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遇型貪財圖利犯罪行為發生機制模式,是犯罪分子遇到外界誘惑和刺激,即貪財圖利的犯罪機遇出現以后,產生犯罪動機的心理活動和心理沖突,最終克服心理沖突形成犯罪目的和犯罪決心,并付諸行動的一般原理。
在市場經濟條件下,貪財圖利犯罪現象比較普遍。很多情況下,意志薄弱的人往往抵擋不住外界誘惑和內心的不良沖動,選擇了快速滿足個人欲望的行為,侵犯了受到法律保護的合法利益,實現了對合法財產的非法占有,構成了侵犯財產犯罪。古代有“慢藏誨盜”的格言,《周易》“解”卦有“負且乘,致寇至,貞吝”的爻辭。老百姓經常說的“見財起意”,就是對這種犯罪動機瞬間得以產生的形象描述。
一、貪財圖利的犯罪機遇的出現
探討犯罪動機與犯罪行為的關系,分析從犯罪動機產生到快速推動犯罪心理物質化,即犯罪行為出現的機制,是準確把握犯罪分子主觀方面的有力抓手?!耙娯斊鹨狻?,從犯罪心理學角度分析,就是犯罪分子在接觸有利于實施犯罪的機遇之前并沒有犯罪意圖。這里有兩個動作,其一為“見”,其二是“起”?!耙子谌〉玫呢斘铩弊鳛榉缸餀C遇的出現,推動行為人產生了犯罪動機?!胺缸飫訖C是驅使犯罪人實施犯罪行為的內心起因?!睂φH硕?,“視而不見”是普通平常的心理狀態。
犯罪機遇并不等于犯罪目標,它是犯罪目的容易實現的主客觀條件全部具備的短暫過程。巨大的錢財,不能成為犯罪機遇; 只有不設防的錢財和輕易攫取的條件,才能成為犯罪機遇。金錢外露且持有人瘦弱,是搶奪的機會; 財會制度不嚴,是貪污的機會。諸如此類,等等。對正常人而言,以上機會一般是想不到、看不見的,因為法律和道德的約束在發揮作用。正常人能感覺到法律和道德的無形而有力的約束,心理有缺陷及社會化程度較低的人群對道德和法律的無形約束沒有感覺。對犯罪分子而言,約束他們行為的不是法律和道德,而是行為的成本,即“會不會受到懲罰”。
犯罪機遇對于犯罪分子而言,等于低成本,高回報。以上所謂的“機遇”,一方面是觸手可及,另一方面是轉瞬即逝。在這個機遇里,犯罪分子快速確定犯罪目標,快速實施犯罪行為。那些事先有預謀,到處尋找犯罪機會然后實施的犯罪,不屬于機遇型犯罪模式。偶犯往往是機遇型犯罪的行為個體。
二、犯罪機遇的分類和行為模式
一般情形下,理論界把機遇型犯罪模式分為兩個類型: 一是機會型,人們常說的“順手牽羊”就是很好的例子; 二是境遇型,境遇型犯罪,是指犯罪分子遇到了誘發犯罪的環境和氣氛,具有偶然性、突發性、巧合性的特點?!端疂G傳》中“陸虞侯火燒草料場,林教頭風雪山神廟”那一回,林沖在山神廟偶然聽到了差撥、陸虞侯、富安等人在廟外述說如何設計陷害林沖的過程,導致林沖殺心頓起,并將以上三人殺死。這就是典型的境遇型犯罪。除了受刺激這一類型外,還有受脅迫和隨大流犯罪的另外兩類情形,也都屬于境遇型犯罪。
機遇型貪財圖利犯罪行為發生機制模式,具有被動性特點,社會危害性較小。為了消除心理沖突所引起的焦慮,維持和恢復心理平衡,任何故意犯罪人都要采取自我保護的方法,此類犯罪分子也不例外,這就是犯罪心理的“防御機制”。一句話就是給自己的行為找理由。他們一方面意識到自己的行為是犯罪,另一方面不能抵擋“機遇”的誘惑,于是找一些似是而非的理由替自己辯解,從而達到心安理得。一般都是“投射作用”在發揮功能,認為誰在這種情形下都會實施犯罪行為。
比如: 有一個受賄的犯罪分子在收下別人送來的錢財時,這樣安慰自己,“全社會哪有不受賄的! ”“哪有貓兒不貪腥?”一般而言,犯罪分子第一個要欺騙的不是受害人,而是犯罪人自己,否則,就無法形成較為穩固的犯罪心理結構,更談不到實施犯罪行為。以下是機遇型犯罪模式的流程圖: “犯罪機遇出現→心理沖突產生→防御機制發揮作用→犯罪動機形成→犯罪目的確立→犯罪行為實施→犯罪完成”。
三、機遇型貪財圖利犯罪的防范
傳統的古代公案小說有句套話: “財不露白,女不露色”。這是防范機遇型犯罪的經驗之談。事先加強安保措施,做好防范工作,克服麻痹大意,堵塞管理漏洞,就能有效減少貪財圖利的犯罪的案發機會。不讓外人看到財物,或者猜測到財物,還是容易做到的。公民外出旅行,特別是涉世不深的青年學生在上學路上不注意防范意外發生,往往成為此類犯罪的受害者。其次,加強對公民的法律和道德規范的教育,提升全社會的法律素質和道德素質,在主體的內部構筑心理防火墻,摧毀“防御機制”,是消除機遇型犯罪的根本方法。古人所講“修身養性”和“五日三省吾身”,就是構筑心理防火墻的有效辦法?!皬姆缸镄睦韺W的角度來講,對犯罪的預防應防止形成犯罪心理結構或改變其犯罪心理結構。為此,就要加強思想政治教育,培養正確的人生觀?!?/p>
世界觀、人生觀、價值觀,這是“總開關”。從最近反腐敗的成果來看,幾乎所有的腐敗官員都是“總開關”出了問題?,F在,我們的家庭教育基本上是“不吃虧教育”和“占便宜教育”。學校教育只教育怎么做題怎么做事,不教育怎么做人。社會的價值觀也出現錯位,“千里做官,就為吃穿”,“做官不發財,請我也不來”,“人生在世,享樂二字”。而改革開放以來,“兩手都要抓,兩手都要硬”是我們的努力方向,最后的結果卻是“一手軟,一手硬”。人生目的是什么,人為什么活著? 對這兩個問題的回答,決定著人生實踐中關于自身行為的根本指向和人生追求,用一個公式表現: 人為什么活著? 是為了實現人生目的。用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以及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為指導,借鑒汲取古代優秀文化和國外先進文化,發揚中華民族優良傳統,堅持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用下一個公式表現: 人為什么活著? 就是為了實現“為人民服務”的人生目的。
總而言之,研究犯罪是為了預防和消滅犯罪,消滅機遇型貪財圖利犯罪的方法有三個: 一是治標,加大懲罰力度,徹底實現法律面前一律平等。子曰:“小人不恥不仁,不畏不義,不見利不勸,不威不懲。小懲而大誡,此小人之福也?!倍侵伪?,加強人生觀、世界觀、價值觀教育,以實現個體修養的大幅度提高,做到不飲盜泉之水、不食嗟來之食; 凍死迎風站、餓死不討飯。三是要大力滿足人民群眾的正當生活需求,杜絕因為衣食不周而產生的此類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