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鍵詞:艾滋??;倫理學;歧視;
艾滋?。ˋIDS)是獲得性免疫缺陷綜合征(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的縮寫詞。由人類免疫缺陷病毒(HIV)引起,免疫缺陷意味著免疫系統失去了正常的功能;目前還沒有根治的療法。這樣,此人就已受到各種感染,而這在免疫系統正常的人身上不會發生。艾滋病的傳染途徑只有血液傳播,性傳播和母嬰傳播。第一例艾滋病發現于1981年男同性戀者中,繼而發現賣淫女、嫖客、吸毒者中艾滋病發病率高,于是這些行為在多數人眼里是不道德的,這種行為與疾病聯系在一起時,疾病也就順理成章地得了這么一個“不道德”的修飾詞 ,人們自然而然就把病因與患者自身的不道德,不檢點相聯系起來;甚至有人這樣認為,與其說艾滋病是一種病,還不如就是對艾滋病患者或感染者的一種處罰、一種天意或是應得的報應。其實,其中有許多感染者是無辜的,或是由于不幸的輸血;或是配偶一方的不檢點行為感染了封方;或是受母親垂直傳播而感染的新生兒;亦或是賣血者。這些人本身是受害者,卻因身患“不道德”之癥,而受到社會的歧視。幾乎所有患者在得知HIV陽性時都表現出震驚和恐懼,他們面臨著社會的歧視,對疾病知識的認識不足,對家人的愧疚感等作為新的應急源而導致心理問題和障礙,有的患者不敢面對現實而隱瞞疾病,采取回避、憤怒、仇視、自殺等反應,嚴重地影響患者的生活質量,影響該病的有效治療與控制。部分人更可能成為社會的不穩定因素,影響社會的和諧。泰國曾發生過HIV感染者用盛有自身血液的針管襲擊路人;在美國,甚至有的H1V感染者故意隨處縱欲,感染他人由于這種病毒的傳播途徑,易感人群及防治的特殊性,使這場世紀之交的大挑戰更為復雜。
經驗與教訓告訴我們,預防控制艾滋病的最有效的方法是通過健康教育改變高危人群的行為方式。也就是說如何對待HIV 感染者、AIDS病人及同性戀、吸毒者、賣淫人群賣血人群等高危人群是艾滋病預防的核心。由于艾滋病在一定意義上被看作一種社會行為性疾病,它所涉及的不僅僅是公共衛生問題,也是一個重大的社會問題。因此,在預防控制艾滋病的過程中不免會與倫理道德產生矛盾。 艾滋病的倫理學主要是研究在艾滋病的預防、治療與控制的過程中,所涉及到的各種倫理關系及醫務人員應遵循的基本倫理學原則,它的核心是病人及感染者與醫務人員以及病人與社會之問的一種權利、義務和責任關系。 倫理學原則是借以判斷一個行動是否應該做或允許做的價值觀念。倫理學原則時刻在左右著國際、國家、社區和個人對艾滋病的反應。
艾滋病的防治,雖然可以使用有利\\(無傷\\)、尊重\\(寬容\\)、公正、互助等倫理原則,衛生部下發的《關于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艾滋病患者的管理意見》也考慮了這些倫理理念,但是這些原則和理念高度抽象和概括,缺乏可操作性,實踐中,往往遇到一些矛盾。 有以下幾個界限須分清: 一,寬容與縱容。寬容是為了保障他們的基本人權,也是為了防止艾滋病的傳播。對極少數患者的違法犯罪行為,不僅不能寬容,還應當強行制止。確立具體的倫理規范,應當考慮到寬容而不縱容。 二,防護與排斥。防護,是防止那些與AIDS密切接觸的人被傳染。然而,由于社會歧視的存在,這些防護措施常常被艾滋病患者和高危人群誤認為排斥和歧視。所以,在防護活動中,必須耐心地宣傳、教育,以消除負面效應。 三,隔離與孤立。隔離是將健康人群與傳染病危險隔離,防止疾病傳播,也給患者提供更安全、更有利的治療環境。隔離當然需要一定的封閉、管制和強制性。但不能因此就認為這是孤立患者。實際上,這是出于防控的需要,也是患者向社會應盡的義務和責任,絕不孤立患者。
艾滋病研究中,由于收集的信息往往是有關非法毒品使用、性行為等敏感問題,收集的資料需要有嚴格的保密程序來防止其流失到與項目有關人員以外的人手中。有可能的情況下,要盡量避免索要研究對象的姓名、住址等有關身份的資料,盡管這樣,患者還是會感到不安與不信任,常用的方法是用字母數字給每個研究對象編一個用以能與他人區分開的代號來代替所有需要名字的、記有研究對象資料的文件。如果因研究需要必須要問名字,那么用于把名字和代碼聯系起來的清單要妥善保存。一般來講,需要將這張清單與其他資料分開保存并鎖起來。不是絕對需要該資料的人不要有鑰匙。在介紹項目成果、發表論文、蒙謝時,要避免提到研究對象的真實姓名和可以讓他人識別對方身份的信息。若使用小組討論的方法,要告知所有參加人員,不得提及任何人的真實姓名和有關身份的信息;不應將研究對象與其家人、朋友、同事等相關人員安排在一組討論;不應與一個研究對象討論其他研究對象的信息。
艾滋病研究調查對象的隱蔽性很大,這給研究樣本招募帶來很大困難。在沒有足夠了解和信任的情況下很難使取得配合。值得欣慰的是,各國多年的類似研究證明,只要掌握好科學的招募方法,有好的倫理學執行方案,研究者及所在機構最終會與研究對象及所屬群體建立起互相信任的關系。我們不贊成為了達到研究目標,為爭取對方合作而采取任何引誘、隱瞞和欺騙行為。 復雜的艾滋病相關倫理學問題滲透在整場戰斗的方方面面,不得不要求我們從倫理學角度去思考如何平衡各方面因素,打敗這種頑固的病毒。
與AIDS相關的恥辱和歧視\\(AIDS Related—stigma and Discrimination\\)是指對HIV感染者/AIDS患者及相關人群、相關行為的歧視,也包括高危人群及其家人等的羞恥感和自我歧視.公眾對AIDS/HIV醫學問題的社會認知水平不高、心理認知不正確是產生偏見、歧視的社會根源。Stanger等認為,由于AIDS是一種致死性疾病,能對人們的生活造成很大威脅,因此,恐懼與遠離威脅是AIDS相關歧視產生的原因之一。
烏干達坎帕拉的一項研究表明,即使是富有的HIV感染者,在接受抗病毒藥物時,歧視也常使他們不得不中斷治療,他們表示,擔心被歧視,并因此失去治療的信心。某報道,1例來自中國香港地區的HIV感染者在內地某醫院就診時,告知其是HIV感染者,主動要求護士在給他注射時做好防護,護士聽后立即告訴了醫生,全院如臨大敵,并拒絕繼續給他提供治療服務。我國人群對艾滋病的反應十分強烈,甚至對HIV感染者和AIDS患者的家庭成員亦很歧視。像我國一援外醫生回國后發現染上艾滋病,結果妻子被單位拒之門外,子女也不準上學等類似事件屢有發生。醫務人員對AIDS患者的拒絕,實質是侵犯了患者享受醫療服務的基本權利一生命健康權,這往往與本身缺乏對艾滋病的正確認識,及如何實施有效的自我防護措施有關田麗春等對云南某AIDS高流行地區從事臨床工作的醫護人員的調查發現,因缺乏正確的知識而造成的誤解和恐懼是導致AIDS歧視的重要原因。
因為歧視,他們不僅不能享受社會中應有的權利,還承受這巨大的心理壓力,HIV感染者心理壓力的來源主要是對HIV缺乏全面正確的認識和社會的歧視。艾滋病患者大多處于青壯年時期,他們應享有美好的人生,當疾病摧毀他們的一切夢想之后,他們比一般人群更需要關愛和被接受。
特殊的病毒,多方位手段綜合應用。長期以來,我國的艾滋病問題關注的是疾病而非人,關注的是疾病給社會帶來的損失,而不是對人的生命權、健康權的尊重。正如康德所說:“在全部被造物中,人所愿欲的和他能夠支配的一切東西都只能被用作手段,唯有人以及與他一起的每個理性的存在者,才是目的本身”實際上,即使因為某種過失行為而感染艾滋病的患者,他們并不因為他們的疾病而喪失了應該享受的權利。只有充分認識到把人作為一切行為的出發點和結果,充分尊重艾滋病患者的生命價值,為艾滋病患者提供友善、理解、健康的生活環境,為艾滋病患者營造尊重、寬容的社會環境,才能使其他艾滋病感染者有信心接受治療,才能減少艾滋病患者對個人、家庭、社會和社區的影響,才能使艾滋病的防治工作真正落實到實處。
結論:艾滋病防治是一條有機的鎖鏈,這條鎖鏈的每一環都至關重要,應該說,我們每個人都在這條鎖鏈上,大家都有責任和義務參與到這場戰斗中來,上到國家,下到市井百姓,加上醫務工作者,社會學家,倫理學家,社區工作者等等,讓我們共同走出歧視的誤區,伸出愛的雙手,讓有病痛的受傷的心靈得到撫慰。 另外,目前絕大多數的艾滋病培訓、健康教育都以普及知識為主,針對態度和行為的專業培訓,發掘態度和行為背后的深層次原因的活動十分缺乏,應進一步改善培訓理念,事實上,倫理學爭論依然在繼續,真理越辯越明,控制和治療艾滋病的曙光就在前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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