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論文目錄導航:
【題目】我國工業建筑節能的激勵性政策探究
【第一章】工業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優化探析緒論
【第二章】激勵政策理論基礎及工業建筑特殊性
【第三章】國內外建筑節能激勵制度的啟示
【第四章】我國工業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機制存在的問題分析
【第五章】工業建筑節能經濟促進政策建議
【結論/參考文獻】中國工業建筑節能發展政策研究結論與參考文獻
第5章 工業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建議
在美國行為學家弗魯姆提出的“期望理論”中,某項工作對于從事該項工作的工作者所產生的吸引力、激勵力以及工作者從事該項工作的動力主要取決于兩個方面,一是該項工作的工作效果對于工作者吸引力程度,二是工作者能夠取得預期工作成果的可能性程度,二者的乘積結果即為工作的期望值。決定吸引力的關鍵在于工作者自身對于成果的認同程度,即成果是否可以滿足工作者的需求,帶有很強的主觀性。一份內容完全相同的工作,不同的工作者對于工作效果的評價各不相同,而期望值表現在工作者獲得預期效果的潛在可能性,這種可能性與工作者自身所處的環境有關。即使工作成果非常顯著,效益很高,但是由于工作者自身能力限制或周圍環境的限制,難以實現,那么工作的期望值就近乎為零,工作的激勵力數值也就相應地非常之低。
自上世紀末開始,我國政府有關部門就已經開始在制定和推廣建筑節能政策方面進行探索和嘗試。在制定和推廣建筑節能相關工作的過程中,建設部等有關部門通過廣泛進行調查研究的方式掌握建筑節能領域發展的基本情況、社會認知程度、認同程度等等,制定了民用建筑節能建筑標準和總體規劃,組織有關專家學者召開專題會議,部署建筑節能推廣工作,開展建筑節能施工建設情況專項檢查,鼓勵一批企業和社會機構從事建筑節能產品和技術創新。這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績,為我國建筑節能工作的健康發展打下了堅實的基礎。
雖然成績顯著,但是與發達國家相比,我國建筑節能激勵機制建設水平仍然較低。
正如上文所述,為了消除節能市場的外部經濟性,應當通過建立激勵政策來達到目的,同時盡力提高政策的可操作性,將激勵政策的期望值不斷提高。2010 年,我國將所有新建建筑節能設計標準提高到了 50%以上、特大及部分大城市新建建筑標準達到了 65%以上,這個目標的實現,與政府部門出臺的各個經濟激勵政策的推進是密不可分的,正是這些法律法規的完善、組織管理的加強、節能技術的發展、節能服務機制的改進等一系列舉措,才為新建建筑節能新標準目標的實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5.1 行政手段與經濟激勵相互促進
5.1.1 完善法律法規為經濟激勵政策提供條件
由于建筑節能涉及到的行業較多,包括建材、煤炭、電力、天然氣、石油、輕工、家電等許多行業,不同行業的管理部門不一致,管理職能存在交叉和重合,因此必須通過制定法律政策,加強節能行業的統一管理。此外,鑒于目前國內很多省市制定的建筑節能地方性法規只是涉及到新建建筑執行節能政策的部分環節,沒有實現建筑項目建設的全覆蓋,或僅僅對國家政策進行進一步規定,造成了許多新建建筑項目在執行節能政策標準的過程中出現無法全部達到節能建筑標準的問題。如果在竣工驗收時發現該問題,勢必影響到項目驗收,并會增加建筑成本。因此,應當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政策,在國家層面制定統一的建筑節能法律法規,地方層面上加強法律法規的可操作性,將監管范圍擴大到建筑項目建設的全過程,實現建筑節能的有法可依、有法必依。
5.1.2 結合經濟激勵手段加強完善建筑節能隊伍能力建設
作為推行節能減排基本國策的政府職能部門,要建立專門負責建筑節能管理的專業機構,加強對建筑節能工作的組織領導和政策宣傳。如果政府職能部門的專業水平不強,其管理職能很可能被弱化或完全喪失。由于不具備有力的行政監管手段,建筑節能行業會存在監管主體不明確、監管機制不健全、監管效果不佳等一系列問題,建筑節能的技術標準很難得到徹底執行。因此,要明確建筑節能監管的行政主體,強化主體的專業能力,建立完善的監督管理工作機制,將相關規定落實到位。
工業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不能僅僅依靠建設部一個部門負責,科技部、工信部、環境保護部等多部門各司其職才能抓好工業建筑節能的監督管理工作,否則建設部的各項經濟激勵措施無法滲透到各個專業領域內的工業建筑。針對每個建設部制定的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相應的其他部門應該在其基礎上針對各自領域的獨特性進行深化加強,例如,科技部需要根據重點項目積極研發相關先進的針對工業建筑節能新技術,為工業建筑節能提供有力的技術支撐,否則,沒有可行性的政策,即便是經濟利導性再強,也沒有可操作的空間。工信部則負責工業建筑節能工作的具體實施,將工業建筑節能指標落實到項目。環境保護部則可以負責工業建筑節能效果的審核及監督,對于節能效果明顯,達到了環保節能目的的項目的獎勵予以審批,而違反節能原則的項目要給予經濟及行政處罰。
各部門需有明確的分工,明確責任、權力,將工業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從調查分析、到政策制定、再到政策執行、再到考核監督形成完整的流程,充分利用市場經濟原則實現我國能源發展全局的戰略目標。
在完善中央各級機構的同時,省市地方政府也要在建筑主管部門設立建筑節能專門領導機構,負責建筑節能項目的政策宣傳、制度實施、制定地方性政策、監管節能資金使用等等工作,形成各級聯動的工作格局。
5.2 通過經濟激勵手段促進專業領域節能技術發展
5.2.1 能源統計及審計制度為經濟激勵提供量化標準
研究認為,建立建筑能耗統計制度是推動建筑節能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在國外許多國家中,能源的終端消費狀況是按照行業和門類進行統計的,包括工業、民用、交通業、商業、農業等等,根據部門情況進行分別統計。在我國,建筑能耗統計工作屬于統計部門的工作范疇,且主要集中于工業能耗統計范疇。建筑能耗統計作為工業能耗統計的一個環節,沒有獨立于工業能耗總體統計體系之外,而且部分統計內容和指標還被分散于其他工業行業之中,難以形成完整的能耗統計制度體系。這種被人為分割的能耗統計體系不利于建立健全能源統計和審計制度。
目前我國的相關法律法規雖然明確了建筑能耗的統計責任主體,但是卻沒有相關的法律規定作為補充,這就導致了建筑能耗統計工作實際可操作性不強,成為了我國建筑節能工作開展的瓶頸。
在建立能耗統計和審計制度的過程中,應當堅持突出政府的主導性地位,充分發揮各級財政資金的支撐效力。在建立能耗統計審計制度體系之前,首先要改革現階段建筑能耗統計指標體系過于分散、直觀性不強的問題,建立新的統一的建筑能耗統計指標體系和統計方法,準確掌握建筑能耗的基本數據,結合不同建筑的用途、設計結構、坐落地區的地理氣候特點、建筑壽命等等,提高建筑能耗統計的準確性和科學性。在此基礎上,要建立建筑能耗審計制度,組織專業機構對于建筑設計部門、施工單位、開發部門的建筑項目設計方案、工程預算、施工監理和竣工驗收環節內落實節能技術要求情況進行全程監督,及時糾正有關問題,盡量減少因建筑節能技術落實不到位等引起的重復改造現象,降低施工建筑總體成本,節約社會資源。建立健全建筑能耗統計數據庫,根據不同類型建筑的能耗情況建立統計模板,為建筑能耗統計和審計工作提供準確的參考。
5.2.2 能源標識體系
研究認為,建立工業建筑能耗統計制度是推動建筑節能的重要基礎性工作。在國外許多國家中,能源的終端消費狀況是按照行業和門類進行統計的,包括工業、民用、交通業、商業、農業等等,根據部門情況進行分別統計。在我國,建筑能耗統計工作屬于統計部門的工作范疇。此外,現階段我國的能源消耗統計大部分集中于工業范圍,建筑能耗統計只是作為能源消耗總體統計的一個分支環節,并散落于各個能源消耗領域之中。民用住宅建筑能耗通常歸類為生活能源消耗,但是工業建筑能源消耗缺統一唄歸類為工業能源消耗,無法單獨統計。
針對目前我國相關法律制度中沒有明確規定工業建筑能耗統計和管理工作的責任部門等問題,應當通過完善相關制度規定的方式加以解決,并盡快制定相關的可操作性規范,提高建筑能耗統計的可操作性。
在實施工業建筑節能改造的過程中,應當堅持以政府為主導、財政投資為主體、分階段穩步推進的策略。為了實現這個總體目標,首先必須要準確地掌握工業建筑的能耗總體準確數據,具體到工業建筑的能耗量、所屬行業自身特性,地理位置情況,使用周期,能耗特點等多方面因素展開工業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的分析與探討。確定工業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政策的制定思路。通過建立建筑能耗統計制度,就可以為建筑技能改造所需的基礎性信息提供參考和保障。因此說,建立科學化的建筑能耗指標體系是建筑能耗統計制度建立的基礎,而科學化的統計方法可以成為準確統計建筑能耗的途徑。此外,要進一步明確建筑節能統計工作的主體和責任部門,在明確職責的基礎上提高統計政策的可操作性,建立建筑能耗統計數據庫系統,有利于能耗的積累和擴散。通過充分動員社會監督力量,參與建筑能耗的統計工作之中,確保監督機制充分發揮作用。
5.3 完善建筑節能經濟激勵長效機制
5.3.1 建立第三方中介機構
建筑節能服務的第三方機構是獨立于建筑投資方和建設方、政府以外的負責建筑項目節能技術咨詢、服務、評估、改造等相關服務的專業性機構。在很多西方國家中,第三方中介機構在推廣建筑節能工作中的作用十分重要。以我國的近鄰日本為例,日本國內著名的建筑節能第三方機構--日本節能中心是世界聞名的建筑節能中介服務機構,承擔了大量的國內外建筑節能項目設計、評估和改造工作,其評估意見具有高度的權威性,在日本國內建筑節能政策的推廣、經濟激勵機制建立等方面都發揮出了重要的作用。與之相比,雖然我國近年來也在大力扶持第三方機構的建設,但是仍然不能從根本上滿足建筑節能領域對于第三方機構的要求,中介機構的市場化程度急需完善和提高。實際上,由第三方中介機構為建筑項目節能狀況和能耗水平進行評估,是國際通用的方式,也是建立節能經濟激勵機制的基礎之一。隨著目前國內外建筑節能新技術的快速發展,國內節能技術測評體系還不夠完善,市場化程度很低,對于一些節能激勵經濟制度的制定產生了一定的影響。還有部分已經制定出臺的節能經濟激勵措施,也會由于缺乏科學化的技術測評機構而影響實際效果。目前國內對于建筑節能進行專業評估和檢測的權威性第三方機構數量很少,第三方機構市場急需進一步完善。對于一些大型綜合類建筑項目來說,節能效果的考察主要應當采取整體考察的方式,節能數量如何統計和評估,是一個非常專業而科學化的過程,需要專業機構負責完成。
根據中國節能協會服務產業委員會對國內建筑節能第三方服務機構的發展情況調查顯示,大部分國內的建筑節能第三方服務機構都采取的是合同能源管理的模式,為用戶提供建筑節能設計評估服務。到 2005 年底,各成員單位已經累計實施了評估服務項目 300 余個,總投資金額達到 20 億元人民幣。而從服務項目內部結構分布情況來看,效益分享型項目比重僅為 20%左右,保障型項目比重則超過了 75%,剩下的基本上為托管型。由此可見,目前國內建筑節能第三方中介機構的整體發展水平較低,服務項目基本上以基礎性服務為主,第三方中介市場還沒有充分發育成熟。
由于我國建筑節能服務市場發展總體水平較低,很多情況下節能服務都是由房屋所有權人和物業管理機構來承擔,造成了節能服務的專業化程度不足、專業人員素質較低、節能措施和技術運行效率較低、能源浪費現象嚴重。要堅持政府在建筑節能服務市場培育過程中的主導作用,以政府的宏觀調控為主,市場手段為輔助,不能單純通過純粹市場化手段來實現建筑節能服務行業的發展。建立健全促進建筑節能服務行業發展的法律法規,保護建筑節能服務行業的健康可持續發展。在制定和完善相關法律的過程中,要注重為第三方中介機構發展提供制度性保障,同時利用法律制度的約束力,優化中介服務機構的服務模式,強化合同能源管理模式的發展能力,規范中介服務市場。與此同時,要通過完善國內金融市場的方式促進和帶動第三方中介服務市場的完善,為第三方中介服務機構的健康發展提供雄厚的資金基礎,豐富這部分機構的融資渠道,增強風險抵御能力和評估能力,加強資金安全監管。
5.3.2 完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
能源的價格是調節能源市場消耗量和提高全社會節能意識的最有效途徑。通過制定完善的能源價格機制,可以有效地實現消費者節能積極性的提高。近年來,我國能源價格體系發展的總體趨勢是各項能源價格一路走高,不斷上漲,但是單純地價格上升雖然客觀上起到了一定的作用,但是對于節能的實際意義和作用卻并不明顯。目前我國能源市場價格體系的發展合理性仍然有待研究和論證,很多能源價格的制定主要考慮的是供應方是否可以收回能源開發成本,相應地卻對能源消費者在不同消費領域內消費能源的方式和是否可以實現能源的有效節約利用等考慮的較少,對于節能工作來說,這種價格制定機制的弊端是顯而易見的。建議從國家資源利用最大化角度,采用國民經濟評價方法,加快完善我國的能源價格形成機制。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在制定各種能源價格的過程中充分考慮多種因素,特別是考慮到資源成本和環境成本,將成本中多余部分轉而用于支持技能降耗和提高節能激勵政策方面,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率,實現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2)明確一次能源與二次能源之間關系,特別是要明確關乎國計民生的重大能源項目,例如煤炭和電力價格之間的關系,鼓勵充分利用熱點集中供熱的項目,充分發揮應有的節能效能。
(3)加強宏觀調控,合理確定不同能源產品的價格,通過價格政策引導和鼓勵節能技術發展。
(4)加快制定清潔能源,例如太陽能、風能、天然氣、電力資源在不同應用領域內的價格差異體系。
(5)建立基于“全社會能源消費目標管理”思路的“階梯能源價格”體系,對“奢侈型、浪費型”的消費行為進行合理控制。
5.4 通過經濟激勵政策提高工業建筑節能社會認同度
說到工業建筑節能,人們往往很陌生。首先,工業建筑領域的群體非常狹窄,而專門從事該領域工作的人員更是鳳毛麟角。建筑節能的概念才剛剛被社會所接收,而工業建筑節能從被了解到被廣泛接受還有很長一段路需要走。好像某些住宅采用獨立供暖方案后,人們因為事關切身利益,開始對冬季供暖消耗的能耗更加的了解,并試圖去控制和降低能耗。工業建筑節能作為冷門領域,社會大眾普遍對其知之甚少。關于工業建筑節能的經濟激勵政策也要從本方面入手,通過經濟手段讓人們明白,產品生產過程中所消耗的能量最終也會變成自己承擔的成本,而對工業建筑節能的激勵也是降低自身生活成本的重要途徑。我們如果明白這個關系,就會有更多人投入到工業建筑節能的工作中去。
5.5 本章小結
通過分析目前我國實施建筑技能經濟激勵政策的現實條件可以清楚地發現,為了達到建筑節能激勵政策的預期效果,我國必須要加強制度建設。同時要逐步引導公眾的消費意識,樹立節能意識,提高節能主動性。針對非建筑行業對于建筑節能的總體認識程度和認可度不高的問題,建議采取多種有效形式,將社會公眾對于建筑技能經濟激勵機制的不確定性轉化為確定性,提高全社會對于建筑技能經濟激勵機制的認可程度,減少政策推進阻力。建立建筑能耗標識體系,徹底解決現階段建筑能耗信息不對稱、信息統計方式不科學、能耗信息公布不及時等問題,通過科學的檢驗,實現準確掌握建筑能耗信息的目標。以建立健全各項法律法規和政策制度為基礎,附以定期公布建筑能耗信息、建筑節能技術創新等技術手段,加強建筑節能政策宣傳,提高社會認同感。在此基礎上,結合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情況制定合理的建筑節能經濟激勵機制,帶動我國建筑節能的健康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