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大以來,黨中央對反腐敗追逃追贓工作高度重視,習近平多次強調,各有關部門要加大交涉力度,不能讓外國成為一些腐敗分子的“避罪天堂”,腐敗分子即使逃到天涯海角,也要把他們追回來繩之以法!
腳底抹油 一走了之
腐敗分子攜款外逃,妄圖逃避黨紀國法的制裁,性質嚴重,影響惡劣。要知道,某些個“裸官”可是“時刻準備著”.外逃“肇始”于1980年代。最高檢1991年的工作報告披露中國進出口公司武漢分公司保成路商場原經理陳新國“策劃攜款潛逃”.這是官方首次公開腐敗分子外逃。外逃者以黨政官員和國企高管為主。
這些年來,外逃可說是“絡繹不絕”.期間,具有“轟動效應”的還不少。1995年6月,武漢長江動力集團公司董事長于志安外逃。此后,還有福建廈門市副市長藍甫,曾出任云南省委書記的電力部黨組書記、副部長兼國家電力公司黨組書記高嚴分別于1999年、2002年逃往澳大利亞。期間,中行開平支行前后三任行長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貴州省交通廳副廳長盧萬里,中行河松街支行行長高山,江西鄱陽縣財政局經建股股長李華波的外逃也引起了廣泛關注。
越到最近這兩年,隨著我國的反腐敗力度空前加大,腐敗分子日夜擔心東窗事發,外逃也就越加頻密。2012年3月中旬,深圳市南山區剛卸任月余的政協原主席溫玲在被有關機關約談后第三天出逃美國,其實她早就擁有美國綠卡,女兒也早已入籍美國。
2013年6月3日,廣州市花都區政協主席王雁威外逃……并且,贓款絕非小數目,而且越來越巨額。藍甫被查實索賄受賄500萬余元;高嚴僅被中央紀委查出的他轉移、藏匿的贓款就達500多萬元,還有價格不菲的六塊勞力士手表和大量的金銀首飾等貴重物品;李華波伙同他人貪污基建專戶資金達9400萬元,其中2953萬余元被轉至新加坡;許超凡、余振東和許國俊潛逃時攜款4.83億;外逃的廣東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原總經理陳滿雄和法定代表陳秋圓挪用公款7.1億元;高山一案涉案金額超過10億;溫玲也被曝“攜款2億多元”……可見,外逃所攜的贓款是在“節節高升”.
而且,這些年來,外逃腐敗分子的級別出現從高到低的走勢,由省部級高官到科長、股長,甚至一般工作人員,且越到晚近,基層官員和基層國企管理人員的外逃越頻密。這一方面緣于國家對高中級官員的護照管理日趨嚴格,另一方面也暴露出對基層官員和國企管理人員的管理還存在薄弱環節,特別是出入境管控相對寬松。這些年,銀行中一般工作人員已有多人外逃。
還有一個現象是,外逃較多的領域主要出現在金融業、壟斷性國有企業,以及交通、土管、建筑、稅收、貿易、投資等部門,且往往集中在沿海地區和較為發達的城市。從1992年至2014年的22年間,公開披露的51名外逃腐敗分子中,21人為政府官員,19人為國企負責人,其中11人曾在銀行等金融機構任職,又主要是一二把手,19名國企負責人中,就有像昆明卷煙廠原廠長陳傳柏、黑龍江石油公司原總經理劉佐卿等人,11名金融機構外逃人員中,也是如此。不過,最近這兩年,外逃有從敏感行業向“冷門衙門”發展的趨勢。這是由于那些“冷門衙門”如今擁有的資源和資金大大增加,腐敗分子渾水摸魚的機會也大大增加,導致外逃上升。
大膽布局 加強合作
2014年3月上旬,中央紀委副書記、監察部長黃樹賢表示“未來將從四方面加大懲治腐敗力度”,其中之一就是“進一步加強追逃追贓的力度,決不讓腐敗分子逍遙法外”.
確實,反腐敗向縱深推進,必須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將已經外逃的腐敗分子“捉拿歸案”,繩之以法,而且,要讓他們吞進去的贓款吐出來。盡管追逃追贓從2008年已開始,但無論是聲勢還是成效,2014年的追逃追贓依舊是前所未有。3月中旬,中央紀委監察部在內設機構調整中,將外事局與預防腐敗室整合為國際合作局。這其實就是為開展追逃追贓強化組織準備,它的一個重要職能便是加大追逃追贓。與此同時,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國際追逃追贓工作辦公室成立,成員包括中央紀委監察部、最高法、最高檢、外交部、公安部、國家安全部、司法部、中國人民銀行等,黃樹賢任辦公室負責人,國際合作局承擔具體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統一部署,既各司其職,又密切合作。黃樹賢稱,中央反腐敗協調小組負責統籌協調國際追逃追贓,具體工作包括統一研究反腐敗追逃追贓政策措施和工作計劃、綜合分析外逃案件信息,組織開展重點個案追逃追贓、推動建立追逃追贓國際合作網絡、協調和督促做好追逃追贓的有關基礎工作、研究解決追逃追贓工作中的重大問題等。
工作急驟推進。3月28日,最高檢強調建立和完善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信息數據庫,并表示堅持不懈將他們緝捕歸案。
5月29日,中央紀委又召開國際追逃追贓工作會議。黃樹賢要求各有關部門要“把國際追逃追贓工作作為一項政治任務”,務求取得實效,決不讓外逃腐敗分子逍遙法外。
同時要求通過外交、司法和金融等多種渠道,采取引渡、遣返、勸返等多種手段,既要堅決打好攻堅戰,也要有打持久戰的準備。
8月,為APEC會議作準備,監察部主辦了APEC反腐敗工作組會議和執法合作網絡第一次會議,21個經濟體審議通過了《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ACT-NET)職權范圍》,明確了合作網絡的職責及運行方式,并決定將執法合作網絡初始階段(2014年至2015年)的秘書處設在我國監察部。
10月10日,最高檢、最高法、公安部、外交部聯合發布通告,敦促在逃境外經濟犯罪人員主動投案。
11月8日,APEC第26屆部長級會議通過《北京反腐敗宣言》,這是首個由我國主導起草的國際性反腐敗宣言,核心內容便是加強反腐敗國際追逃追贓合作?!缎浴访鞔_要求,各經濟體拒絕為腐敗分子及其非法所得提供避風港;經濟體間信息共享,包括對正在接受腐敗調查的官員的出境行為信息,以及其非法獲取財產的信息共享;加強雙邊合作,鼓勵經濟體簽署雙邊引渡協定和雙邊法律協助協定;建立APEC反腐敗和執法機構網辦公室;支持和引入新的反腐敗方法和行動,為各經濟體的反腐敗行動提供技術支持;鼓勵經濟體成員拓寬和加強政府間和企業間關于打擊賄賂的對話;歡迎社會參與反腐敗行動,建立相關制度和手段保護揭發人士等。
與此同時,監察部擔任APEC反腐敗工作組主席。隸屬于APEC反腐敗工作組的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則由各經濟體反腐敗和執法機構人員組成,以促進亞太地區反腐敗和執法機構間的溝通、聯絡和能力建設,推動打擊賄賂、洗錢和非法貿易等方面的務實合作。監察部還積極履行秘書處職責,加強與各經濟體的溝通。目前,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已正式運行,監察部將及時為各經濟體提供信息交換和日常聯絡。
《北京反腐敗宣言》取得的共識,以及APEC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的順利運行,表明亞太各成員國之間的相互信任越發牢固。
這次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等參與宣言的簽署就釋放出信號,即整個亞太地區將攜手反腐敗,攜手追逃追贓。亞太各成員國間編織反腐敗網絡,只是我國全球追逃追贓的縮影,或者說是明確了“強攻陣地”.
11月11日,國家主席習近平在亞太經合組織(APEC)第22次領導人非正式會議上發表閉幕辭時再次強調,大力推動亞太反腐敗合作,建立亞太經合組織反腐敗執法合作網絡,廣泛深入開展追逃追贓和執法合作……標本兼治 防逃追逃。
在大膽布局、加強合作的宏觀背景下,標本兼治、防逃追逃的猛藥也令“狐貍”們慌了手腳。
防逃重于追逃。這是治本
黃樹賢介紹,今后一段時期,將“加快引渡條約、刑事司法協助條約、資產分享協定等的談判、締約、履約進程,建立與有關國家的反腐敗執法合作機制”,特別是“加強追逃追贓配套法規建設,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開展追逃追贓工作”.尤其是,關口前移,即“加強對黨員干部的日常監督管理,嚴格執行對配偶子女移居國外的國家工作人員的相關管理規定,加強黨員干部出入境證照、出入境資金監控等方面的管理”.
這就是著力依法治理,扎密制度籠子:
2014年以來,制度建設蹄疾步穩,經濟、政治和黨的建設方面的改革穩步推進。
2014年年初,頒布了《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明確規定配偶已移居國(境)外的等六類人不得列為考察對象。3月,修改后的《刑事訴訟法》專門增設違法所得特別沒收程序,在逃境外的犯罪嫌疑人在國內外的贓款贓物都可向法院提起沒收、查封、凍結或扣押,并通過國際刑事司法協助,請求相關國家承認和執行我國裁決。8月,中央審議通過了《深化黨的建設制度改革實施方案》和兩項央企高管薪酬制度和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的改革方案和指導意見。前者突出著力構建系統完備、科學規范、運行有效的制度體系,著力改革干部人事制度,完善科學有效的選人用人機制,強化領導干部個人有關事項報告抽查核實。9月,《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公開征求意見結束,這項被稱為“摸底”的條例即將出臺。10月,治理“裸官”工作“初戰告捷”,許多省份都已將“裸官”從重要崗位調整出去。
“前端預警”得到強化,即更加嚴密的風險預警防控體系和移民預警機制不斷健全,黨員干部出入境證照管理、出入境資金監控不斷加強。
追逃基于合作,這是治標。通過跨國合作,日前,我國公安部和澳大利亞聯邦警察已核準一份在澳中國經濟逃犯名單,對方將會查封我國通緝的七名最重要外逃腐敗分子的資產。媒體稱,高嚴可能是這次追逃的首要目標。當地媒體2014年10月31日披露,該國聯邦警察局在過去幾周曾多次前往高嚴之子高新元的公司注冊地調查。與加拿大、美國相關機構也正在緊密合作。加拿大總理哈珀11月9日承諾,加拿大無意收留逃犯,愿意在遣返方面同中方開展合作。
法律同時“出擊”.2014年8月,江西當地法院對潛逃新加坡并獲永久居民資格的李華波進行缺席開庭審理,依法沒收其違法所得,并通過國際刑事司法請求APEC成員新加坡予以協助。眼下,李華波在兩國的財產被全部凍結。這也成為適用新修訂《刑事訴訟法》的第一案。
今后,追逃追贓的風暴將更強勁。黃樹賢明確表示,下一階段重點將“建立動態的外逃人員數據庫,及時掌握外逃黨員和國家工作人員情況”,并強調“凡發生外逃事件的地方和部門必須及時報告、及時處置,否則就是失職,必須追究責任”.同時,“在中央紀委監察部網站開辟專欄,廣泛接受海內外的舉報”.還將“根據追逃追贓的主要方向和重點對象,聚焦重點國家,有計劃、有重點、分層次地推進重點個案追逃追贓工作”,并將“追逃追贓工作提升至構建國家間政治與外交關系的戰略高度,表達我方主張,做好重點國家工作,推動有關國家拒絕為腐敗分子提供‘避風港’”.
追逃追贓畢竟屬事后的追懲,對國家來說,成本也較大。所以,著眼長遠,應該標本兼治,即需要在疾風暴雨的追逃追贓的同時,著力于制度建設,有效預防攜款外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