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國際BOT項目;發電項目;投資控制
伴隨著國際電力投資領域的進一步開放,我國越來越多的企業“走出去”,通過資本向產業上游轉移,由國際承包商轉變為投資開發者,以BOT方式開發項目就是其主要模式之一。
BOT發電項目的資金來源由投資方自行負責,投資回報通過收取電費來確保,項目具有周期長、投入大、回收慢、風險大的特點,因此BOT發電項目的投資控制應始終貫穿于項目全生命周期,尤其是項目前期。從項目立項,到簽署項目開發協議,鎖定項目優惠條件,簽署購電協議確定電價水平,項目的收入大體確定;從完成項目融資和保險談判確定融資和保險費用,到完成招標設計確定設計方案,選定主體工程承包商確定承包價格,項目的大致成本也基本確定,后面的工作重點主要在于施工期和運營期的項目管理。鑒于電價機制、設計方案、承包方的選擇、融資方案對整個項目的總投資起著決定性的作用,因此在項目前期加強對這些可能影響項目投資的主要因素的控制變得尤其重要。
設置合理的電價機制發電收入是BOT發電項目唯一的收入來源,在裝機容量既定的情況下,電價方案決定了項目的收入水平,因此電價方案綜合體現了投資人對市場和購電方的判斷,對國別和項目風險的把控程度,對項目收益的接受程度。成功的投資項目應設置合理的電價機制覆蓋整個項目的成本和財務風險,包括通貨膨脹、物價波動、匯率變動等風險;相應配套還款擔保、主權擔保等機制;在協議文本中對潛在風險如水文風險、不可抗力等約定風險應明確分擔機制;明確購電方違約責任及救助條款;通過海外投資保險等轉移政治風險。
關于電量,應認真評估市場需求,以防需求不足導致收入不足,不能把擔保的電量需求當作實際市場需求,因為當擔保需求與實際需求相差過大時,勢必將加大對方的違約風險。目前減少市場需求風險的有效手段是與購電方簽署“或取或付”的產品購買協議和原材料及燃料供應協議,從而確保購電國家購買最低數額的電量,保證項目能夠償還貸款和投資,持續穩定地進行生產運營。
電價方案,包括電價及電價調整機制的設置以及支付貨幣的設置。目前主要有固定電價、上漲電價以及下降電價等模式。固定電價不考慮通貨膨脹、物價指數因素,電價是固定的;上漲電價一般建立應對通貨膨脹、物價指數的機制,初始電價不會太高,容易被購電方接受;下降電價初始電價水平較高,但對投資人的資金流比較有利。對國別風險高、政治風險高、購電方的信譽不好、技術風險高的項目,可適當調高電價水平,但應綜合考慮購電方對電價的預期以及現行電價水平,確保電價方案對投資方有利的同時對方的違約風險可控。因此電價的談判關鍵在于購電方在吸引投資和維持電價水平之間的平衡。需特別注意支付貨幣的安排,電費回收的幣種應盡量與成本支出的幣種相匹配,以減少匯率損失風險。
加強對設計的把控設計是整個項目的靈魂,設計階段是確定工程造價的主要階段,設計方案的合理性和設計質量的高低對造價將產生直接影響,也直接影響著電價水平以及項目的收益情況。根據有關資料,設計階段影響工程投資的可能性在80%以上,而實施階段不超過20%,所以在設計階段,加強對項目的投資控制至關重要。
a.推行限額設計。限額設計是通過控制支出,有效使用建設資金的有力措施。對于BOT項目,為了控制總投資額,簽署購電協議時的概算不得突破,同時應在保證達到使用功能的前提下,按限額控制設計,嚴格控制設計中的不合理變更,保證總投資額可控。
b.推行設計招標。把工程設計推向市場,通過多方案的技術比較和經濟效益評價,擇優選擇設計單位,優選設計方案,加強對設計工作的有效控制。
c.引進設計監理。目前基本上是設計對業主負責,但設計質量由設計單位自行把關,投資人缺乏對設計成果必要的把關,只有出現了重大的技術問題才追究責任。建議引進設計監理,審核設計院出具的設計成果,彌補業主在設計管理方面專業知識和管理經驗的不足,以強化設計單位優化設計的意識。
d.設計單位應根據國際項目的特點,在設計中對當地的文化和慣例予以考慮。例如,尼泊爾上馬相迪A水電站項目營地在設計中充分考慮了尼泊爾當地建筑的特點,在樓頂及外墻面均有些當地象征性的裝飾;考慮到尼泊爾當地主要采用塊石鉛絲籠護坡,該項目的護坡設計中也根據實際情況采用塊石鉛絲籠來取代漿砌塊石護坡,這樣既符合當地的習慣也達到了降低工程造價的目的。
e.在設計標準方面,設計單位一般過分強調國內規范,但在考慮規范的同時也應考慮到國際項目自身的特點,統籌考慮項目所在國的實際情況、項目本身的實際需要,以及項目不同階段的要求等,對投資人負責。例如,尼泊爾上馬相迪A水電站項目進場交通橋設計單位原來按100年一遇的洪水標準設計,同時考慮該橋為永久橋梁,橋梁上部采用鋼桁架簡支梁結構。經設計專題討論后,認為該橋僅為本工程使用,車流量較小,因此對橋梁的設計要求是經濟適用,滿足施工階段的需求即可。最終達成共識:交通橋按20年一遇的洪水標準設計,橋梁采用鋼桁架加混凝土引橋的結構形式,但同時要求設計單位復核遇超標洪水時橋的穩定性。
f.設計單位應充分考慮BOT項目的特點,如考慮項目運營期長的特點,對永久營地的配置應經久耐用,應在整個項目設計中統籌考慮永久和臨時的需求,在工期、投資與質量之間尋求最佳平衡點,使投資人獲得最大效益。
加強承包商的選擇,鎖定承包價格承包商與投資人的目標從某種程度上來說是一致的,都希望工程能夠按期保質順利建成、運營。選擇好承包方和簽訂好施工合同是控制工程造價的關鍵因素。招標競爭機制能夠公平、公正、公開地挑選有實力的施工隊伍,確保工期、質量與安全,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最好是根據項目的實際情況,有針對性地編制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規范地進行招投標工作,以選擇得力的施工隊伍,鎖定工程造價,發揮投資效益。
a.根據項目工期、規模以及設計文件的詳細程度選擇合同模式。對于設計文件不完善,地質條件較為復雜,以后可能存在較大優化空間的合同適合采用單價合同模式;總價合同適用于規模小,工期短,設計深度較深的項目。
b.可基于項目購電協議以及項目開發協議,設置合同價款的調整與合同變更等條款,轉移部分風險;可對照項目購電協議,明確提前完工是否有獎勵,延期是否有罰款;根據入網協議,明確送電點的位置以及線路對側的建筑物及設施;根據項目開發協議,明確項目是否有優惠條件,明確項目所在國稅收的取費規則;根據項目所在國及現場的實際情況,明確辦理征地和各種許可的責任方;明確甲供材料和貨物的交貨方式和交貨地點。
c.對于采用工程量清單的,需界定清楚工作范圍是按工程量清單還是按圖紙界定。對潛在的設計優化或調整要在合同中予以相關的設置。
d.國際BOT電站項目工期延誤不僅會影響項目的投入使用,也將加重投資者的融資費用負擔。為確保商業運行期的工期目標達成,進度的節點控制非常關鍵,最好是在招標文件中設置多個里程碑,并約定誤期違約金的計取方式。
e.確定一般項目是否需要單列項,若將不單列項全部攤進合同單價,將造成項目前期承包商的資金流緊張的局面,還將虛增單價,若發生相關的變更,對業主不利;若不單列項,計量比較簡單。
f.對于目前尚未確定或者不可預見的材料、設備、服務的采購,施工中可能發生的工程變更、索賠等需暫列一個金額,這對投資人而言是種投資儲備;對于必然發生但暫時不能確定的費用,列入暫估價,具體而言,對于設計不明確的項目,可以采用暫估價的形式,以確保最終實際成本可控;關于計日工,由于數量無法預計,可暫定一個數值,要求投標人填報單價,這主要是圖紙以外零星工程的計價依據。
g.為評價各投標人單價的合理性和平衡性,應要求提供投標人提供主要項目的單價分析表。
h.一般而言,招標過程中發包人指定分包的項目,承包人不得收取分包管理協調費;在合同履約過程中發包人指定分包的項目,應在招標文件中予以明確約定分包管理協調費的比例及取費基數,并明確指定分包方的索賠應直接向發包人負責。
鑒于項目進度直接影響項目是否能如期投入運營,也關系到項目直接成本和融資成本;工程質量不僅直接影響建設期成本,也對建成后的維修和保養費用有很大的影響,工程質量、進度與投資息息相關,決定著項目的最終成敗,所以在施工招投標的整個過程中,投資者應針對進度、質量、成本這3個要素進行全方位的把控。
融資方案的選擇由于BOT發電項目的建設期長,一次性投入大,投資方承擔了項目的全部風險,因此融資成本在總投資成本中具有較大的比重。貸款方主要通過購電協議考察以下事項:對貸款方利益的保護、財務風險辨識與分攤、項目現金流(即電價模式)。投資方需根據自身的資金現狀,確定貸款主體,設置合理的資本金與貸款比例,與貸款方商定貸款方案、貸款利息、還款方式、擔保以及利息預扣稅的承擔機制,采取一切措施降低融資成本。統籌考慮設計方、承包商的支付計劃,制定項目的提款計劃,確?,F金流合理。
結語:鑒于BOT發電項目的收益和成本框架都在投資項目前期確定,因此在項目前期應重視投資控制,并在項目執行過程中加強全面、全過程的有效控制,這樣才能使有限的資金取得最佳的經濟效益,最終確保整個BOT項目的成功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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