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向謠言說不!”4月8日,深圳市網絡媒體協會邀請多家網站代表、網民代表與專家學者、法律工作者召開座談,共同譴責網絡謠言的危害,探討了防止網絡謠言傳播的有效方式,并呼吁廣大網友與網絡媒體堅守底線,文明上網、文明辦網。(《深圳特區報》4月9日)
就在同一天,中國互聯網協會發布《抵制網絡謠言倡議書》,號召全國互聯網業界和廣大網民與網絡謠言作斗爭。
如今的網絡無疑是多事之秋,有造謠惑眾的,有冒名頂替的,有借他人之名惡意中傷的,有借網絡之便炒作個人的,種種弊端都表明了網絡治理工作的任重道遠。如何遏制、打擊網絡謠言,鏟除滋生網絡謠言的土壤,是擺在我們面前的一個重要課題。
網絡謠言的滋生,源于網絡道德意識的缺失。網絡是個相對特殊的地方,是一個虛擬空間,“在網上沒人知道你是一只狗”充分說明了網絡的特殊性。這導致長期以來,許多網民在上網發表言論的過程中存在著“互聯網本來就是瞎講講的,并不當真”或者“惡搞在互聯網上很流行,不算什么”的想法,因此,在發表言論時,往往不辨真偽,只圖一時痛快,僅以能否引發轟動效應為其判斷標準,導致網上信息、言論混亂的局面。其中一個重要原因即是公民網上道德缺乏,網上道德意識薄弱。
網絡謠言的滋生,源于法律制度的滯后。與我國互聯網的迅猛發展、網民數量的快速增加相比,我們的法律和政策管理并沒有相應跟上,導致一些管理部門在互聯網的管理上無所適從。比如,我國法律將利用互聯網捏造、散布虛假信息、言論,擾亂社會秩序的行為規定為違法,但對何為散布虛假信息,何為虛假信息,并沒有進一步的明確規定。這不僅不利于互聯網的管理,而且不利于網民把握網上言論的度。從某種意義上而言,網絡言論的邊界的模糊、法律的滯后成為網絡謠言叢生的重要原因。
因此,凈化網絡環境需要“自律”與“他律”相結合。一方面,需要網民的“自律”。畢竟,互聯網并不是道德的墓地,更不是法律的盲區。公民的網上行為同樣受我國法律的約束和調整。網民雖有言論的自由,但這種自由是相對的而不是絕對的,任何國家都不允許公民散布一些足以影響公共秩序、危及公共安全和國家利益的言論。如果以引起社會的恐慌和混亂為目的,實際上也造成了這樣的影響,顯然為法律所禁止。要加強網上文明與道德的教育,教育廣大網名做一個文明的網上公民。另一方面,要加強互聯網法律制度的建設,織密互聯網的法律保護之網,對網絡謠言及其他違法行為保持“零容忍”,對蓄意造謠傳謠者、冒名頂替者、嫁禍于人者、中傷他人者、惡意攻擊者“人人喊打”,從而避免網絡個人或公眾利益帶來損傷。只有當違法者付出沉重的成本時,其不法行為方能為之收斂,從而還社會以安寧,還網絡以清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