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全口徑預決算管理的背景及含義
(一)全口徑預算提出的背景
2003年,十六屆三中全會通過的《中共中央關于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提出“實行全口徑預算”積極構建公共財政體制框架,并致力于將所有政府收支納入預算管理。此后,國務院《關于2005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的意見》進一步提出“改革和完善非稅收入收繳管理制度,逐步實行全口徑預算管理”.今年又將全國社會保險基金列入預算報告,這意味著我國已經初步形成了全口徑預算決算的體系框架和審查監督機制。
(二)全口徑預算的含義
全口徑預算管理是指對全部政府性收支實行統一、完整、全面、規范的預算管理,即憑借政府行政權力獲得的收入和為行使行政職能所管理的一切支出,都應納入政府預算管理。
二、加強全口徑預決算管理審計監督的意義
(一)有利于提高公共財政預算的完整性和準確性。從近幾年審計情況看,預算數與決算數存在較大差額,政府預算管理未覆蓋到政府全部公共服務活動,這主要是因為結轉資金、轉移支付收入、超收收入等未納入或未完整納入預算編制,尤其是結轉資金、轉移支付資金所占比重較大。加強對全口徑預決算的審計監督,有利于將結轉資金、專項轉移資金都完整的納入預算編制,提高公共預算編制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二)有利于提高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的科學性。近年來,雖然各地政府性基金預算的編制內容比較完整,但仍存在著額度不完整的問題,如土地出讓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只編制了納入金庫管理的部分,對在非稅專戶中管理的部分未納入或者是未全額納入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加強對政府性基金預決算的審計監督,有利于提高政府性基金預算編制的科學性。
(三)有利于提高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和社會保障預算編報的全面性和完整性。2012年,全國國有資本經營預算開始正式匯編。由于開始時間較晚,雖然納入預算編制的企業數不斷增加,但涵蓋的范圍仍不夠全面。實行全口徑預決算審計監督,可促進有關部門不斷建立和健全國有資本管理機制,將游離于預算管理之外的企業逐步納入預算編制,擴大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編報范圍。社會保障預算自2010年開始試編以來,收支統計口徑仍不夠完整。實行預決算管理的審計監督,可以促進相關制度不斷完善,將分散的社保類資金進行歸并,統一納入社保預算范圍,如目前分散在一般預算中的住房公積金、殘疾人就業保障金等社保項目。從長遠來看,還要將社會救濟、社會福利等編入社保預算,提高其預算編制的完整性。
三、全口徑預決算管理審計監督應關注的重點
(一)公共財政預算審計監督應關注的重點。一是在編制原則上,是否按照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的原則編制,不列赤字。二是在收入預算安排上,是否體現科學合理、完整全面。是否將提前告知的轉移支付收入、納入預算管理的各項非稅收入按規定全額編入政府預算和部門預算。三是在支出預算安排上,是否體現從緊從嚴、留有余地。四是對必須進行的預算調整是否按規定編制調整預算草案,提請本級人大常務委員會批準。
(二)政府性基金預算審計監督應關注的重點。一是政府性基金是否全額納入預算管理,是否實行“收支兩條線”,收入是否全額上繳國庫、先收后支,在預算上是否單獨編列、自求平衡、結余結轉下年繼續使用。二是是否分項目編報基金預算草案,單獨編列“政府性基金收支預算表”,是否將基金收入與基金支出對應排列。三是收入預算是否根據上年度征收任務完成情況、本年度征收計劃及征收標準調整變化情況等確定;支出預算是否根據收入情況,按規定用途、支出范圍和支出標準編列。
(三)社會保險基金預算審計監督應關注的重點。一是預算編制是否與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相適應,是否按照規定的社會保險項目、范圍、程序、方法和內容,全面、準確、真實、完整地反映各項社會保險基金的收、支、余情況。二是收入預算安排是否堅持應收盡收,合理預計收入中的一次性因素。三是支出預算安排是否規范有序,做到??顚S?,有無隨意提高支付標準和擴大支出范圍的問題。四是社會保險基金預算是否堅持收支平衡,適當留有結余的原則。
(四)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審計監督應關注的重點。一是是否按年度單獨編制,納入本級預算,報本級人大批準。二是是否按照當年預算收入規模安排支出,不列赤字。三是是否根據收入規模和國民經濟發展需要制定支出計劃,是否依據國家宏觀經濟政策以及不同時期國有企業改革和發展的任務,統籌安排其他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