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經濟的發展,社會的進步,人們愈加意識到社會的有序運行,離不開科學的管理,然而在我國很長一段時間內,高度一元化的傳統體制下,社會管理并未受到重視。改革開放以來,隨著經濟體制的轉軌和社會的轉型,新的社會問題和社會事務增多,曾經隱含的社會矛盾、社會問題凸顯,以單位制為基礎的傳統社會管理體制己難以為繼,全社會迫切要求建立與社會建設和諧發展相適應的社會管理模式。社會管理理論、模式、理念、方法等社會管理的諸多方面都需要改革創新以適應新時期社會發展的需要,由此社會管理創新成為熱議的話題。
宏觀上看,社會管理的內涵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社會管理在我國尚屬于初步發展時期,從根本上講,基礎性的理論框架尚未完善,社會管理研究應首先明確下面四個問題,一是社會管理是什么,管什么?
二是為什么要管理社會?三是誰來管理社會?四是怎么去管理社會?這是社會管理創新的基礎問題,解決好這四個問題可以為社會管理創新提供理論支撐,對社會管理創新起到基礎性作用。
一、 社會管理在我國的發展
長期以來我國進行了具有社會管理性質的工作,但并未形成與之相應的理論。解放初期,為穩定全國社會生活秩序,我國政府結合社會的發展曾經采取一系列的措施。計劃經濟時期我國政府調動一切資源完成了工業化體系的建設。1979 年改革開放,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促使整個社會發生了極大的變化。為形成有序的社會管理局面,適應社會主義民主政治和市場經濟的需要,我國從教育、醫療、就業、收入分配、住房、城鄉關系等領域,先后進行了一系列涉及社會管理體制的改革,初步建立了社會管理體系。計劃經濟體制下社會管理在我國具體而言的措施主要有以下優點:
計劃經濟體制下形成了的政府“全能”的一種社會管理體制,改變了以前舊中國社會分散的狀況;在從業人員管理方面是以國體為單位的經濟基礎體制;城市人員社會管理是以街道為主體的管理體制;四基礎管理體制是以單位制度、戶籍制度、職業身份制度和檔案制度為基礎的社會流動管理。社會管理體制的建立為我國在非常薄弱的經濟基礎上發揮了積極的作用,極大地增強了國家對社會的組織動員能力和控制能力。
但是,這種社會管理體制也存在固有的缺點,一是所有就業社會人員都由一個個相對封閉的單位所管理與控制,不利于社會的正常流動,使社會缺乏活力和創造力。改革開放以后,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我國社會制度的不斷變遷。二是政府直接管理經濟和社會,成為包辦一切社會事務的全能型政府,不但行政管理成本很高,而且在把一切權力集中到政府的同時,也把一切責任都集中到政府,社會自身缺乏自我組織、自我管理、自我調節的機制;這種巨大社會變遷的規模之大、速度之快、波及之廣、影響之深、勢頭之猛,在世界現代化歷史上是罕見的。在新的形勢下,我國的社會管理體制,在許多方面面臨著一系列重大社會變化的挑戰,為此對于社會管理的研究受到了全社會的廣泛重視,社會管理的概念和理論正在逐步的發展和完善。
二、社會管理的定義
如對于什么是“社會管理”,學界尚未形成統一的看法。從不同的角度學者對社會管理提出了不同的定義,學界對上述四個問題進行了不同解答,對社會管理概念形成了不同的定義,總體而言,國內學者主要從三個層面對社會管理做出了界定,第一種界定從國家管理角度看,有學者將社會管理定義為:國家通過自己的權力機關或授權部門依據一定的規則,對社會生活方方面面的干預、協調、調節、控制等行為,它是政府以調整社會關系、規范社會行為、維護社會秩序為目的管理行為。第二種界定從政府進行社會管理的角度來界定社會管理的內涵,認為它實際上是指政府通過制定專門的、系統的、規范的社會政策和法規,管理和規范社會組織,培育合理的現代社會結構,調整社會利益關系,回應社會訴求、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公正、社會秩序和杜會穩定,孕育理性、寬容、和諧、文明的社會氛圍,建設經濟、社會和自然協調發展的社會環境的過程。以上兩種對社會管理的定義突出了國家、政府作為社會管理的主體地位,但從社會實踐角度看,其定義有十分明顯的局限性,首先社會管理涉及社會運行的方方面面,實施社會管理的主體也不應局限于國家和政府層面,其次在這種概念定義下國家作為唯一主體凸顯的是國家、政府行政管理式的“硬”管理模式,而忽視了國家及各社會管理主體的引導作用。第三類社會管理的定義區分了廣義的社會管理和狹義的社會管理,廣義上,是由社會成員組成專門機構對社會的經濟、政治和文化事務進行的統籌管理;在狹義上僅指在特定條件下,由權力部門授權對不能劃歸已有經濟、政治和文化部門管理的公共事務進行的專門管理,較前兩種定義,第三種定義中社會管理的主體包括了社會成員組成的專門機構,但與前兩類定義相同的是,該類定義依然強調社會管理的管理監督方面,而忽視了社會管理中的引導、調節等“軟”管理,而且廣義和狹義之分只具有相對的意義,實際上,二者是不能截然分開的,第三種定義突出價值訴求和管理目標但沒有指出社會管理的內容?;谝陨蠈ι鐣芾砀拍畹姆治龊湍壳拔覈鐣l展現狀考量,我們可以把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分為以下幾個方面,即規范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控制社會行為、化解社會矛盾、平衡社會公正、對應社會風險、促進社會穩定。這七條既是我們所理解的社會管理的基本任務,也是現階段社會管理所應包括的主要內容。社會管理的核心是保護、維護群眾的權益,促進社會公正,這是一個價值尺度,沒有社會公正,協調利益關系、規范社會行為就談不上。沒有社會公正,社會問題、社會矛盾就難以化解。只有在規范行為、協調關系、化解矛盾、處理問題的前提下才能實現保持和促進社會的和諧穩定的目的。
基于以上考量,我們可以把社會管理界定為:在一定的共同價值和規章制度下,在一定的法律框架內,政府、社會、企業和公眾規范社會行為,協調社會關系,解決社會問題,防范社會風險,維護公共利益,實現社會和諧發展的管理活動。通過這個界定試圖回答三個方面的問題,一是社會管理的概念和范圍,二是社會管理的主體,三是社會管理的目標。
三、社會管理與公共管理、經濟管理的概念區分
我國正處于蓬勃發展階段,但缺乏相對獨立的概念和明確的研究范圍,通過上述三種社會管理的概念分析,不難看出其與公共管理的概念是十分相似的,而社會管理未來必將成為一個專門的研究領域甚至成為一門專業的學科,這就勢必應與其他相似學科進行區分,在現階段社會管理與公共管理概念相區分是十分必要的,公共管理從產生意義上講是公共組織的一種職能,包括以政府為主導的公共組織和以公共利益為指向的非政府組織為實現公共利益,為社會提供公共產品和服務的活動。與社會管理具有很強的相似性,二者的相似性在于:(1)公共管理不僅為社會提供高效優質服務,而且更強調社會公平,同樣社會管理的最終目標也是在維護社會公平的基礎上消除社會不和諧因素,實現社會和諧發展。(2)公共管理的主體不只限于政府也包含了各類社會組織,同樣社會管理的主體也應是多元化的,既包括國家、各級政府、各類社會組織也應包含各類民間組織,市民團體等各類組織參與其中。同時二者也有很大的區別,首先社會管理除了具有社會服務功能外,還應具備管理功能,社會管理的行為基礎是在一定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制度下的管理過程,其次,社會管理的目的除了維護公共利益外,還具有解決社會問題防范社會風險的內容。
另一個與社會管理相似的是經濟管理概念,經濟管理是指經濟管理者為實現預定目標,對社會經濟活動或生產經營活動所進行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和監督等活動。它包括兩大方面:宏觀經濟管理和微觀經濟管理,二者相似點在于:(1)經濟管理內容主要集中于社會的經濟活動領域,而社會管理也包含社會經濟活動管理的內容。(2)二者的行為主體都包括政府,雖然目前政府經濟管理的行政手段呈遞減的趨勢,卻仍然是宏觀調控的主要手段。
社會管理與經濟管理的最大區別在于二者的價值取向,經濟管理的目標和價值取向是強調以最小的成本獲得最大的利益,強調的是個人利益最大化。社會管理的目標和價值取向是為了公眾利益,強調公共利益的最大化,強調社會共同利益,社會的公平和正義。
社會管理概念應具有鮮明的時代特征,應以社會問題和社會管理目的為導向,并隨著社會的發展而變化,對于社會管理概念的闡釋有利于理清社會管理的內涵和研究邊界,并以此為基礎推動我國社會管理水平邁上新的臺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