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記》作為樂論的系統之作,其樂本、樂論、樂施、樂言、樂禮、樂情、樂化、樂 象諸篇,分別從不同角度論述了音樂的本體、功能、作用等問題,其內容之廣博,論述之深刻,堪稱“樂經”.但由于 《樂記》從儒家思想出發,偏重強調音樂的政治教化作用,故嵇康 《聲無哀樂論》采用詰難問答的體式,對儒家音樂思想一一駁斥,并認為聲無哀樂之分,聲本身并不表達人的情感。由于出發點和立場的不同, 《樂記》和《聲無哀樂論》雖然都提到了音樂之 “和”的問題,故它 們 的 內 涵 也 就 不 一 樣,下 面 比 較 分析之。
一、《樂記》之 “和”的內涵
《樂記》關于音樂的本質、音樂的功能、音樂的起源等方面的論述,思想之廣博和豐富,堪稱經典。其中多次提到了 “和”的概念,下面把它們大致歸為三類:
第一,和諧。 《樂記》之 “和”首先是自然的和諧,天地人的和諧。如 “大樂與天地同和”,旨在體現宇宙自然萬物運動的和諧?!皹氛?,天地之和也……和,故百物皆化”, “樂者天地之和也”……此外,《樂記》之 “和”還指人與人之間的和睦相處。如 “君臣上下同聽之,則莫不和敬;……父子兄弟同聽之,則莫不和親?!?“樂文同,則上下和矣”,有了相同的樂音,居上位者和居下位者就會有情感上的交流。更難能可貴的是, 《樂記》之 “和”還指音樂內部的和諧,具有初步的審美意識。如 “宮為君,商為臣,角為民,徵為事,羽為物。五者不亂,則無怗滯之音矣?!盵1]“天下大定,然后正六律,和五聲”,社會安定后,調和五音大小。音協調而不亂,就不會奏出不和諧的聲音。相反,如果五音皆亂而交相侵犯,就是最壞的 “慢”音,“五者皆亂,迭相陵,謂之慢”.
第二,平和、和順、調和。除和諧的意思外, 《樂記》之 “和”還有平和的意思,如 “審一以定和”;“其愛心感者,其聲和以柔”;“和順積中而英華發外”, “血氣和平”, “感條暢之氣而滅平和之德”.但是,不難發現, 《樂記》中“和”的含義主要是調和、和順的意思,強調音樂對和順民心、安撫人心、清平政治的功能。如“聲音之道,與政通矣”, “樂者,通倫理者也”,“審聲以知音,審音以知樂,審樂以知政”,“鐘鼓干戚,所以和安樂也”, “禮節民心,樂和民性”, “故禮以道其志,樂以和其性;動四氣之和?!薄笆枪?,先王之制禮樂也,非極口腹耳目之欲也,將以教民平好惡而反人道之正也?!盵1]認為先王制定禮樂的目的不在于滿足人們口腹耳目的欲望,而是要教導人們,使人們能分辨愛憎而恢復人性的平衡。 “是故君子反情以和其志,廣樂以成其教”,音樂有糾正情欲,調攝志向的作用。這和儒家強調興、觀、群、怨的詩教觀一樣,強調音樂的教化功能,是儒家美與善統一的美學思想的體現。所以 《樂記》的音樂思想主要繼承了儒家音樂思想。
第三,中和。 《樂記》之 “和”繼承了儒家的 “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美學標準。儒家音樂思想追求的中正平和的情感, “孔子 ‘中和’思想的出發點和內涵在于哲學、倫理學的禮、德、道?!盵2]《樂記》繼承了這一美學標準,如“治世之音安以樂,其政和”,認為太平盛世的音樂,安詳而又愉快。音樂是衡量一個國家是否昌盛、安定的標志。也繼承了儒家美學中和的審美標準,認為 “鄭聲淫”,“鄭音好濫淫志,宋音燕女溺志,衛音趨數煩志,齊音敖辟喬志;此四者皆淫于色害于德,是以祭祀弗用也。 《詩》云:肅雍和鳴,先祖是聽。夫肅肅,敬也;雍雍,和也。夫敬與和,何事不行?!盵2]認為祖先喜歡聽祥和的音樂,而鄭、宋、衛、齊四音偏于情欲而戕害人們的德性,不能用來祭祀。
由此可見, 《樂記》中 “和”的音樂思想既指音樂內部五音的和諧,也指人與人之間的和睦相處,其美學原則是儒家的 “樂而不淫,哀而不傷”的中和之美,但其主要指音樂對人的調和、和順的功能??少F的是, 《樂記》還對音樂作了更為細致的劃分,對聲、音和樂加以區分, “凡音者,生人心者也。情動于中,故形于聲。聲成文,謂之音?!甭?,指自然形態的聲響,而 “音”是 “聲”通過藝術家創造而表現一定的主題,也就是今天的音樂的觀念,而 “樂”則是音樂、詩歌、舞蹈表演統為一體的古代綜合藝術?!稑酚洝?/p>
從心性本體論角度探討音樂的發生論,認為音樂緣起于人心,表現于聲,聲的旋律、文采、節奏形成音。而 “德音之謂樂”,能夠體現道德之性的音才叫樂,是典型的儒家美學的體現。
二、《聲無哀樂論》之 “和”的內涵
“和”在 《聲無哀樂論》中也多次出現,文中似乎并沒有專門闡述樂之 “和”的內涵,往往是在論述聲音與哀樂等感情無關這個主題時提及之。如 “夫哀心藏于內,遇和聲而后發,和聲無象而哀心有主”[3]認為悲哀的感情先已郁積心中,接觸到和諧的音樂后就流露出來,音樂本身并無哀樂之分,這樣的論述很多,如 “聲音有自然之和,而無系于人情……至和之聲得于管弦也?!盵4]
音樂有自然的和諧,和諧的聲音得之于管弦,而與人的感情并無聯系。如 “至夫哀樂,自以事會先構于心,但因和聲已自顯發”,[4]哀樂的感情,是先已形成于內心,只是要等接觸到和諧的音樂后才顯露出來罷了。承認樂對人的影響和感發作用,但聲本身沒有哀樂的感情之分。 “然和聲之感人心,亦由酗酒之發人性也”.[4]
認為和諧的音樂感動人心,就像酒醴激發人的感情一樣。再如“夫曲用每殊,而情之處變,猶滋味異美,而口轍識之也。五味萬殊,而大同于美;曲變雖眾,亦大同于和。美有甘,和有樂,然隨曲之情近乎和域,應美之口絕于甘境,安得哀樂于其間哉?
然人情不同,各師所解,則發其所懷……以此言之,躁靜者聲之功也,哀樂者情之主也,不可見聲有躁靜之應,因謂哀樂皆有聲音也?!盵4]
樂曲千變萬化,卻全都是和的。滋味有美,音樂有和,所以隨曲調變化的情緒終止于和的境界,雖滋味變化的感覺終止于美的境界,哪里有什么哀樂在它們中間呢? “聲音以平和為體,而感物無?!粍t聲之與心殊途異軌,不相經緯,焉得染太和于歡戚,綴虛名于哀樂哉?”[4]
音樂是以平和為根本,而對人們的感染沒有常態。所以音樂和心情軌道不同,互不相干,怎么可以把無限平和的音樂和歡戚連在一起,給它以哀樂的虛名呢?
“且聲音雖有猛靜,各有一和,和之所感,莫不自發?!焙椭C的音樂所感動的人,其感情都是自己從內心發出,而與音樂無關。 “理弦高堂而歡戚并用者,直至和之發滯導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盡耳?!盵4]
在高堂之上彈琴而歡戚之情同時表露出來,這是因為極為平和的音樂在啟發、引導郁積的感情,所以使接觸外物時先已產生于內心的感情得以全部表露出來。 “今無機杖以致感,聽和聲而流涕者,斯非和之所感莫不自發也?!盵4]
現在沒有小幾、手杖來引起感觸,只是聽到和諧的音樂就流出眼淚,這豈不是說明和諧的音樂有感人的作用,但它所觸發的感情都是人們自己從內心發出,而不是它所賦予的嗎?所以, 《聲無哀樂論》中 “和”大致包含以下兩種意思:
第一,音樂自身的和諧。文章反復強調,和諧的樂本身并無哀樂之分,只是把人們內心已經產生的感情誘導出來而已。這里的音樂之 “和”,也具有和諧之意,但是與 《樂記》中 “和”的調和、和順的強調功能不同,它更側重音樂本身的和諧,也就是音樂是獨立的,具有獨立的價值?!昂汀碧N含了 《聲無哀樂論》的主要觀點,即音樂的本質問題。嵇康認為音樂的本質就是 “和”,“聲音以平和為體,而感物無?!?即強調音聲的平和、和諧,也就是音樂內部自身的和諧。嵇康認為,只有音樂的 “和諧”才能使人感受到美感,才能把人的心境引向一種恬淡、平和的境界。相對于外界而言,音樂是獨立的存在。 《聲無哀樂論》認為音樂有移風易俗的作用,也是通過 “和”的精神來實現的。 “托于和聲,配而長之,誠動于言,心感于和,風俗一成,因而名之”認為培養良好的風俗,應該寄希望于平和的音樂。
第二,《聲無哀樂論論》評價音樂的標準為“至和”.“直至和之發滯導情,故令外物所感得自盡耳?!币簿褪菢O為平和的音樂,引發、誘導出內心的感情,也就是強調音樂自身旋律的和諧。所以,在這樣的標準下, 《聲無哀樂論》雖然也認為 “妙音感人,猶美色惑志,耽盤荒酒易以喪業,自非至人,孰能御之?”[4]
認為妙音感染人心,就像美色惑志、沉迷酒色容易敗壞事業一樣,其實也是肯定了音聲對人的影響,但它由于突破了儒家功用的審美標準,故在某種程度上肯定了鄭聲的美學價值, “若夫鄭聲,是音聲之至妙?!闭J為鄭聲,是最美妙的音調。
由此可見, 《聲無哀樂論》中音樂之 “和”的含義,已逐漸從政治的附屬地位中剝離出來,開始具備了形式的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