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財政預算改革和高等學校經濟業務發展需要,進一步規范高等學校的會計核算,提高會計信息質量,財政部于2013 年 12 月 30 日頒布了新的《高等學校會計制度》(財會〔2013〕30 號,以下簡稱新會計制度),自 2014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新會計制度對高校的財務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如何加強預算管理,以適應新會計制度的核算需要,促使預算工作和核算工作的協調發展,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 是當前各高校亟需解決的首要問題。
一、高校預算和會計核算的協調是新會計制度改革的內在要求
自 2000 年以來,國家相繼出臺了一系列財政制度改革,如部門預算、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政府采購、政府收支分類發改革、公務卡使用制度。為了能夠更好地符合我國財政預算體制改革與全面促進高等院校經濟業務發展的需求,同時也為了對高等院校會計核算工作進行進一步的規范,更好的提升高等院校會計信息質量和財務管理工作效率、管理水平,從而進一步擴大高等院校資金的使用效益水平,我國財政部對國內高等院校會計制度進行了三次修訂,從而逐步形成了現行的新的高等院校會計制度。新制度定位于滿足高校預算管理和財務管理的雙重需求,不僅要反映高校預算執行情況,也要反映高校財務狀況。
(一)新會計制度體現了財政改革對會計核算的要求
從新制度中可以看出,此次變動適當融入了政府收支分類、國庫集中支付以及部門預算等與財政改革相關聯的會計核算內容。新制度中增添了“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補助結余”等與國庫集中支付改革相關的會計核算科目。同時按政府收支分類改革的要求,新制度中將“財政補助收入”這一會計科目又細分為了“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而且還要嚴格遵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設置的“支出功能分類”有關的功能科目來進行明細核算。與此同時,還積極配合相關部門進行預算管理,設置“應繳財政專戶款”以及“應繳國庫款”會計科目,有機地將會計核算和預算管理結合在一起。
(二)新會計制度會計科目的設置,兼顧了會計核算和高校預算的雙重要求
新制度下收支類科目要求按會計科目、功能分類科目、經濟分類科目進行設置,并區分資金來源(財政撥款 / 非財政撥款)、預算類別(基本支出 / 項目支出)進行明細核算,年終分別結轉至相關凈資產科目。比如,對“財政補助收入”科目制度要求 :本科目應當設置“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兩個明細科目 ;兩個明細科目下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教育”、“科學技術”等“支出功能分類”的相關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同時在“基本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人員經費”和“日常公用經費”進行明細核算,在“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對“教育事業支出”、“科研事業支出”、“行政管理支出”、“后勤保障支出”等支出科目,制度要求 :本科目應當按照“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財政補助支出”、“非財政專項資金支出”和“其他資金支出”等層級進行明細核算,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功能分類”相關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基本支出”和“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應當按照《政府收支分類科目》中“支出經濟分類”的款級科目進行明細核算 ;同時,在“項目支出”明細科目下按照具體項目進行明細核算。新科目的設置兼顧了預算和核算的雙重性,對高校的預算管理和核算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
二、高校預算與會計核算的關系
預算是計劃工作,是用貨幣形式表示的用于控制未來經濟活動的計劃,是經濟決策所確定目標的貨幣表現。高校預算是指高等學校根據事業發展目標和計劃編制的年度財務收支計劃,由收入預算和支出預算組成。反映了預算年度內單位的資金收支規模和資金使用方向,是進行會計核算的主要依據,為會計核算提供物質基礎。會計核算是執行工作,以貨幣為主要量度,對經濟業務和預算執行的過程與結果進行連續地、系統地記錄,產生一系列會計信息的過程。高校會計核算是由會計人員依據有關會計法律、行政法規的要求,遵循會計的基本原理,采用專門的計量方法,以高校實際發生的各項交易或事項為對象,記錄和反映高校本身各項業務的活動。高校通過會計核算為預算提供真實、全面的信息,確保預算管理職能的實現。高效率的預算管理能有效的促進會計信息質量的提升,而高質量的會計信息是提高預算管理水平的有效保障。高校只有將預算管理與財務會計有效結合,才能全面提高會計信息質量和資金使用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