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油畫藝術進入二十世紀已經不再滿足于再現現實世界,逐步進入到對人的本性和個性化語言畫面再造的研究和探索中,萊夫·貝爾在《藝術》中提出:“藝術是一種有意味的形式”清晰地表達藝術的表現論,強調純形式的審美意味。裝飾性的形式語言在印象派時期已經有明確的傾向,而納比派的代表人物維亞爾吸取了印象派的成果,而又深化了印象派的主觀的變形。本課題就是以維亞爾裝飾化語言的繪畫風格為切入點展開研究,分析他作品中奇特的構圖,平面化造型和絢爛的色彩。
一、維亞爾作品中畫面的形式結構
維亞爾受日本浮世繪的影響,用高度概括的單純色塊構成畫面藝術形象,按照形式美的規律安排畫面的各個要素以給人美的感受。他善于大膽的取舍,努力去把握畫面整體的形式美感,局部要為整體服務,是作品具有象征、神秘的藝術效果。維亞爾最常用的構圖方式有畫面構成中的疏密關系,多點透視和截圖式構圖。
維亞爾作品中畫面形式注重疏密關系,還具有一定的塊面美感。他的畫面中主題物一般都集中在后面,前面比較空曠從而形成明顯的疏密對比,運用疏密對比的處理手法來表達空間感。這種構圖布局能夠讓畫面的塊面關系更加明確、突出主題,舍棄次要的事物,使畫面呈現平面的形式給人一種絢爛、趣味性的裝飾美感。
維亞爾構圖的另一特點是不受透視學的束縛,追求理想化的構圖,充分調動作者的主觀能動性,他作品畫面中的視點并不集中,視線始終與物象立面的各個部位垂直,只畫最能體現物象特征和姿態最生動的一面。維亞爾多以日常生活作為表現對象,尤其是他母親和妹妹的生活起居描繪最多。他在取景的選擇上不落俗套,選取獨特的視點進行描繪,他時而關注室內一角,時而凝視窗外一景,時而又對餐桌發生了興趣。而大角度偏移中心的視點是他最常用的表現形式,這種視點容易產生透視上的急劇變化,這種透視上的變化為裝飾性平面化的空間提供了便利。
除注重疏密關系、獨特視點構圖形式外,維亞爾還采取一種截取式構圖,將主體物擠壓到畫面邊緣甚至超出畫外,描繪的主體以不完整的局部出現,讓空間感在物與物的層次處理中自然產生。這種以獨特視覺和截取式的構圖相結合的表現方式給人一種強烈的視覺沖擊力并將形體特征和情感強化出來,達到以偏概全,以局部寓意整體的簡化效果和裝飾趣味。
二、維亞爾作品中的平面化造型
除了構圖,維亞爾在造型方面也有所探究,平面化造型就是其最常用的方法。在造型處理上,維亞爾學習日本浮世繪平面化裝飾性的表現形式描繪對象,打破傳統技法的束縛,用裝飾的平面造型簡約概括物象。他在畫面的處理上追求程式化的風格,要求對形象的處理簡煉,呈現形體的構成關系而不重細節的刻畫,用最簡潔的線來組成形象,使畫面達到豐滿而不繁鎖簡潔效果。
維亞爾比較注重外形視覺效果,采用平涂的手法,這些手法的運用是為了追求作品的裝飾意味,強調點、線、面的構成美,在圖案化的藝術處理上力求簡潔、單純、明快。維亞爾依據裝飾趣味的設想進行構思,作品的平面化造型特征具有強烈的裝飾性。平面化造型成為維亞爾繪畫的一個重要特征,他在造型上的平面化表現主要在這兩方面:一方面,裝飾本身的簡化的要求導致了平面性。另一方面,由于時代的特殊性,要求反對傳統、反對將繪畫看作是三維空間的幻覺的觀念影響逐步擴大,使得維亞爾在進行創作的過程中有意識的表現一種平面化的傾向。
三、維亞爾作品中的裝飾性色彩
眾所周知,在構圖、造型和色彩中,維亞爾的色彩最具特色,他受荷蘭畫派的影響多描繪市民的生活起居,常用灰色調來表達詩一般的意境,畫面溫馨寧靜。維亞爾注重主觀情感的表現,追求同類色的微妙運用,表現色彩的豐富性。他把我們平時最尋常,最平凡的生活以一種獨特方式表的出來,通過不斷的復加色層,形成極富裝飾趣味的藝術風格。
維亞爾用繁瑣的工序,對地毯、壁紙、服飾、家具、書冊進行反復的描繪,最終形成富麗堂皇的裝飾壁屏;并通過反反復復地上色、層層疊色,巧妙的運用筆觸使得色彩變化異常豐富,洋溢著溫馨、寧靜、清新的氣氛,色彩的裝飾性功能得以充分的發揮。他的繪畫裝飾風格主要以飽滿、充實、繁復為主,強調平面化、單純化、穩定感、韻律感的表現,使得畫面具有極佳的裝飾意義。而在背景色的處理上維亞爾采用的單一色彩平鋪手法,輔以零碎的色塊形成小圖案,這些色塊與單一的背景色相統一、和諧,將背景與主體的層次關系拉開,從而形成具有神秘想象空間的裝飾美感。
結論
隨著時代的進步油畫不再是單純的再現現實生活,而是逐步進入到對人的本性和個性化語言的畫面再造的研究和探索中。西方的繪畫藝術深深地影響了當今中國的油畫畫壇。維亞爾裝飾性繪畫語言中的畫面形式結構,平面化造型,具有裝飾趣味的色彩是值得我們深思學習的。
參考文獻:
[1]何政廣.世界名家畫集—維亞爾[M].石家莊:河北教育出版社,2006.
[2]盧家華.維亞爾人物[M].濟南:山東美術出版社,2010.
[3]張修亮.論維亞爾的繪畫色調[J].中國科技信息,2010,(12).
[4]張曉葉.維亞爾[M].長春:吉林美術出版社,2006.