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子》說,“知者不言,言者不知”。哲學追求根本,那什么是“根本”呢?人言人殊。荀子就主張人性是外在教育而形成的———“人性偽”,即由外在的人文“禮”而建立起內在的人性“仁”。如果說哲學是制造觀念、提出視野而可以不論證的話,那“他者”的提出就是一種觀念與視野。
他者與偶然有異曲同工之妙。尼采《查拉圖斯特拉如是說》:“偶然,這是世界上最古老的貴族。當我說沒有任何永恒的意志愿意高踞其上的時候,我就把它還給了萬事萬物”。意義是人類賦予它的,一切都是偶然,沒有永恒,一切都是平等,沒有支配與主體,一切都是不確定的。加繆在《局外人》中也申述道:理性在替我們做主,我們都被“代表了”。沒有終極地,“上帝死了”,這是自然法則!從這里,海德格爾似乎被理解了:人是走向死亡的存在,早死晚死沒有本質的區別,死亡之后一無所有。但人類是共存,是平等的共存,不存在特權,不存在優良品種,一切都是偶然。更深刻之處在于,在列維納斯看來,“他”比“我”先到,如果有“始源”的話“,他者”
才是荒漠的“始源”———置放:“置放只與其自身相呼應,是一般意義上的穩固性之源,即開始這一概念本身的開始?!鄙鸀樽陨?,來到自身,沒有現在,就沒有存在,存在是通過瞬間的現在承擔的,這就是現在即存在的絕對性———現在的在場中。
一
傳統的形而上學———“同一”或“整體”的暴力。
傳統的“本體論”(Ontology)所論述的,主要是三個問題:上帝的存在、靈魂的不朽與意志的自由。上帝是作為實體而存在的。世界是被給予之物,是上帝創造了世界。他者是自我的鏡像,或者他者就是另一個“自我”,認識他者唯一的途徑就是同情或移情,這也就是向自身的回歸。人是上帝按照自身的樣子設計的,這就是“一”,“我”是堅不可摧的,一切行為與思想都出自于“我”。在列維納斯看來,“我”是唯一的,因而是被禁錮的。這種禁錮,實際上是認知的禁錮或封閉,正是這種封閉才保持了“同一性”。本質上,主體即是最典型的實體,所以列維納斯才說:“它之所以能夠面對一切降臨于它的事件而保持自由,秘密正在于認知?!?/p>
反過來講,正是由于認知的自由,才是“我”始終作為一個實體而存在。對傳統的形而上學,這樣表達可能更準確:“并非因為我是一個實體,才被賦予了思想,而是因為我被賦予了思想,所以我才是實體?!?/p>
現代性———人的獨斷或主體的暴力?,F代性是對傳統本體論的否定,現代性所闡釋的,主要的也是三個問題:理性、上帝死了與人的地位的確立。人是理性存在,正是人的理性確證上帝死了,這是啟蒙祛魅的必然結果。但大寫的人的出場,這是換了名字的上帝:人的獨斷,主體的暴力,一切都在腳下。
按照列維納斯的理解,人的存在是一種道德存在,與他人的關系先于一切認識關系,沒有與他者的關系,人就根本不存在?;舨妓沟恼螌W———少數人或個別民族的暴力?;舨妓沟恼螌W所立論的,主要的也是這樣三個問題:利維坦、人性惡與一切人對一切人的戰爭。
列維納斯認為,國家可能被少數人利用或挾持,并進而以國家或民族的名義進行“種族純凈化”的滅絕。這是人類的悲劇,猶太人就是這種悲劇的見證。
人類是一種共在,任何人、任何民族都沒有這種消滅他人、他民族而“獨存”的權力。
海德格爾的生存論———一直把存在看成一種從內在走向外在的運動(綻出),在列維納斯看來就是為強者張目。海德格爾所彰顯的生存論,也可以概括為三個問題:此在、此在共在與社會性。維特根斯坦說“語言是我們的界限”,海德格爾說“語言是存在的家”,這是 20 世紀反對本體的語言學轉向的表述。海德格爾認為,人是被拋入世界(身不由己來到人間)的,并對其遭遇莫名其妙。人生是荒誕的,因而毫無意義可言。因為此在是一種向死而在。既然人是一種必死的存在,那就“向死而生”:要面對死亡而珍惜自己的生命,并活出自己的價值,這才是“本真的”存在者。在列維納斯看來,海德格爾的此在在世之在,正是意味著擺脫生存本能最后的牽連,擺脫一切自我的深淵,但是自我卻永遠也不愿意取下假面。按照列維納斯的理解,海德格爾的社會性仍然是傳統的哲學觀:海德格爾的社會性完全存在于孤獨的主體之中,我與他人的關系將逐漸使我對他者產生認同,將自我消弭在集體表象、共同理念或共同的行為中“,雜然共在”就是一種同處式的集體,而且它是圍繞著“真理”才顯露出其本真形式的?,F象學停留在光的世界中,這個自我獨具的世界中沒有作為他人的“他者”,對于自我來說,他人只是另一個自我,因而這是為納粹張目。
二
列維納斯的他者本體———更古老的倫理學?,F在的不可違逆性。
在列維納斯看來,傳統哲學總是把起源問題等同于原因的問題,因而只有“創世的謎團”。本質上,構成瞬間之在場的正是它的轉瞬即逝,這種存在就是“現在”,現在的絕對性絕對不是否定,當然也不是對可持久之物如上帝的肯定?,F在既是開始,也是終點,———“由于現在轉瞬即逝,存在便永遠不能被繼承,而是要不斷地通過激烈斗爭來奪取?!?/p>
列維納斯指出:現在的絕對性就存在于現在的在場中,它給了過去一個存在的表面現象,并且挑戰著那不可能將其化歸于虛無的未來;如果說死亡意味著虛無,那它也不是一種單純的虛無,這虛無中保留著一段落空的生命的真實性。筆者的理解是,現在聽命、屈從于存在,如果不存在,那也就沒有現在,現在的在場在于現在的不可違逆性,而且現在的在場不可避免地回歸自身。實際上,現在的在場本身就是“始源性”的,它沒有“自我的人稱”,現在所顯示的不是“自由”而是一份重負、一份責任。用笛卡爾的話說,我思,不是思想有必要存在,而是其自身的不容置疑的存在。
“置放”就是一個點,就是現在的開始,現在就是始源,沒有任何主體先于置放的事件而存在,置放的行為出現在它開始行動的那一點上,它的行動不在于意愿,而在于存在。列維納斯認為存在先于世界,即存在是始源性的或原初性的:“存在(existence)并不是和世界的關系,它先于世界。正是在世界末日的情境下,我們與存在的那種原初關系才得以呈現?!?/p>
也就是說,“從本質上講,存在是奇特的,它撞擊著我們,如黑夜一般,將我們緊緊地裹挾,令我們窒息,痛苦萬分,卻不給我們一個答案?!?/p>
在列維納斯看來,人們詰問“存在”,不是追求真理,我是詢問“善”。在筆者看來,列維納斯所詰問的,實際上是“原初的人們的生活方式”或者“存在形式”,這種形式不是“獨在”,而是“共在”。為什么這么說呢?因為列維納斯已經澄明:“存在(exister)的事實中包含著存在者(existant)和存在(existence)所訂立的契約關系。它是二元的。存在在根本上缺少單純性。
自我中包含著一個自己,自己不僅僅是自我的鏡像,自我和自己之間維系著一種同道或伙伴的關系。這種關系就是我們所說的知己。它從來都沒有真純地獨處或窮困過?!?/p>
這也就是說,人們在擁有存在的同時也被存在所擁有,或者說存在與自我之間,緊密相粘,沒有距離間隔。筆者理解,存在不是存在者,存在先于存在者,但存在又是存在者的存在;而且,存在不是鏡像,從原初就是共在即二元存在,自我與無人稱自身無法剝離。然而,這種存在又是相異的存在,主體確定無疑地就是它自身,那么這種相異性只能來自于他人。在列維納斯看來,時間,在本質上就是“我與他人的關系所構成的”———“時間關系的辯證法就是與他人關系的辯證法,……,而且,時間所需的虛無是主體所無力提供的,它也只能來自社會關系?!?/p>
“債務”是始源性的。在列維納斯看來,“我”永遠也無法償清對“他者”的債務,因為這債務是原初性的,“他者”比“我”更早到場,“主體———建立在自我之上的著名主體———被他者,一種迫切需要或一種沒有話語的指控拉下馬來”。這是比存在論更古老的倫理學。柏拉圖把“善”置于存在的彼岸,而列維納斯認為,這樣的善不是一種存在的上升或超越的行為,而是一個擺脫存在的過程。但,超越與幸福都立足于存在,所以,存在勝于非存在。這是向日耳曼人屠殺猶太人的控訴,非存在不可能有超越與幸??裳裕骸叭绻f,哲學就是存在之詰問,那它就已經意味著對存在的擔承。如果說,哲學不僅僅是這個詰問,那是因為,它可以讓我們超越這個詰問,而不是去回答它。超越存在之詰問,所得到的并非一個真理,而是善?!?/p>
存在都是存在者的存在,都是在一定時空中的存在,都是此在,即從根本上來說,存在者的存在就是行為,存在者必須處于行為之中,即使這里的行為意味著無為。實際上,在列維納斯看來,善就是自我———他人的關系,我們所指的存在就是存在者的存在,就是實顯,否則就不可能被理解。傳統哲學的時間,不是外在于主體就是完全內涵于主體。于是,列維納斯指出這是一種誤解“,自由不是自我否定,而正是憑借他人的相異性,讓自身的存在獲得寬恕?!薄皬拇?,與他人的關系是重要的;他人是無可比擬的,被剝去了任何社會角色,并且他人因此在赤裸無飾(nudite) 中,在其匱乏(denuement) 和在其必死(mortalite) 中,一開始就為我強制制定了責任:善良、仁慈或慈悲?!?/p>
三
“他者”不是政治學,“他者”是倫理學或者稱他者倫理學。列維納斯認為,從希臘柏拉圖到霍布斯,都具有“一致性”,因而都是本體論。只要“他人”的異質性依然被視為“他我”,即“自我的異體”,本體論就依然統治著“世界”。更進一步講,在列維納斯看來:“一件物質客體,一旦服務于一種用途,或從屬于一處背景,就被裹上了一層形式的外衣,對我們掩藏起了它的赤裸形骸?!?/p>
“復歸虛無”即所謂的“底板”或“匿名”,沒有“主體”,只有“存在一般”———il ya(底板或始源或匿名)(列維納斯的這一詞語,含義復雜,也可以理解為不在場的在場,它也高于矛盾,涵蓋、控制了矛盾關系)就是出發點———黑夜就是對“il ya”的經驗。無此也無彼的黑夜,萬物消弭,自我消失,這本身即一種在場,一種絕對無法回避的在場,這才是存在本身:“我們無論情愿與否,無須主動做出決定就已經匿名地置身其中?!?/p>
“這種在虛無背后浮現出來的在場既不是一個存在者(etre),亦非于虛無中作用的意識運動,而是涵蓋了萬物和意識的 il ya 的普遍性事實?!?/p>
這本質上就是現象學的“場所”或置放的位置(當然也就是存在或在場)。于是,列維納斯論證說“:與其說ilya的概念將我們引向上帝,毋寧說它通向上帝的不在場,通向一切存在者(etant)的不在場。原始人類的存在絕對先于天啟(la Revelation),先于光?!?/p>
這個人類,在列維納斯看來,首先是“他者”而不是“我們”。在筆者看來,他者就是他者本體論,他者支配“我”,從而使“我”對他者有無限的責任。進一步講,“他者”不允許,是否“我”就不能到場,如果“他者”
不愿意,“我”就可以被消滅?“他者”來源于希臘與希伯來,“鄰人”,他者先于主人到場。在列維納斯看來:意識即起源,它以其自身為出發點,它就是存在者(existant)。當然,這種意識不是“上帝”,而是來自它的置放,即“來自它與基礎———它在睡眠中專一地與之結合的場所———之間的那種先決關系?!?/p>
通過置放,意識參與到睡眠中;而睡眠在這種朝向盈實的回縮在作為置放的意識中得以完成,而置放正是作為現在的瞬間事件本身。
也就是說,意識在瞬間是作為一種客觀的物質存在,意識不是先驗的“已有”。認識他者的唯一入口———“臉”。正是通過“臉”確證“他者”先到場。社會性不是對同類的模仿,他人所表現的性質就是相異性。而這種相異性的顯現不是通過如媒介、真理、教條、勞動等“第三項”,“它是一種無媒介、無協調人的關系中令人敬畏的面對面(face- a- face)?!?/p>
于是,“人際就不再意味著兩個可以相互轉換的項之間不偏不倚、對等互惠的交互關系。他人就其本身而言,不僅是他我(alter ego)。他是我所不是:當我是強者時,他是弱者,是窮人,是鰥寡孤獨?!?/p>
在列維納斯看來,交互主體的空間原本就是不對稱的,他者所擁有的性質正是得其自身的相異性,這種相異性完全是外在的,這是社會的外在性所決定的。這樣,交互主體性所產生的愛欲,使他者(他人)“親近卻又完整地保持著一段距離”,“他人即鄰人”———但這種親近并不意味著墮落,亦非一個通向融合的步驟。他者正是通過“臉”來呈現的,但“臉”有不同的面貌,而面貌則是通過蹤跡來表現的,而“蹤跡”又無法捕捉、占有、支配:“此種激進他異性本身僅在他者進入自我的本體范圍時才會發生。因此,它是一種自我與他者關系的起始。然而,此種起始是他者單向及絕對性地進入自我整體,而非相對性的。因此,他異性一詞是永遠他者進入本體的絕對關系?!?/p>
本質上,面貌就是在場,就是本質,臉是赤裸裸的,沒有防御,沒有假面。
自由是外在的,授予的(他者授予的),因而責任高于“自由”,人與人是不平等的,我對他人永遠不能解除責任。時間所顯示的是重負與責任,而且永遠無法補償,;如果說有補償,那也是物質性的安慰,傷痛不可能得到補償,未來的報酬也不可能抵消現在的傷痛,因為正義的瞬間永遠無法回歸,任何死亡都不能經由死地復活,沒有任何正義能夠補償它———現在聽命、屈從于存在,現在的在場在于現在的不可違逆性,它不可避免地回歸自身。所以,希望的真正對象是彌賽亞,是救贖。
四
康德的客體的可理解性來自于主體———客體根本上就是主體“構造”的。正是這樣,我們說康德開啟了哲學史上先驗的構造主義。
主體構造的客體也是主體———先驗的主體。列維納斯的“他者”既不是主體,但也不是客體,是先到的弱者。但先到的弱者是如何先到場的,列維納斯沒有證明(本質上,既然是先驗的,即主體構造的,那就是不證自明的)。
但康德的最終結論是,人的認識能力只能認識能夠認識的,先驗的是不能夠認識的(這也是后人詬病康德的原因所在)。實際上,在筆者看來,這是康德先驗論的顛倒,正是他者先到場,才發現了“我”———主體的來到。而主體怎么認識到他者,是通過朦朦朧朧的“臉”實現的。列維納斯認為,正是這朦朦朧朧的“臉”使“我”永遠對“他者”有責任。顛倒了,是否就是“善”?這是位移,主體永遠會被“責任”壓制,這是他者本體論。這正如德里達所說,“他者”就成了另一個“主體”,他者是“倫理的烏托邦”。
存在就是現在,人生就是此在,沒有此在就沒有人生。而此在的彰顯就是共在。列維納斯的貢獻就在于“他”比“我”先到,從而不僅批判了西方傳統的“為我”的“自我授權”的“權力哲學”,而且為哲學之思打開了一條新的通道———他者責任倫理學。但列維納斯的“他者”出場,實質上又是“他者本體論”。
然而,“他者”始源的確證,改變了人類生存方式,一種人的生活就是“為他者的存在”,只有在“我”的責任優先于、大于“我”的權利,或者說“我是所有他人的人質”這樣的境遇中,共在、公平、正義或善才有可能。實際上,一切皆在路上,你總會發現“新的世界”,這就像物質可以無限地再分下去,你總會發現新的“世界”的組成單位。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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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LEVINAS Emmanuel.Entretien, Repondre dAutru[iM].Neuchatel: Les Editions de La Baconniere, 19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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