態度。
第二種寫法指出了審計對象違規行為的特征,較前一種寫法進了一步,但仍偏重于就事論事,審計者對問題的態度仍不夠明朗,掩蓋了偷漏所得稅這一問題的實質。第三種寫法較第二種寫法又進了一步,“內部控制不嚴”是因,“擴大銷售成本”是果,不僅指出了違規行為的特征,而且還揭示了違規行為產生的原因。這種寫法雖觸及到審計問題產生的根源,但審計者對問題的態度仍不夠鮮明,仍掩蓋了偷漏所得稅這一問題的實質。第四種寫法既抓住了審計問題的實質和癥結,一語中的,又表明作者對審計問題的鮮明態度,大大增強了審計報告的深度和力度,有因有果有觀點,體現了審計的客觀公正性。審計報告對審計問題的反映,應盡可能采用第四種表述方法。
四、表述準確,把握分寸
審計活動完結后,審計人員需要在審計報告中對被審對象進行綜合的評價,作出審計結論,提出審計的意見和建議,這如同法官判案的“判詞”,一旦作出就與被審對象的切身權益利害尤關。如屬“違紀”則須受法紀處分;如屬“違法”則要法辦,將面臨牢獄之災了。因此,審計報告在表述審計問題、特別是表述審計結論時務必字斟句酌,準確恰切。此外,措辭分寸感的拿捏也很重要,要掌握好措辭用語的“火候”,所用措辭的輕重與審計問題性質的程度要相稱相應,既不可表達不到位,不痛不癢,對違紀的單位、人員不能起到觸動、懲戒的作用;也不能表達過火,措辭嚴厲偏激,甚至挖苦譏諷受審計單位、人員,引起其反感不滿。只有表述準確,把握分寸,才能讓人口服心服。
五、內容完整,格式規范
審計報告具有經濟公證的法律效力,其內容必須完整,格式必須規范。一份完整規范的審計報告應該包括以下要素:
1.標題:由審計事由和文種名稱構成,類似公文標題,如《關于××公司財務收支狀況的審計報告》。
2.收件人:審計報告的致送對象,一般是審計事務的委托人。如某公司董事會委托某審計事務所對公司的財務狀況進行審計,收件人是“××公司董事會”。內部審計、外部審計委托關系不同,收件人亦有所不同。收件人應用全稱,不可簡稱。
3.導言:即開頭語,一般是概述性的,包括三方面內容。
一是作一般性交代,交代清楚審計的時間(何時審計)、依據(由誰委托或受誰委派)、對象(對誰審計)、范圍(審計何時起至何時止的何種情況)、目的(審計要達到什么目的,了解財務收支情況還是了解經營狀況,還是審計財經違紀問題)。
二是概述被審計單位的基本情況:規模多大,主要經營什么業務,經營狀況怎樣,是盈利還是虧損等。
三是概述審計結果,審計發現什么主要問題,或者作出總的審計評價。
4.審計中查明的問題:具體展開審計發現的主要問題,這是審計報告的主體部分。寫作上要求分條列項逐條陳述,先用首括句揭示審計問題的性質,再用審計材料、憑證和數據加以說明。
5.對審計結果作出評價:與問題部分寫法不同的是,問題部分寫得比較具體,評價部分則帶有綜合性,將審計發現的問題上升到財經法紀的高度來認識,幫助人們認清審計問題的實質。評價既可以是肯定性的,也可以是否定性的,無論是肯定性的還是否定性的,都必須實事求是,有根有據,做到以理服人。
6.處理意見和建議:這部分寫法針對性要強,針對審計發現的問題,根據問題的性質、問題的嚴重程度,提出處理的意見和建議。
7.附件:審計報告需要引證的各種佐證材料,賬目表、查賬記錄、各種原始票據的影印件等。
8.落款:簽署受托方審計機構的名稱,審計人員的簽名蓋章,審計報告完成的具體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