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國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面臨著很大的機遇和挑戰,《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的頒布實施真正奠定了我國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地位,同時使得制性詳細規劃的作用得到明顯的增強?!吨腥A人民共和國城鄉規劃法》對國有土地使用出讓權、城市規劃管理以及修建性詳細規劃思維編制進行了明確,也就意味著我國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操控了一切的開發建設行為。不可否認的是,在隨著我國城市化的的快速推進下,各大中小城市的開發建設中都出現了規劃與實踐的矛盾,城市規劃通常都不能良好的適應新的形勢,因此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面臨的重要核心是如何得當的解決控制內容與市場彈性之間出現矛盾,下文有所介紹。
1、 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中存在的問題
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決定著我國一切開發建設行為,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作為我國行政主管部門審批建設項目最重要依據的同時也是土地出讓的前提條件,隨著我國不斷的進步以及國家發展形勢的不斷變化,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在具體實踐中遇到很多問題,下文就對面臨諸多問題進行了闡述。
1. 1 編制技術落后
如今,隨著我國城市化進程的快速發展,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是必不可少的,而落后的編制技術造成較弱的可操作性,不能與中小城市控制性規劃管理完全契合在一起。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對控制內容要求統一并且還要面面俱到,缺乏彈性的控制內容不能良好的適應復雜多變的市場經濟,因此,面對控制內容的編制要保證其充分的彈性和應變范圍,使我國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達到“控而不死,變而不亂”的境界。
另外,編制技術的落后也體現在對編制技術的要求,我國大多數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都側重于規劃成果,對于分析過程以及控制指引的忽視嚴重導致了規劃成果與管理脫節的現象。表面上只對內容以及圖紙的控制會使得我國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各項數值指標缺乏科學性,也就是我們常說的研究深度不夠的成果框架型編制技術需要摒棄。
1. 2 管理實施程序不完善
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也存在管理實施程序不完善以及法制不健全的問題,過于對技術上的注重會導致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缺乏必要的法律保護,因此,務必要構建健全的法制體系以及使法律程序科學合理化。避免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出現管理制度凌亂以及無法可循的現象發生,從根本上提高規劃編制成果的可實施性以及可操作性,同時還要將線管的規劃編制法律制度真正提升到法律文件的高度來對待。
1. 3 編制與實施缺乏公眾參與
目前,我國的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中存在一個十分嚴重的現象,對規劃編制的隨意變更打亂的規劃編制過程,同時也降低了公眾對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和實施管理的參與程度。因此,關于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要打破傳統的管理模式———當地政府或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進行組織編制和審批工作,要大力增加公眾參與度,擴大公眾參與的途徑,通過公共的參與來對規劃編制進行監督與保障,提高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的透明度,杜絕越權批審以及任何牽扯利益的事情發生。
2、 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的探索與創新
2. 1 借鑒國內外規劃編制的先進經驗
經濟發展水平不同的國家和地區規劃編制控制內容的狀況也有所不同,經濟發展越平穩,規劃編制就越細致,控制的指標和要素也比較具體。拿美國舉例,美國地方政府對當地區劃進行全程管轄,從地區劃分到劃分地區管理規則,從劃分地塊使用性質到土地使用混合程度,美國地方政府都是一手操控的,并且也制訂了嚴格的調整制度。只有具有充分彈性空間的規劃編制才能真正適應當下飛速發展的經濟,進而大幅度提高工作效率。其次,一些發達國家和地區在中小城市控制性規劃審批上都具有法律效力,把公眾參與放置第一位,提高了城市規劃編制的公眾度。這些地區的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層次十分分明,審批機構由高到低進行規劃審批,避免隨意操控以及越級的現象發生。綜上所述,關于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一定要堅持“規劃管理服務”的宗旨,對所有的編制成果、審批程序以及管理內容進行統一管理,并且還要與當下地區經濟發展狀況相結合,使之城市化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滿足動態以及高效管理的需要。
2. 2 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計劃的具體要求
2. 2. 1 成果構成
成果構成主要包括以下三個部分: 文本、圖紙以及附件,詳細劃分又可以分為技術文件、法定文件以及管理文件三個部分,這些內容相輔相成,使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充分滿足了城市規劃的需求。
2. 2. 2 規劃控制要素
規劃控制要素囊括了各個方面,不僅規定了地塊性質、地面使用強度、公共設施以及道路交通等強制性的一些內容,還細化到了對地塊性質管制、地面使用強度管制、公共設施管制以及道路交通管制,使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內容更加全面起來。
2. 2. 3 編制與審批程序
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與審批程序: 審查\\(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 —審議\\(城市規劃委員會\\) —批準實施\\(城市人民政府\\) 。這三個步驟缺一不可,另外,對規劃編制的調整工作由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負責,調整后還要進行備案,由當地城市規劃委員會和城市人民政府負責。
2. 2. 4 公眾參與
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不可缺少的就是公眾參與環節,首先在擬定計劃草案時要對公眾的意見進行征詢并且召開聽證會; 其次審批成果應當擬出公告公布于眾; 最后,要在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過程中對公眾的參與情況以及關于公眾意見處理情況進行說明。
3、 結語
本文從規劃編制體系、公眾參與、管理制度以及可操作性等各個方面對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進行了詳細的闡述,探索出了一套可行性高并且具有積極作用的方案,為日后中小城市控制性詳細規劃編制研究的實踐操作中提供了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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