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進入 21世紀以來,我國城鎮化腳步驟然加快。隨著國家發展水平的不斷提高,經濟、政治、社會、文化、環境等因素對城市建設的影響進一步加深。城市建設規劃需要考慮的問題之多,面臨情況之復雜,前所未有。充分認清城市規劃管理的重要意義,發揮其在城市規劃工作的管控職能,制訂科學可行、切合實際的城市發展規劃,推動城市實現可持續發展,是當前規劃管理部門與相關學者研究的重要課題。
1、 城市規劃管理的重要性
城市規劃是城市建設發展的藍圖,城市的一切建設活動都要圍繞城市規劃來執行。城市規劃是城市實現科學發展的理論保障。嚴格執行城市規劃,能夠有效保證城市土地的合理開發與利用,最大程度減輕城市發展對自然環境的負面影響,實現人與自然的和諧共存,能夠從宏觀角度,對城市經濟發展進行布局,集約利用各種資源,實現城市的可持續發展。而上述一切目標的落實,在實際工作中都需要通過規范科學的規劃管理來實現。
1.1 引導作用
城市的規劃管理是投資的“指揮棒”和方向標。經由招商政策、規劃編制和規劃信息的管理,對投資的種類、規模和布局予以規范引導。政府出臺并實施城市發展總體規劃、控制性詳細規劃,以之作為對城市自然資源實行優惠配置的總綱。規劃內容包括城市建設對自然環境的影響以及對城市基礎設施和公共設施建設的安排。同時,城市的功能布局和城市土地的開發方式也作為規劃的重要組成進行了詳細說明與要求。以上這些,都起到了引導經濟投資方向的巨大作用。
1.2 調控作用
城市規劃管理是政府實現經濟調控的主要手段之一。通過對規劃編制和投資項目的審批對政府與投資者之間、各級政府之間及各投資者之間進行協調,平衡利益關系。此外,規劃管理對經濟發展的調控作用還體現在有效控制投資開發的速度和規模上。
1.3 規范作用
城市規劃管理通過編制管理和審批管理來實現對經濟發展的規范作用。在市場經濟體制下,投資行為會因為投資者對利潤的盲目追求發生混亂乃至失敗。因此,一個規范的市場行為準則對于經濟健康發展必不可少。它能夠有效保障市場秩序,給予投資者安全感,是持續投資的基礎。
1.4 保障作用
科學的城市規劃管理是保障投資者合法利益的有效措施,而這一保障作用主要是通過規劃的審批管理和規劃的監察管理來實現。當投資人依法取得土地的所有權或使用權后,其在相應地塊上的合法權益就受到法律保護。如果因他人在該地塊上進行違法建設損害投資人利益,可以通過對違法建設的查處來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1.5 服務作用
城市的規劃管理還具有服務工作。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在履行管理職能的同時也為投資者提供相關服務。規劃部門的工作效率和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服務水平和城市規劃管理部門的形象息息相關,成為城市建設軟環境的重要組成。實踐證明,高水平的城市規劃管理服務對經濟投資具有重要的推動作用。
2、 城市規劃管理面臨的主要問題
當前,我國城市建設已經取得了巨大成就,城市規劃管理在其中發揮著重要作用。在取得成績的同時,也應該看到城市規劃管理中還存在著很多問題,限制了我國城市建設發展的速度。
2.1 現有的城市規劃管理缺乏規范的法律約束保障
當前,城市規劃管理中對投資影響最大的問題就是缺乏有效的法律約束。國家在規劃工作的宏觀方面的意見十分明確,但在具體執行與管理上,還缺乏細致的規定。規劃管理部門的行政許可自由裁量權缺乏有效約束,使得投資項目面臨更多的不確定因素,增加了投資風險。同時也為行政腐敗提供了滋生空間。
2.2 傳統城市規劃管理機制的負面影響
傳統的城市規劃,特別是計劃經濟時代,體現的是僅僅是政府意志,是從政府角度出發對城市布局與發展的安排與管理,并沒有涉及到其他社會方面。但隨著經濟的發展和社會的進步,城市規劃涉及到多方面的利益,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下,城市建設已經不再是單純的政府投資行為,民間投資已經逐漸成為城市建設的主角。政府正在逐步轉型為引導和服務職能。隨著外部環境的變化,城市規劃管理機制正面臨著改革的陣痛。傳統城市規劃管理體制已經不適用于當前城市發展,甚至對城市的發展造成了一定妨礙,亟待改變。
3、 城市規劃管理主要問題的對策分析
城市規劃是個長期性的工作,需要用發展的眼光統籌全局?,F階段規劃管理體制由于各地區“各司其責”,都從當地利益出發編制本地發展規劃。各地區之間往往因利益分歧而使得國家的意志在城市發展規劃層面得不到有效貫徹。投資混亂、投資過度、重復建設的現象屢見不鮮。實施規劃管理體制改革,建立科學、統一、規范的城市規劃管理體制,完善規劃管理法律實施細則正當其時。
3.1 樹立城市規劃的資源意識
城市規劃不僅僅是合理利用資源的手段,其本身也是資源的一種,科學合理的規劃能夠直接產業經濟效益。目前國內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方式主要是有償出讓和轉讓兩種途徑。在土地交易過程中,投資者首先考慮的,往往也是最受重視的因素就是土地價格。影響土地價格的因素有很多,比如當地基礎設施建設情況、周邊地塊發展情況等。而城市發展規劃往往會預示著相關地塊未來在城市建設發展中占據的角色和地位,也就是間接決定了地塊的價值。
3.2 城市規劃中引入市場機制進行管理
我國實行的市場經濟體制,決定了一切資源和生產要素都要按照價值規律精細配置。城市建設發展也要符合這條規律。雖然城市規劃的編制與實行都是政府職能,但城市規劃是否能夠執行到位,實現原定的經濟與社會目標,市場規律的影響直觀重要。政府在編制和制定規劃的時候,一定認識到市場機制對于城市規劃和建設的重要性,要充分考慮和吸納社會各方意見,從社會整體利益出發,編制能夠協調、平衡各個階層的利益訴求,積極調動、利用社會各方面資源,實現整體發展目標的城市規劃來。
3.3 建立健全城市規劃管理的法律法規體系
要確保城市規劃實施管理工作的規范性,首先就要明確對政府規劃許可自由裁量權的約束。既要充分發揮自由裁量權在城市規劃管理中的積極協調作用,又不能造成權力的過度和濫用,要避免行政權力對城市經濟建設的損害。要推進城市規劃的法制化和規范化建設,確保城市規劃相關行政和技術行為與國家法律法規相銜接。
3.4 提高城市規劃管理人員的業務素質
人是一切社會活動的核心。城市規劃的前期信息收集、規劃編制和執行都是由規劃單位工作人員完成。他們的工作態度和業務水平直接決定了城市規劃的編制水平,也很大程度上決定了規劃的實行效果。提高城市規劃管理工作人員的職業道德水平和工作能力是保障城市規劃充分發揮應有效果的重要措施。
4、 結束語
我國城市發展正在邁上新的臺階。城市規劃管理業也將迎來巨大變革。要充分發揮城市的規劃管理在城市發展中的基礎保障和引導作用,建立健全城市規劃法律保障體系,細化執行細則,提高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職業道德,提高城市規劃編制水平和實行效果,為打造良好的投資軟環境,促進城市經濟發展,實現人與自然和諧工作,推進經濟、政治、社會、文化各方面事業的繁榮發展夯實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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