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是今后一個時期改革取向的行動綱領。 財政領域的改革,黨和國家從國家治理的高度加以對待, 更是全面改革和社會關注的重點之一。 在本質內涵上具有“財政衛士”的國家審計,如何適應、推動、維護財政領域深化改革,盡快由傳統審計向現代化審計轉型, 已成為國家審計尤其是基層審計當務之急研究探索和實踐的重大課題。
一、充分認識深化改革中的財政工作定位
首先,首次提出建立現代財政制度。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目標就是建立現代財政制度, 并把其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重要支柱,這是財政工作的根本定位。
現代財政制度的重要特征是法治財政,政府間的財政關系進一步理順, 財權事權日漸明晰。 國家審計作為國家治理的一種工具,與財政工作有著密切聯系,既有監督關系,也有服務的責任。 審計推動現代財政制度的建立, 是新時期的又一歷史使命。 基層審計干部要充分認識財稅體制改革的這一新定位, 在審計實踐中把推動建立現代財政制度作為出發點和落腳點。
其次,現代財政內在智能不斷強化。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明確要求財政要優化資源配置,維護市場統一,促進社會公平, 使財政成為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的制度保障,切實維護人民群眾的切身利益。
由此看來, 現代財政的內在職能將進一步得到強化。 確?,F代財政的內在職能得到有效發揮, 既需要科學的財政運作體系,又需要有效的審計監督體系,是一種聯系與制約的關系。 基層審計要從參與國家治理的高度,加大財政資金這一公共資源配置的合理性和資金使用公平性的監督力度,推動財政職能有效地發揮。
再次,財政預算管理發生重大改變。為建立現代財政,預算管理改革是重心,主要是預算的審核重點由平衡狀態、赤字規模向支出預算和政策拓展, 并建立跨年度平衡機制。 現代預算管理的核心是編制科學完整、執行規范有效、監督公開透明,三者有機銜接,相互制衡。 基層審計必須充分認識到, 隨著預算管理的重大改革, 原有傳統的預算執行審計已明顯不適應預算管理的需要, 如何監督預算管理的績效和支出預算的審查,是新形勢下國家審計亟需探索的新課題。
推動財政預算科學管理, 是改革賦予審計的責任擔當。最后,財政預算增加新的管理內容。
財稅體制改革明確要求建立規范合理的中央和地方政府債務管理及風險預警機制。 中央經濟工作會議把著力防控債務風險,加強源頭規范,明確責任落實作為經濟工作的主要任務之一。 同時,中央規定把舉債償債作為考核干部政績和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據之一。 這些重大部署,不僅說明了政府性債務在預算管理中的重要性, 更是成為了審計機關常態監督的重點內容。 落實中央部署,推動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需要審計機關研判和把握預算管理中這一新增內容, 突出審計監督的針對性。
二、適應形勢需要加快實行審計工作轉型
一是由傳統觀念向改革思維轉變。自實行審計監督制度以來, 財政預算審計就是一種常態審計, 是審計工作的重中之重。 幾十年的審計實踐基本形成了固定的模式和對待事物的傳統觀念,深化財政體制改革并不斷創新完善是一項長期的工作任務。 推動財政預算績效管理,維護社會公平正義,加快審計服務方式創新, 適應社會對審計日益增長的需求, 必須盡快由傳統觀念向改革思維轉型。 用改革的思維推動和監督財政預算管理,切實為基層建立完整、規范、透明、高效的現代財政預算管理制度, 發揮好審計的職能作用。
二是由單項審查向綜合問效轉變。在基層統一預算和 “鄉財縣管” 的體制下, 財政預算審計基本上就是對財政部門的預算和收支審查。 由于受審計管轄的制約, 稅務部門的審計只能受托或多年未審,財稅的監督被割裂。 尤其是部門作為預算執行單位,但在預算審計中并不配套。 “兩個報告”主要是反映財政狀況,具有一定的偏頗性。 推動深化財稅體制改革,必須擴大監督覆蓋面,體現反映整體性,盡快由財政部門的單項審向相關部門綜合問效的方向轉型,推動預算管理和預算執行更加具有約束力和執行力。
三是由預算為主向支出為主轉變。 基層大多財力緊張,追求的是收支平衡。 在以往的財政預算審計中, 聚焦和著力點放在財政收入、預算平衡上,并從中發現突出問題, 對于財政支出的合理性、績效性、公平性、效率性等涉獵的并不是很多。 為推動現代財政制度的建立,基層審計要按照中央的部署和深化改革的要求,在財政預算審計中,及時由傳統的預算安排為主向財政支出為主轉軌。 要在保持財政收支平衡審查的同時,把側重點放在財政支出的合理性和資金使用效益上, 尤其是推動部門規范預算執行和公正使用財政資源。
四是由預算審計向決算審計轉變。深化財稅體制改革, 使財政預算管理發生質的變化, 特別是建立跨年度預算平衡機制和完善一般性轉移支付增長機制,不僅使基層預算有著一定變動,而且直接影響到年度決算。 應該認識到,預算是過程,決算是成效,決算反證著預算的科學完整、規范有效和執行力度。 幾十年的審計歷史,預算審計是慣常做法,決算審計尚未大面積普及。 為適應現代財政制度的建立, 有必要將現行單純的預算審計向決算審計逐步轉換和兩者并舉,使之相印證, 用決算審計推動預算科學編制和透明運行。
五是由審計監督向重點服務轉變。對財政預算的審計監督是法律賦予審計的重要職能,也是審計工作的主要重心;同時, 審計工作的內涵也體現著必須圍繞中心,服務大局。 財政作為國家治理的基礎和支撐,關系著國家長治久安、人民群眾切身利益。 財政工作是地方黨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之一, 在法治財政中承擔著支出責任。 為推動基層現代財政的建立,審計機關不僅要為改革認真履職,而且要為現代財政建立服務, 把服務作為審計工作的根本走向, 尤其要圍繞預算管理和債務管理起到政府的 “參謀”作用。
三、圍繞建立現代財政明確審計實踐導向
第一,共建財政預算執行監控平臺?,F代財政的預算管理內涵是績效管理,基本要求是編制有目標、執行有監控、完成有評價、結果有反饋。 按現行體制,政府負責預算編制,人大負責審查和批準,審計從執行上進行監督并對人大和政府負責。 在支出預算的現代財政中,其預算執行的監控處于突出位置。 因此,要確保預算有執行、有評價、有成效,就必須共建預算執行監控平臺。 由人大、財政、審計從各自職能分工合作, 定期或隨機進行監控,信息共享、共同應對、客觀評價、反饋績效, 推動預算在各個環節落實到位。
第二,改進稅收征管審計監督方式。完善稅收制度是深化財稅體制改革的重要組成部分, 稅收是現代財政的直接反映。 中央提出了要完善地方稅體系和完善國稅、 地稅征管體制。 為適應這一改革, 必須改進對稅收征管的審計監督方式, 將稅收征管審計納入財政預算審計體系,使之成為一個整體,改變兩者獨立審計或互不關聯的審計監督方式, 在預算審計報告中一并反映稅收及支出情況。 要針對深化改革,適時修訂審計法律法規,完善審計管轄,不再將稅收審計委托或授權,而是與預算審計同時進行。 同時,針對稅制改革后的稅收征管情況,有針對性地進行審計監督。
第三,積極探索創新預算審計模式。 適應建立現代財政制度,為審計工作提出了新的難題,尤其是支出預算制度的確立,傳統的審計模式和技術方式,要隨之及時轉型升級。 在新的形勢下,“三公”經費使用、行政成本控制、部門預算執行,都關系著政府及其部門的支出責任和資金運行效益。 因此要圍繞支出預算積極探索創新預算審計模式和組織方式,把財政預算審計從以合法合規為重點向合法合規與問效并重轉移。 要把預算審計與績效審計有機結合,科學推行和創新組織方式, 切實推進預算管理在新制度下規范運行。
第四,大力推進預算審計成果運用?,F代財政和預算管理制度的建立和改進,是一個循序漸進與不斷發展的過程,在落實改革中會遇到一些新情況新問題。 基層審計需要在審計實踐中善于發現和揭示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 對預算績效管理提出客觀評價, 提升審計成果質量和層次, 并盡可能地增加審計成果和評價透明度。 在“兩個報告”中如實體現支出責任和預算執行績效的同時,最大限度地向相關部門反饋審計結果和審計整改措施意見, 對部門的審計整改實行再監督, 確保預算審計成果運用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