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簡氏防務周刊》網站2015年1月5日報道稱,根據韓國國防部采購局提供的數據,2014年韓國國防出口額達到36億美元,比2013年的34億美元增加了6%,創下了歷史新高。與2005年僅為2.6億美元的國防出口額相比,這一金額增加了12倍。該局官員還表示,2015年韓國國防出口額目標為40億美元。在錯綜復雜的東北亞安全格局中,韓國在國防工業與武器出口方面的相關動向頗為引人關注。起步與發展經濟建設奠定國防工業基礎二戰結束后,南北朝鮮分治。
1948年8月15日,大韓民國成立。歷史上,朝鮮半島的工業和礦業主要集中在北方;南方以農業為主,經濟相對落后,人才缺乏。1950年6月25日,朝鮮戰爭爆發,韓國再遭戰爭破壞。戰后,韓國致力于經濟重建。從20世紀60年代開始,樸正熙政府制定了“經濟自立”政策,實行“出口主導型”經濟戰略,國家經濟得到了飛速發展。
在短短20多年的時間里,韓國由世界上最貧窮落后的國家之一,一躍成為中等發達國家和“亞洲四小龍”之一。目前,韓國的汽車、鋼鐵、造船、電子、石化、機械、服裝等行業都已步入世界先進行列。在“經濟自立”的同時,樸正熙政府還確立了“自主國防”政策,韓國經濟發展形成的雄厚資金和龐大的技術人才隊伍,為國防工業建設奠定了堅實基礎。在民用工業領域中發展起來的現代、浦項、大宇、三星等企業紛紛涉足國防工業?,F如今,韓國已建成門類較為齊全的國防工業體系,能生產飛機、艦船、導彈、坦克、裝甲車輛、重型火炮、輕武器與彈藥等各種武器裝備,國防工業已由許可證生產、合作生產向自行研制過渡,常規武器不僅能夠自給自足,還可批量出口。
以防務合作拓寬國防工業發展渠道韓國國防工業和武器出口迅速發展,在一定程度上得益于與美、俄等軍工大國的廣泛合作。例如,韓國近年來積極利用美俄技術開發新型反艦導彈。韓國軍方2011年8月透露,韓一直致力于開發能攻擊航母、“宙斯盾”艦的超聲速反艦巡航導彈,其預計在3~4年內完成開發。該導彈同時采用美俄兩國技術—利用俄羅斯“寶石”超聲速反艦導彈發動機技術,結合美國的導彈制導和精密控制技術,生產出韓國版超聲速反艦導彈,最高航速達馬赫數2.5,射程達250~300千米,屆時韓國將躋身于世界上少數幾個能夠制造超聲速反艦導彈的國家之列。
2012年3月15日,韓國國防部政策室室長林官彬與俄羅斯國防部副部長阿納托利·安托諾夫首次舉行國防戰略對話,商討推進兩國防務交流與合作。
此前,兩國于2007年就開設兩國高層對話渠道,已經達成協議。2012年2月6日,韓國駐印度大使金中根稱,鑒于印度未來幾年將重點發展國防現代化,韓國希望加強與印度國防工業在造船、電子以及航空領域的合作,目前已有韓國企業被選中為印生產8艘掃雷艦艇,還有多家韓國企業參與其他合作項目,兩國在民用核能領域也開展了廣泛合作。
完善國防工業管理體制韓國主要由國防部負責國防工業的管理,經濟企劃院和商工部密切配合,共同負責國防工業的規劃和國防經費的分配以及對軍工企業優惠政策的制定。在2010年朝鮮炮轟延坪島事件發生后,韓國進一步加強了國防工業的規劃,成立了“國防工業委員會”,聯合國防部和知識經濟部制定國防工業未來10年發展規劃,重點是推動武器出口,制定有關研發戰略、國防工業培訓計劃和武器貿易補償政策,并與國防采辦項目管理局、國防工業協會以及貿易投資促進局等有關部門合作。
韓國政府還通過出臺《國防基本政策書》、《國防白皮書》等,加強國防工業規范化建設和管理。李明博政府時期,在《國防基本政策書》中重點闡述了國防戰力業務體系、國防科學技術、防衛產業等3個方面的政策和指導方針。為促進國防工業的發展,韓國政府還制定了一系列法規,如《國防工業特別法》、《防務稅法》、《造船工業振興法》等,給予軍工企業大量政策優惠,如提供長期、低息優惠貸款;取消為生產武器而進口的貨物的關稅和限額;給予軍工企業稅收優惠,包括免除關稅、營業稅、增殖稅;對軍品合同實行預付定金和臨時支付的辦法。
主要特點較為完備的國防工業能力鑒于過去數十年來對外國武器系統進行授權生產所積累的技術實力,韓國國防工業自20世紀90年代以來取得了全方位的發展,其中以地面武器裝備的研制力量最強,戰車、火炮、輕武器、彈藥等都能自制。目前,韓國是世界排名第五的汽車生產國家,整個產業體系完整,為韓國自制軍用車輛、輪型與履帶裝甲車、坦克提供了有利條件。特別是K1系列主戰坦克,以美國M1坦克為基礎,堪稱韓國國防工業的杰作。在過去幾年里,韓國還以K1為技術基礎,發展出新一代K2主戰坦克,綜合技術與重要性能指標都達到與歐美先進戰車同等的水平。
在造船工業方面,韓國不僅能建造各種民用船舶,也有能力建造潛艇、驅逐艦、運輸艦等軍用艦艇。不過,韓國雖然有能力建造軍艦的作戰平臺,但艦載武器、電子裝備等目前仍需依賴歐美國家供應,尚未實現完全的獨立自主。國內國防工業的生存與發展,并進一步謀取經濟利益。為此,韓國采取了盡一切可能擴大武器出口的政策,除了朝鮮及少數遭聯合國禁運的國家外,韓國軍火幾乎沒有任何出口限制。目前,韓國武器出口主要面向亞洲、非洲和拉美國家。例如,2014年,韓國軍貿公司達成的大宗貿易項目包括:向馬來西亞皇家海軍交付3艘護衛艦,總額達12億美元;向菲律賓空軍提供12架FA-50輕型攻擊機,貿易額達4.23億美元。
除上述國家外,泰國、印度尼西亞、印度、孟加拉國、斯里蘭卡、緬甸、厄瓜多爾、危地馬拉、委內瑞拉等許多國家也曾使用過韓國出口的武器裝備和軍用物資。韓國既是發展中國家成套軍火系統的供應者,又是發達國家軍工企業零部件的供應者。韓國曾經為美國等西方國家的軍工企業提供過軍用和民用系統零部件,包括為美國通用動力公司的F-16戰斗機制造復合材料,為洛克希德公司的P-7海軍飛機生產機翼。
經濟實用,薄利多銷韓國的武器出口總體上以價廉實用為特點,輕武器、彈藥和不太先進的在航空工業方面,韓國已成功研制出世界首架超聲速高級教練機—T-50“金鷹”式教練機,KT-1“雄飛”式初級教練機的出口也有所斬獲,從而使韓國航空工業備受鼓舞。此外,韓國近年來在無人機、模擬飛行器、自動化安全警戒系統等領域進行重點發展,并且取得了較好的業績。
武器出口政策靈活
武器出口是國際貿易的重要組成部分,是世界上利潤最高的業務之一,也是韓國獲取經濟利益、保證本國軍工企業生存和發展的重要途徑。1970年8月,韓國政府組建了國防科學研究所,隸屬于國防部,主要職責是推進韓國武器國產化。韓國還通過一系列立法與計劃,對國防工業及其相關產業給予保障和激勵,特別是采取了減免稅收、鼓勵私人投資等一系列措施,促進國防工業發展,為武器出口奠定了堅實基礎。
韓國武器出口著眼于經濟利益考慮,政策較為靈活。在競爭激烈的世界武器市場上,第三世界的武器出口往往需要經過非常艱苦的努力,才能維持重武器出口占絕大多數,主要武器特別是尖端武器的出口不多。這主要是因為韓國武器研究和發展水平同發達國家相比,整體水平還不夠高,國防工業及與之相關的工業基礎仍較薄弱,從而決定了韓國武器出口的重點是發達國家不太重視的項目,例如輕武器、彈藥以及低端的重武器。由于韓國武器出口價格低廉,交貨及時,信譽度較高,且注重售后服務,結算方式靈活多樣,出口前景良好。目前,韓國與以色列、南非和新加坡一道,成為北約標準彈藥的供應國。
不過,隨著韓國武器出口的順利發展,韓國在近年來的軍事貿易中也在提升所出售的武器單價。2011年5月,印尼宣布斥資4億美元購買16架T-50高級教練機,單價已達2500萬美元,而2010年出口印尼的3艘“張保皋”級潛艇,單價也已經上升到3.67億美元。與以往的軍工產品相比,這些武器裝備的售價已經明顯提升。這表明韓國也在試圖擺脫單純依靠低價來競標的方式,而是在部分兼顧低端市場的同時,爭取更高階的軍工產品出口,追求更高的利潤率。
成功經驗政府大力支持
韓國政府一直大力推進軍工產業的發展,將其作為新的經濟增長點。政府各部門特別是防衛事業廳根據政府的決策,積極支持軍工產品出口,充分體現政府的決心和意志,在促進軍工產品出口方面發揮了核心作用。例如,防衛事業廳通過在當地舉辦軍工產業信息發布會,參加軍工產品展示會等方式,向世界展示韓國國防工業取得的巨大成就,大力宣傳韓國的軍工產品。在2012年英國范堡羅航展上,韓國展出了國產T-50B,這也是防衛事業廳、空軍及韓國軍工企業共同推進出口營銷活動的一種新的嘗試。防衛事業廳還積極邀請海外人士訪韓,努力通過多種方式謀求合作共贏。
防衛事業廳還通過制訂各種認證制度,構建認證系統及機構等方式,為韓國軍工企業的產品迅速進入國際市場提供有力支持。自2011年起,防衛事業廳還開設了以中小企業出口業務負責人為對象的軍工產品出口專業人才培養教育課程,并在當年建立了軍工產品進出口支援信息系統。此外,為了保障軍工產品出口,防衛事業廳改進和加強了金融支援體系,全面完善了各部門協商機制,并在近期組建了軍需物資交易支援中心,將在對外出口中發揮著重要作用。
加強軍民合作
加強軍民合作,努力實現國防研究開發體系先進化,是韓國國防工業建設的重點之一。過去,韓國國防研究與開發投資大部分由政府來承擔,民間企業無法參與或者參與動力不足。為了改變這種不利局面,韓國積極采取措施,吸引民間企業參加開放型研究開發。
2009年,韓國政府制訂了國防科學技術先進化計劃。根據該項計劃,韓國國防科學研究所將主要負責戰略、秘密、新概念武器和核心、關鍵技術的研發,一般武器裝備的研發則逐步移交給地方軍工企業來完成。在核心技術領域,產學研參與比例不斷增加,到2013年已提升至50%以上?;A研究中心和專業研究中心的規模也在相應擴大,實力大幅增強。為了盡可能迅速吸收和引進地方先進技術,韓國還引入了新概念示范項目,并推進國防科技與民間科技的轉化,努力實現軍技民用、民技軍用。
此外,韓國還在努力構建科學化的項目管理體系。為了確保項目促進各階段的業務程序標準化,保證項目管理的長期性和一貫性,韓國于2009年建立了綜合項目管理信息系統。該系統具備項目管理功能、契約管理功能、綜合狀況功能、對軍/對民服務功能、軍民聯系功能等,從項目開始到項目結束,提供科學的標準化程序和操作流程,從而使系統的日程管理、風險管理及成果管理成為可能。重視人才隊伍建設和技術引進龐大的人才隊伍,是韓國國防工業的堅實基礎。自1970年韓國國防科學研究所組建以來,已有數萬名各類武器研發人員在該所工作,其中博士和碩士占研發人員總數的90%以上。韓國高度重視科技人才培養和使用,長期鼓勵科研人員出國深造,對回國科研人員予以重用。加上韓國和西方國家之間良好的關系,韓國人才出國培訓機會多,收效明顯。例如,在1993~1999年間,韓國國防發展局先后派出近300人赴美國培訓,學習高級教練機、戰斗機、直升機等技術,從而為韓國航空工業自主研發奠定了人才基礎。
過去,韓國曾經長期依靠美國接濟武器,缺乏技術研發能力基礎。為落實“自主國防”戰略,韓國實行“拿來主義”,走“引進、吸收、出口”路線,并拓寬合作渠道。韓國的先進武器普遍借鑒和應用外國技術。例如,K1坦克是委托美國M1坦克制造商克萊斯勒公司設計;T-50教練機是韓國航宇公司和美國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合作,在F-16戰斗機基礎上改進而來的教練機;“張保皋”級潛艇則是德國U209級潛艇的授權生產版。韓國軍工在執行“引進、吸收、出口”路線方面最成功的案例就是潛艇出口。韓國在引進生產德國U209級潛艇后,于2011年擊敗法國、德國和俄羅斯,簽約出口印尼,合同金額11億美元。2000年,韓國成立三星-泰勒斯公司,引進和吸收法國泰勒斯公司衛星超高頻通信技術,并于2010年銷售給德國HDW船廠,合同金額約1000萬美元。
制約因素軍工產品穩定性存在不足盡管韓國的武器銷售目前勢頭強勁,但其中也潛藏著陰影和危機。在韓國生產的很多武器裝備中,相當一部分技術難題依然無法徹底解決,導致產品穩定性存在不足。韓國K9自行火炮在出口土耳其后,被曝出故障頻發,導致土政府一度考慮對合同進行重新評估。韓國部署在延坪島上的6門K9自行火炮中,有2門在2010年11月“延坪島炮擊事件”中出現故障。
再以韓國軍隊曾經引以為豪的“張保皋”級潛艇為例。該級潛艇首艇“張保皋”號1991年由德國基爾船廠建成,是原裝德國貨,在服役后曾創下8年37萬千米無事故的航行紀錄。但是,該級艇在韓國自主生產之后問題頻發。其中,“孫元一”號在2006~2009年期間,20余個固定甲板的螺絲先后6次在航行時松動;“鄭地”號在2009~2010年曾6次出現過螺絲松動或折斷現象;“安重根”號在2009~2010年期間螺絲也曾出現問題,其中2個松動,2個折斷。韓國其他自產的先進武器裝備同樣存在質量問題。
陸軍的K-21型步兵戰車曾因設計問題,導致在渡河演習中發生沉沒事故;海軍新型導彈高速艇“韓相國”號在試航中“不走直線”;雙口徑K-11步槍不久前也暴露出射擊時震動幅度大的弊端。這些問題的存在,直接影響著韓國軍工產品在國際市場上的競爭力。
韓國軍工業的腐敗
2014年4月,韓國“歲月”號客輪不幸沉沒,引起民眾對海軍救援艦問題的關注。特別是韓國花費1590億韓元建造的新型掃雷救援艇“統營”號兩年前就已下水,卻被海軍以“核心裝備不達標”為由拒絕接收。根據樸槿惠總統的指示,韓國檢察機關介入調查,發現了軍工業腐敗的線索。據報道“,統營”艦上不達標的“核心裝備”主要有2項,分別是艦殼聲納和水下遙控無人探測器。其中,韓國花費41億韓元購買的聲納系統,實際價值僅為2億韓元,被戲稱為“捕魚用聲納”。涉及“統營”艦建造項目的2家軍工企業,均涉嫌以“不正當競爭”方式獲得合同,并向軍方提供偽劣產品。
事實上,在韓國軍事貿易中,瀆職和腐敗事件層出不窮,究其原因,主要源于韓國相對封閉的裝備采購體系和官僚主義思想。在程序上,韓國軍購項目首先由政府批準預算,然后由軍工企業和武器代理商全程負責。然而,無論是軍工企業代表,還是武器代理商的核心人員,都是軍隊的中高級退役人員,在軍中有著復雜的人脈關系。據稱,這些人中間有些每周僅工作1~3天,年收入卻高達上百萬美元,靠的就是穿針引線,把產品賣給老部隊。韓國防衛事業廳最近5年進口武器價值超過55億美元,其中46.3%的訂單是通過代理商簽訂,僅向代理商支付的手續費就接近1.4億美元。
美國的干預與掣肘
韓國是美國的盟國。韓國國防工業的起步,正是始于美國授權生產M-1卡賓槍。20世紀70年代以來,隨著韓國政府積極推行軍工產業扶植政策,韓國國防工業得到了迅速發展。此時,美國以“只要限于韓國軍隊使用”為條件,繼續擴大授權生產的范圍。但是,隨著韓國軍工水平的提高,武器出口不斷增加,特別是韓國武器裝備從2007年銷往46國,迅速擴大到2009年的74國,且軍火貿易額的上升勢頭非常迅猛,從而引起了美國的不安。
2011年5月,在韓國與印尼就出售T-50型高級教練機達成協議后不久,美國便開始進行干預和阻撓,理由是美國認為韓國軍方與企業從美國向韓國輸出的裝備中,私自將一些根據協議不得觸動的設備拆卸,從中竊取技術。
美國還擔心韓國將這些技術轉售第三方。美國還在韓國空軍進行演習之際,派遣由國防部副部長助理為團長的調查團,強行對演習中的F-15K型戰斗機進行檢查,并指責韓國曾私自拆開該型飛機的關鍵性設備—“虎眼”型紅外搜索跟蹤裝置。此后,美國國務院指派國防交易管理局以及駐韓大使館進一步對韓國自稱國產的裝備進行全面調查,包括K1A1主戰坦克的火力指揮系統、ALQ-200電子戰吊艙、K-22型230毫米多聯裝火箭炮、K-745“青鯊魚”式反潛魚雷和“紅鯊魚”式反潛導彈。根據調查結果,美國國會通過了有關停止向韓國出售戰略性武器的法案,并取消了向韓國出售RQ-4B“全球鷹”的計劃??梢灶A見,隨著韓國武器出口的增加,美韓之間在軍貿領域的矛盾也會進一步凸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