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前言
1921 年 隨著摩亨佐-達 羅和哈拉帕兩座古城的出土,證明在公元前 2500-1500 年,在古印度河及其支流拉維河沿岸出現過高度發達的文明。 雖然對于這些城市的衰落原因還有不少疑問和爭議,但得到普遍認同的是,大約在公元前 1500 年,雅利安人從西北方向進入古印度,他們擁有強大的戰斗能力,戰勝了古印度的原住民。 古印度南部的文化早于雅利安文明,但由于其地理位置偏僻,人們對其早期文明知之甚少。 印度教是古印度的宗教和社會制度, 它建立的基礎是宗教美德和種姓制度。 原來的雅利安人被視為是陽剛和充滿活力的人種,他們的士兵勇猛頑強,智力超群,雅利安人的種姓是高級種姓。 然而,隨著時間的推移, 古印度的種姓制度變得越來越僵化,薄伽梵歌(神之歌)所宣揚的艱苦生活逐漸讓位于沉思、禮儀和神秘的宗教習俗,男人們通過這些方式尋求進入“永恒的精神”。 通過放棄享受生活,放棄個人的野心和行動,男人們希望磨滅自己的個性, 實現與梵天的融合。 印度教的禁欲主義從起初的自我節制發展到狂熱的自我折磨。 在公元前 250- 500 年間,佛教在古印度盛行。 佛教不是一個新的宗教, 而是為了反對種姓制度而發起的一項改革運動。 雖然佛教徒回避了一些祭祀儀式,并譴責極端禁欲主義, 但他們被禁止參加一些體育和娛樂活動,自我放縱、感官愉悅和性行為也被嚴格禁止。 佛教非常重視和平、非暴力和虔誠, 以至于缺乏積極參與體育活動和世俗事務的驅動力。
二、古印度的教育
古印度人熱衷于教育孩子在神圣秩序中尋求自己的位置,教育孩子維護種姓制度。 印度教強調來生而不是當下。 種姓制度主導了古印度的文化。 種姓制度是從舊部落的習俗例如種族、階級、職業偏見等演化而來,在公元前 500 年就已相當好地建立起來。 四大種姓(婆羅門、剎帝利、吠舍和首陀羅)又被細分為數以百計的組別, 第五種人則被稱為放逐者。 古印度的這種社會分類使得每個人的地位在出生時就已確立, 種姓決定了一個人的職業定位、社會地位和受教育機會。 種姓制度對一個人做什么工作、吃什么食物、和誰結婚都有嚴格的規定。 雖然服從于宗教目標,但印度教的教育目的是職業。 該系統不考慮孩子的潛能, 而是根據種姓強迫他們進入某種職業。 婆羅門享有最高的社會地位,他們是教育工作者或祭司, 他們主導和延續著整個社會系統。 接下來的兩個特權種姓是剎帝利和吠舍,前者從事軍事和政府方面的工作,后者則從事商業和養殖業方面的工作。 首陀羅屬于低級別種姓,主要從事仆人的工作。 而放逐者則沒有職業,或者從事廢物處理之類的工作,被迫生活在隔離區。 印度教特別重視來生,因此帶來了社會的穩定。 但這種文化缺乏進步的動力,任由個體自生自滅。
三、古印度的體育
(一)體育的社會地位及其產生原因
體育在古印度不受重視, 因為古印度的宗教哲學強調對生命的克制, 而種姓制度則對人進行地位分類、階層劃分和社會分工,這造成了社會的僵化和停滯不前。 另外,古印度在外族勢力的支配下經歷了漫長的和平年代, 保持高水平體能免受外來侵略的欲望不強。 古印度強調精神的圓滿,對于身體本身的態度偏向于消極的克制, 有時甚至是變態的折磨,素食主義、禁欲主義和苦行就是其典型表現。
(二)體育的開展形式及其參與群體
體育活動主要存在于某些特殊群體,例如主要負責軍事的剎帝利種姓, 就非常注重身體素質和運動技能的發展。 還有一些女性被訓練為舞者, 通過舞蹈來表達宗教觀念或為觀眾提供娛樂。另外就是一些苦行者,通過練習一些高難度的身體技能為表達自身思想提供幫助。在宗教活動和節日盛典中,會出現一些形式的體育活動, 而能夠進行系統體育訓練的僅有寺廟里的舞者和軍隊里的士兵。
在某些時代,當皇帝加冕時,會舉辦特殊的儀式,在儀式上會有一些體育能力展示,例如射箭。 當佛教占據主導時,如阿育王統治時期,非暴力的學說盛行,寺院教育蓬勃發展,寺院中教授瑜伽, 這吸引了眾多古印度和世界各地的學生前來學習。個人的清潔、衛生與體育鍛煉是古印度人尋求精神福祉的手段, 古印度的體育主要考慮公眾衛生和健康。 在五千年前的古印度城市中就有優良的封閉式排水系統,古印度人的家庭中就有清潔用的浴室。
許多文獻記載,對污染公共道路或河流、出售變質食品或假藥的行為都有嚴厲的處罰。 在印度教的宗教教學中交織著許多有關健康的規則。 可“再生”的種姓成員都是身體和靈魂純凈的。摩奴法典中記錄有許多條例和法規,例如使用烈性酒會使人喪失氣力, 禁止食用某些食物,建議空腹治療疾病,建議全神貫注冥想,抑制動物本性,洗澡是每日所需,象征著洗去罪孽。 印度教的醫學著作中包含了許多衛生準則, 而歐洲在這方面的知識直到十字軍東征后才出現。 軍事貴族在早期古印度的影響力非常大, 軍事種姓的人被訓練成步兵、騎兵、駕駛戰車或是馴象師。 射箭受到特別重視,但士兵也學會了使用長矛、標槍、戰斧、劍和吊索。在和平時期,軍隊受到閑置,男人們主要進行狩獵和消遣性的體育活動。 狩獵獅子、野豬、水牛、鹿和鳥類是一種流行的消遣,捕魚在古印度的文獻中也經常出現。獵人狩獵時經常使用弓箭、陷阱、繩索、網以及獵狗等輔助工具。在遠古時代,君主差不多有半年時間都在進行狩獵活動。 狩獵的流行不僅是因為它有樂趣,還因為它有實際用途:和平時期保持軍隊的作戰能力、 保護農作物免受野獸的蹂躪, 捕捉大象為軍隊和農業生產服務等。古印度人喜歡狩獵,但反感莫臥兒人對動物的濫殺行為。對古印度人來說,宗教典禮是日常生活的一部分,例如調息和拜日式。
瑜伽,是一個系統的宗教冥想活動。大約公元前300 年 ,古印度大圣哲帕坦伽利創作了 《瑜伽經》,許多身體活動被納入其中。 瑜伽需要一種強烈的意志來控制身體的發展, 它包括了許多不同的冥想姿勢(體位)和呼吸的調節控制。通過瑜伽練習,以求達到心理放松和精神矍鑠,這被認為可以與天主融為一體?,F在的瑜伽練習與古代古印度的瑜伽已大大不同。 古印度的醫學權威,例如卡羅迦和妙聞,提倡運用牽引放松、 油浴和按摩來保持和恢復健康。妙聞認為,古代瑜伽能夠促進血液循環,迅速促進疲勞恢復。 卡羅迦認為,體育鍛煉能夠抵御疾病、減少肥胖、助消化,能夠駐容養顏、延年益壽。按摩和油浴在古印度被廣泛使用,醫療人員強烈建議男性使用。古印度的醫書對按摩技術做了詳細的技術指導。 例如,卡羅迦制定了三種按摩方式:運動性、醫療性和衛生性的按摩(運動按摩、醫療按摩和保健按摩)。 他還提到了潤滑、按摩、揉捏、關節運動、振動、敲擊、猛擊、撫摸、發汗等按摩技術。 游戲方面,雖然佛教徒試圖勸阻賭博,但擲骰子和賭博游戲仍然是最流行的消遣活動。 對動物爭斗的賭博也非常流行, 例如公牛、公雞、大象、羊、犀牛等。 馬可波羅說,該類游戲在伊斯蘭教征服古印度時期特別是莫臥爾時期(16 世紀征服并統治古印度,并建立穆斯林帝國的蒙古族人)特別流行。在古印度的體育世界里,摔跤占據著重要地位,發揮著重要作用。古印度兒童從事不少娛樂活動,例如追逐打鬧、擲骰子、玩球、玩彈珠以及和鳥類、動物、人類的互動游戲等。 在古印度人早期的定居點出土過大量的兒童玩具, 古印度兒童也玩泥巴黏土。 舞蹈在古印度有悠久的歷史,它與宗教密切相關。 摩亨佐 - 達羅古城中發現的青銅舞女顯示了古印度的藝術。早期文獻中也揭示了古印度人喜歡跳舞,跳舞在他們的宗教中發揮了重要作用。 事實上,印度教三大神之一,被稱為舞王神的濕婆神,就進行宗教和世俗的舞蹈。寺廟里的女孩在她們還是孩子的時候就可以研究宗教舞蹈,并為了自己或他人的罪行進行跳舞祈禱,音樂、閱讀和寫作也被列入她們的課程。另一類的舞蹈者是在婚姻和宴會上的表演者。 雖然舞蹈非常流行,其藝術成就也備受尊崇,但是由于不斷形成的社會分層, 舞蹈表演者的社會地位始終不高,受到社會的輕視和侮辱。
四、總結
古印度的體育受到盛行的印度教和種姓制度的極大影響。 一方面印度教和種姓制度派生和促進了民族特色體育的發展,例如瑜伽術和運動性的按摩術;另一方面,印度教的消極思想和種姓制度的隔離政策限制和阻礙了體育的健康發展,使其走向偏狹和畸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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