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審計視角國有企業防治腐敗工作優化探究
【引言】基于審計視閾的國企腐敗治理問題研究引言
【第二章】腐敗和國有企業腐敗
【第三章】審計及其對防治國有企業腐敗的重要性
【第四章】審計視閾下國有企業防腐工作的現狀及成因分析
【第五章】加強審計隊伍建設,為國企防腐工作提供組織基礎
【結論/參考文獻】國有企業防腐制度改進研究結論與參考文獻
4 審計視閾下國有企業防治腐敗工作的現狀及成因分析
4.1 國有企業審計防治腐敗工作中發現的問題
我國國有企業審計工作為防治腐敗工作提供了巨大貢獻,但是我們也要認識到,我國的審計監督工作也存在著一些問題。我國審計監督體系中按照不同審計機構,分為國家審計、社會審計和內部審計。國家審計占主導地位,但是存在這越位、缺位現象;社會審計在國家政策支持下快速發展,但是審計質量有待進一步考核;內部審計環節存在問題較多,仍需加大構建力度。根據國有企業審計防治腐敗實踐工作,特提出以下幾個方面的問題。
4.1.1 重大問題決策中的腐敗
少數國企經營管理者"一把手"專斷嚴重,在對經營中的重大問題,不廣泛征求意見,不按照實際,不認真的進行調查研究,單純的利用手中的權力,盲目的做出決定,致使企業損失嚴重。權力一旦失去監督管理,就容易造成腐敗。個人專斷的行為嚴重影響到國企的健康發展。
4.1.2 利用國有資產非法謀取利益
國有企業正處于改革改制中,很多制度在某些方面還不夠完善,一些人利用這些漏洞,侵蝕國有資產。例如,國有企業實行多元化發展,個人可以以參股等名義參與到國有企業中,然而實質上是依靠國有企業的公共資源,謀取個人利益,損害公共利益。還有一些人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公款私用,造成國有資產大量流失。
4.1.3 錢權交易,收賄受賄
在企業生產經營過程中,涉及到采購、生產、銷售等環節,其中在采購環節中必然涉及到貨款的支付,一些國企高層領導這利用手中的權力,出讓國家利益,謀取個人利益,從采購中獲得巨額回扣;又或者將重大工程項目,交付給自己熟悉的人等,而在私下收受賄賂,為自己的親屬在經商辦企業上提供便利條件。
4.1.4 職務消費不明確,揮霍浪費
有些人假借職務消費的名義,揮霍浪費,造成國有資產的損失浪費。利用公款,進行私人活動,公款吃喝,一場飯局下來金額巨大;在差旅費上,更是肆意而為,利用公款出境旅游,揮霍人民利益。
4.2 審計對國有企業防治腐敗的基本經驗
在國有企業防治腐敗工作中,審計工作發揮著重要作用,防治腐敗工作的成功與否關系到國有企業未來能否健康可持續發展。在國企改制過程中,審計工作所發揮的重要性尤為明顯。將國企審計工作與防治腐敗工作相結合,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管理,并對其不足之處提出整改建議。經過長期發展,我國國有企業審計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積累了一些經驗。
4.2.1 提升審計的地位,高度重視國有企業審計防治腐敗工作
國有企業的腐敗問題嚴重危害了國家利益,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不利于我國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因此,黨和國家對國企防治腐敗工作給予高度重視,從法律角度明確審計地位、職責等,大力支持國有企業審計防治腐敗工作。以國家監督體系重要組成部分存在的審計監督工作,有著重大的社會責任。為保障審計工作的順利進行,國家對國有企業審計防治腐敗工作給予高度重視,以法律形式確立了審計的地位,保障審計職能作用的發揮。如加強審計機關對國有企業資產、負債和損益進行審計監督,可以有效維護財經法紀,維持財政經濟秩序的穩定;依法屬于審計機關審計的監督對象的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建立健全內部審計制度,同時規定其內部審計工作應當接受審計機關的業務指導和監督等等,加強內部審計建設,能夠有效提高公共資金使用效率,能夠為經濟的長遠發展奠定基礎,也能夠促進廉潔政府的建設,永葆黨的活力,推動社會可持續發展。
4.2.2 不斷完善的審計制度,為國有企業防治腐敗工作奠定堅實基礎
在法治和獨立性兩個基本原則下,我國的審計制度不斷完善,為國有企業防治腐敗工作奠定了堅持基礎。反腐倡廉,制度是保障。國家審計、社會審計與內部審計相互獨立行使各自職責的同時,也有著緊密聯系,構建了更為合理的審計體系。審計制度的不斷完善,為審計隊伍的培養提供了良好的條件。國家審計署每年都會組織各行各業的審計人員進行集中培訓,促進同行之間的交流,提升審計水平。
4.2.3 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防治腐敗工作的方法有很大改進
傳統意義上,人們普遍認為審計工作就是查賬工作,其實不然,審計工作的范圍非常廣泛,其不單單是指查賬,而是要通過查賬這項基本的職能發揮更重要的作用。因此,為了能夠更好的適應審計環境的變化,審計組織不斷對國企防治腐敗工作進行探索,提升自身素質和能力的同時,改進其工作方式,使得國有企業防治腐敗工作取得更大進展。
國有企業審計是國家審計的重要組成部分,我國的國有企業審計工作也包括許多方面。就監察制度而言,我國的國有企業目前存在稽查特派員和監事會制度兩種制度,呈現多方面、多元化的格局。經濟責任審計作為國有企業審計工作的重點,主要是將經濟責任審計與財務收支審計密切結合,將企業資產負債損益的情況作為基礎,前提是必須是真實性的審計情況。
以真實性審計為基礎,以經濟責任審計為中心,檢查企業資產是否存在虛增情況,會計信息質量能否有保證,全面客觀的評價企業經營者任職期間的業績。把經常性財務收支審計分層次,抓住重點,對其進行分析,防止問題出現,摸清企業的真實資產負債情況,揭露企業發展中的隱患,主要發現和揭露企業內部和外部環境方面存在的主要問題,督促企業不斷改善企業管理環境,提高企業經濟效益,促進企業的發展。審計工作的方式方法多樣化、靈活化,國有企業的審計防治腐敗工作應根據本企業的實際情況,采取適合國有企業的方式方法,以便能更好的發揮審計監督檢查、防治腐敗的功能。
4.3 國有企業審計面臨的困境
4.3.1 國家審計面臨挑戰
隨著國有企業改革的不斷深化,國有企業逐步建立現代企業制度,理論界對國有企業監督管理權的歸屬問題發生了紛爭,使國家審計面臨挑戰。一部分人認為應該削弱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的審計職能,一部分人認為應堅持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監督管理權。
本文傾向于后者。因此認為,在國有企業改制后,對國家審計的法律保障不足。
我國改制后的國有企業與傳統意義上的國有企業有著一定差別。傳統的國有企業,完全歸國家管理,國家審計機關依據法律法規對其進行審計。而改制后的國有企業,國有企業發展多元化,國家不在是唯一的股東,有些大型國有企業進行了上市。嚴格意義上來說現在的國有企業是指那些國有控股企業。審計法中的規定已不能明確國家審計對國有企業的監督管理權。因此,法律保障不足的問題使國有企業審計面臨困境。
4.3.2 審計工作的復雜化程度大幅提高
在我國,國有企業經過了多年改革,在數量上、質量上都有所改變。從數量上來說,國有企業的數量已由最初的大范圍存在變為了現在只有相對較少的存在。隨著國有企業的經濟體制改革進一步深化完善,國有企業在數量上還會進一步減少。甚至,在未來時期,面對這新的形勢和挑戰,國有企業經濟體制改革的深化,現有的 112 家中央企業數量會進一步減少。國有企業的數量雖然在減少,但國有企業在規模、生產總額、利潤總額等方面依然占有絕對優勢。國有企業的發展涉及到許多方面,內容相對繁雜,因此大幅提高了審計內容和審計事項的繁雜程度。
4.3.3 政府內部部門之間職責重疊,對國有企業監管呈現多元化特征
紀檢監察、審計、財政部門、稅務部門等對國有企業有外部監督的作用,不僅這些部門,國資委、監事會、證監會等部門也對國有企業進行監督監管。因此就造成了政府內部部門交叉現象,國有企業監管多元化,政府審計與其他監督機構職能重疊問題。
監督部門的職能重復,容易造成國家資源浪費現象。重復審計,極大程度上加大了審計成本,在各項審計工作的方式方法基本相同的情形下,重復審計也極大浪費時間,致使效率低下。職能重復,容易出現監管"盲區".監管"盲區"的存在說明各監管部門職責不明確,沒能形成有效監管機制。監管機構往往都在關注某些問題,而忽略了其他問題,這些被忽略的問題往往是問題所在。資源信息無法共享,各部門之間沒有有效的溝通,缺乏協調,導致無法最大限度的利用有限資源,無法做到優勢互補,不利于國有企業的健康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