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隨著西寧經濟社會的快速發展,隨著西寧市構建百萬人口區域中心大城市規劃的啟動,西寧作為能源化工基地的戰略地位日益突出,西寧市正闊步邁入新一輪“黃金發展期”,消防工作面臨著難得的歷史發展機遇。
本文在對全市消防安全現狀進行深入分析的基礎上,提出應對措施,以便為西寧經濟建設又好又快發展創造和諧、穩定的消防安全環境,全力確保十八大消防安全保工作萬無一失。
一、西寧市消防安全現狀
(一)消防規劃建設滯后。西寧市消防規劃建設滯后,全市新建開發區、新增的芹河新區、東沙新區、空港新區、西南新區以及縣級以下重點鎮未制定消防規劃。
(二)公共消防安全基礎薄弱。目前,按市區建成面積,應布局13個消防站,現僅有10個城市道路按照消防栓間距不應超過120米的規范要求(寬度超過60米的道路兩側應同時設置),全市消火栓建設欠賬嚴重。
(三)消防裝備建設滯后。近年來,西寧市消防車輛器材和個人防護裝備相比以前有了較大改觀,但是,從官兵擔負的日益繁重的滅火和搶險救援任務來看,現有車輛和器材裝備還不能有效滿足工作的實際需要?!案?、精、尖”車輛裝備和消防攻堅組器材裝備還比較匱乏。
(四)消防專業力量不足。目前,全市消防部隊人員缺編,難以應對日益繁重的防火、滅火和應急救援工作。特別是消防監督力量嚴重不足,這與消防工作應堅持以“預防為主”的要求不相適應。
(五)2013年火災形勢。全市共發生火災822起(不含森林、草原、軍隊、礦井地下部分火災),死亡2人,受傷3人,直接財產損失870萬元?;钤谒捻椫笖等嫔仙?。
二、西寧市公共消防安全存在的隱患
(一)社會單位,特別是人員密集場所消防設施維護保養不到位。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個別場所沒有建立規范的消防安全規章制度,責任不清、人員不明,消防管理混亂。一些消防設施,特別是自動消防設施因疏于日常的維護保養,老化、損壞現象嚴重,致使火災發生后不能發揮應有的作用。有的單位領導和職工普遍認為安全問題就是保衛部門的事情,與己無關。還有一些多產權或者多家經營的單位,安全責任不清,各自為政,遇到安全問題相互推諉,對火災隱患聽之任之。
(二)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不到位。自去年以來,全市開展了社會單位“四個能力”建設達標活動。但是,在日常消防監督檢查中發現,一些社會單位只是將“四個能力”建設停留在制度上和軟件資料上,沒有實質性的開展工作。單位員工不會排查單位火災隱患、不會開展單位內部消防安全宣傳培訓、火災發生后不能及時有效地引導人員疏散的現象依然存在。
(三)場所消防安全通道及周邊交通不暢,小火釀大災。有些單位在初建時未按時向消防部門申報,隨心所欲自行設計,也有臨時以其他建筑改變經營用途而建立的公眾聚集場所,私拆濫建,造成疏散通道不暢,消防車通道不符合標準要求,再加上西寧市機動車輛日益增多,發生火災時極易造成交通堵塞,消防車不能及時到達進行有效撲救,喪失火災撲救的最佳時機,小火釀成大災。
(四)老城區建筑耐火等級低、防火間距不足及消防通道被占用。由于歷史遺留因素,老城區沒有進行合理的消防規劃,建筑防火間距不足,造成先天性的火災隱患。尤其是一些木質承重的古建筑物,梁和柱的耐火極限不足30分鐘。一旦發生火災,不但燃燒、倒塌快,而且容易殃及毗鄰建筑。再加上,老城區“小場所”較多,商家攤位隨意擺放,消防通道被占用。
(五)商場、集貿市場向大型化發展,火災荷載增大。西寧市大型商場、集貿市場逐漸增多,可燃商品多,商戶集中,人流密集,建筑聯體,且大部分市場缺乏生活和取暖設施,存在使用液化氣、電氣設備和爐火取暖做飯等動態火災隱患。同時,部分經營者私搭亂建,或擅自改變建筑結構,造成新的火災隱患。
(六)公民消防安全意識不強。一些群眾消防法制觀念和消防安全不強,尤其是進城務工人員和農村留守老人、兒童等弱勢群體缺乏基本的消防安全常識;一些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管理人和消防控制室人員未經消防部門培訓上崗,消防安全素質較低。個別縣區消防宣傳工作的針對性、覆蓋面和影響力不夠,常態化機制不健全,群眾消防安全意識仍舊薄弱。
三、應對措施
(一)推動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加強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嚴格運用法律手段,督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落實法定代表人是本單位消防安全第一責任人;督促社會單位落實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責任制,強化消防安全自我管理、自我檢查、自我整改機制;積極督促社會單位開展消防責任人、管理人變更申報,消防安全自我評估,建筑消防設施日常維護保養,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等消防安全管理“四項制度”。
(二)加快推進消防規劃建設。全市應盡快制定出臺《西寧市“十二五”時期消防工作發展規劃》。各級政府要將消防站、消防供水、消防車通道、消防裝備等內容納入城市及鄉鎮總體規劃,并形成“消防規劃專篇”同步編制實施。在城市新建供水管網時,必須按照標準,做到消火栓一步到位,在舊城改造中嚴格按標準增設消火栓,確保不增添先天性隱患。
(三)嚴把消防行政許可關口。加強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核和工程施工過程的監督檢查,杜絕先天性火災隱患的形成;嚴格進行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和場所使用、開業前的消防安全檢查,對不符合消防規范要求的禁止投入使用。
(四)深入推進“網格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積極督促各縣區建立鄉鎮(街道辦)、村(居委會)、居民小區大、中、小三級網格,落實各級主要領導為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為主要責任人,其他領導落實消防安全“一崗雙責”制度。發動各級綜治辦、居(村)委會、治安巡防隊等基層各方力量對網格內的單位、場所、居(村)民樓院、村組實施動態管理,確保消防監管“全覆蓋、無盲區”。
(五)建立常態化火災隱患排查機制。按照公安部107號令規定,繼續加大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檢查力度,對非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在監督抽查中占有一定量的比例,對屬于人員密集場所的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每年至少檢查1次。同時,結合全市火災形勢特點,適時開展不同類型、不同主題的消防安全專項整治活動。尤其是對高層、地下建筑、易燃易爆單位、人員密集場所、能源化工企業等火災高危單位要加大消防監督檢查頻次,嚴格工作措施,運用法律手段,懲治消防違法行為。
\\(六\\)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全市要繼續加強消防宣傳教育培訓工作,要以消防安全“五進”為載體,組織開展社區、學校、農村、人員密集場所、社會單位等“五大消防宣傳專項行動”。要在當地報紙、電視等主流媒體開設消防宣傳專欄,在車站、商場、市場等人員密集場所全面落實消防宣傳“三提示”。組織全民開展疏散演練活動。積極發揮“96119”火災隱患舉報投訴熱線的作用,發動人民群眾排查身邊火災隱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